第 24 题 蔡某晚上拦路抢劫,从后边拍在前边走的张某的肩膀,让其交出财物,张某回头,蔡某发现是自己的同学张某,便连忙向张某谎称“开玩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蔡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蔡某构成了抢劫罪中止C.蔡某构成了抢劫罪未遂D.蔡某构成了抢劫罪预备

题目

第 24 题 蔡某晚上拦路抢劫,从后边拍在前边走的张某的肩膀,让其交出财物,张某回头,蔡某发现是自己的同学张某,便连忙向张某谎称“开玩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蔡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蔡某构成了抢劫罪中止

C.蔡某构成了抢劫罪未遂

D.蔡某构成了抢劫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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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蔡某(15岁)先后唆使张某(15岁)盗窃他人的财物折价1万余元;唆使李某(19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2 000余元;唆使王某(15岁)抢劫他人财物计1 500元。蔡某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抢劫罪 C.绑架罪 D.抢劫罪、绑架罪


    正确答案:B
    在我国刑法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其所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也表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成为某些具体罪行主体要件的范围是特定的,仅限于这几种严重的故意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而不能成为其他犯罪的主体。本题中,行为主体蔡某是15岁,属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范畴。根据共同犯罪理论,教唆者所实施的教唆行为本身并不能独立定罪,而应依据其所教唆的具体犯罪行为内容来定罪处罚,而在其所实施的三种犯罪行为中,只有教唆他人抢劫财物的行为符合其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即构成抢劫罪,而对于另外两种犯罪行为(教唆他人盗窃与教唆他人绑架)不在此范围之列,故其不构成这两罪。故选B。

  • 第2题:

    丁某和蔡某合谋抢劫出租车,准备凶器和绳索后拦住一辆出租车,谎称去郊区某地。出租车行驶到检查站,检查人员见丁某和蔡某神色慌张便进一步检查,在检查时丁某和蔡某意图逃离出租车时被抓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丁某和蔡某不构成犯罪

    B.丁某和蔡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C.丁某和蔡某构成抢劫罪中止

    D.丁某和蔡某构成抢劫罪预备


    正确答案:ABC
    丁某和蔡某为共同抢劫出租车准备了工具,并且搭上一辆出租车驶往了郊区,但还没有开始抢劫的实行行为,因此是抢劫罪的预备。

  • 第3题:

    王某(14周岁)、蔡某(18周岁),共同策划实施了一起入室抢劫,抢劫过程中,二人将反抗的户主杀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蔡某不能获得指定辩护
    B.王某和蔡某构成了共同犯罪
    C.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D.王某是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须同时满足:①主体:两人以上;②主观方面:共同故意,即有犯罪故意的意思联络;③客观方面: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题干中王某已满14周岁,蔡某已满18周岁,二人基于共同故意一同策划实施了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 第4题:

    建筑承包商蔡某多次与其妻子丁某商量后,丁某同意蔡某与另一未婚女子在外地公开非法同居。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法律判断是:( )
    A.蔡某构成了重婚罪
    B.只要丁某不向法院起诉,蔡某就不可能受到刑事起诉
    C.蔡某的行为侵害了我国婚姻法所确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D.蔡某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答案:B
    解析:

  • 第5题:

    蔡某(男)和李某(女)有通奸关系,蔡某和李某商量将李某的丈夫毒死,蔡某将买来的毒鼠强交给李某,让李某趁其丈夫吃饭时投放,后来李某后悔,将此事告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蔡某和李某构成共同犯罪
    B.蔡某和李某不构成犯罪
    C.蔡某构成犯罪预备,李某构成犯罪中止
    D.对蔡某应定故意杀人罪,但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李某定故意杀人罪,但应当免除处罚


    答案:A,C,D
    解析:
    蔡某和李某有共同的杀人故意和杀人的预备行为,并且都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蔡某和李某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共犯。但因为还没有开始实施杀人行为,李某自已主动放弃了犯罪,李某构成犯罪中止;蔡某因为李某主动放弃犯罪这一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使自己的犯罪行为停留在预备阶段,构成了犯罪预备。根据对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的处罚规定,选项D 也是正确的。

  • 第6题:

    蔡某在夜晚的小巷中拦路抢劫,由于未抢到财物,而将受害人发泄性打成重伤。对蔡某的行为判断错误的有:( )
    A.仅构成抢劫罪未遂
    B.仅构成抢劫罪既遂
    C.构成抢劫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
    D.仅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A,B,D
    解析:
    蔡某抢劫没有抢劫到财物,也没有在抢劫中使受害人受伤,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意见》,蔡某构成抢劫罪的未遂。之后,蔡某为了发泄未抢到财物的情绪,将受害人打成重伤,另外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对蔡某应当按照抢劫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数罪进行并罚。

  • 第7题:

    蔡某刑满释放后决定改邪归正,某日,以前的同伙张某找到蔡某,要蔡某与他去盗窃某商店,蔡某不愿意,但张某威胁蔡某说要告诉蔡某女友有关蔡某以前的劣迹,蔡某怕失去女友,就同意与张某盗窃商店。共同犯罪中的蔡某属于()

    • A、主犯
    • B、从犯
    • C、胁从犯
    • D、帮助犯

    正确答案:C

  • 第8题:

    蔡某刑满释放后决定改邪归正,某日,以前的同伙张某找到蔡某,要蔡某与他去盗窃某商店,蔡某不愿意,但张某威胁蔡某说要告诉蔡某女友有关蔡某以前的劣迹,蔡某怕失去女友,就同意与张某盗窃商店.共同犯罪中蔡某属于()。

    • A、主犯
    • B、从犯
    • C、胁从犯
    • D、帮助犯

    正确答案:C

  • 第9题:

    蔡某晚上拦路抢劫,从后边拍在前边走的张某的肩膀,让其交出财物,张某回头,蔡某发现是自己的同学张某,便连忙向张某谎称"开玩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蔡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B、蔡某构成了抢劫罪中止
    • C、蔡某构成了抢劫罪未遂
    • D、蔡某构成了抢劫罪预备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蔡某(男)和李某(女)有通奸关系,蔡某和李某商量将李某的丈夫毒死,蔡某将买来的毒鼠强交给李某,让李某趁其丈夫吃饭时投放,后来李某后悔,将此事告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蔡某和李某构成共同犯罪
    • B、蔡某、李某不构成犯罪
    • C、蔡某构成犯罪预备,李某构成犯罪中止
    • D、对蔡某应定故意杀人罪,但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李某定故意杀人罪,但应当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A,C,D

  • 第11题:

    单选题
    蔡某刑满释放后决定改邪归正,某日,以前的同伙张某找到蔡某,要蔡某与他去盗窃某商店,蔡某不愿意,但张某威胁蔡某说要告诉蔡某女友有关蔡某以前的劣迹,蔡某怕失去女友,就同意与张某盗窃商店.共同犯罪中蔡某属于()。
    A

    主犯

    B

    从犯

    C

    胁从犯

    D

    帮助犯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蔡某(15岁)先后唆使张某(15岁)盗窃他人的财物折价1万余元;唆使李某(19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2000余元;唆使王某(15岁)抢劫他人财物计1500元。蔡某的行为构成()。
    A

    盗窃罪

    B

    抢劫罪

    C

    绑架罪

    D

    抢劫罪、绑架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蔡某进入邹某的菜地偷了两棵大白菜,被邹当场抓住,蔡某为挣脱逃跑而将邹打成重伤。蔡某的行为构成( )。

    A. 抢劫罪

    B. 故意伤害罪

    C.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D. 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蔡某在夜晚的小巷中拦路抢劫,由于未抢到财物,向受害人发泄打成重伤。对蔡某的行为判断错误的有:( )

    A.仅构成抢劫罪未遂

    B.仅构成抢劫罪既遂

    C.构成抢劫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

    D.仅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BD
    蔡某抢劫没有抢劫到财物,也没有在抢劫中使受害人受伤,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蔡某构成抢劫罪的未遂。之后,蔡某为了发泄未抢到财物的情绪,将受害人打成重伤,另外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对蔡某应当按照抢劫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 第15题:

    某珠宝店发生盗窃事件,张某、蔡某、朱某三人有作案嫌疑。
    已知:(1)该珠宝店采用特殊的防盗系统进行保护,破解防盗系统需要掌握某种特定的破解技术;(2)如果张某作案,那么朱某也参与作案;(3)蔡某不熟悉破解防盗系统的特定破解技术;(4)罪犯肯定是张某、蔡某、朱某三人中的一个或多个。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推出()。

    A.蔡某是罪犯,张某和朱某情况不明
    B.朱某是罪犯,张某和蔡某情况不明
    C.张某是罪犯,蔡某和朱某情况不明
    D.张某和朱某是罪犯,蔡某情况不明

    答案:B
    解析:
    根据(1)和(3),蔡某不懂破解技术,则他不能破解防盗系统,即不能单独作案。根据(2),如果朱某不作案,张某一定不作案,蔡某不能单独作案,则没人作案,不符合条件(4)。所以,朱某必须作案,但是张某和蔡某是否作案,不能确定。故本题选B。

  • 第16题:

    蔡某晚上拦路抢劫,从后边拍着在前边走的张某的肩膀,让其交出财物,张某回头,蔡某发现是自己的同学张某,便连忙向张某谎称“开玩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蔡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蔡某构成了抢劫罪中止
    C.蔡某构成了抢劫罪未遂
    D.蔡某构成了抢劫罪预备


    答案:B
    解析:

  • 第17题:

    蔡某很想让副市长张某在自己申请的项目上签字同意,就私下找到副市长张某的妻子李某,送上5万元,并说明了自己的意思。李某接下钱以后,劝张某在蔡某的项目上签字同意,但并没有告诉张某蔡某送钱的事,张某按照程序签字同意了蔡某的项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和李某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B.张某不构成犯罪,李某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张某不构成犯罪,李某构成斡旋受贿罪
    D.张某不构成犯罪,李某构成受贿罪


    答案:B
    解析:
    张某不知道蔡某送钱的事实,因此没有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故意,张某和李某不可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根据(刑法 第388条之一的规定,李某构成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第18题:

    张某将自己位于西城区的一套房屋高价出租给蔡某,双方口头约定租期2年,后来蔡某经张某同意将该房屋转租给王某,王某对生活环境十分挑剔,觉得房屋装修太差,于是自己动手对房屋进行装修,严重改变了房屋格局,张某得知后十分生气。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和蔡某的租赁合同属于定期租赁合同
    B.张某和蔡某的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
    C.由于转租给了王某,张某和蔡某的租赁合同归于无效
    D.即使转租给了王某,张某和蔡某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E.张某可以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B: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选项CD: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3)选项E:承租人转租的,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 第19题:

    张某得知与其有纠纷的刘某曾持铁棍威胁其父亲后,从厨房取了一把菜刀藏于身上,前往刘某家滋事。因刘某不在家,张某便返回。刘某回家后听说张某来家闹事,便追赶上张某并持铁棍殴打张某,张某即持菜刀与刘某对打,双方互致轻伤。 张某听说刘某女婿蔡某扬言要找人殴打他,便准备了钢筋条藏在身上防身。某日,蔡某纠集周某在商店门口围住张某,要将其拉到路边胡同。张某不从,蔡某遂将张某踢倒,并同周某一起将张某按在地上殴打。张某即掏出钢筋扎向蔡某手掌,致蔡某轻伤。周某见蔡某受伤,便停止殴打张某。张某爬起后,辱骂周某,并对周某说“有种再来打我啊!”蔡某也叫“打他!”周某便捡起路边石头砸向张某致轻伤,张某用钢筋将周某扎致轻伤。 请根据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案例,论述对张某、刘某、蔡某、周某的上述行为如何定性,如何区分互殴与正当防卫,重点应当认定哪些案件事实、收集哪些证据。


    正确答案: 1.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
    (1)张某得知刘某威胁其父亲后,即准备菜刀并寻找刘某蓄意报复,具有伤害刘某的故意;在与刘某互殴过程中实施了伤害行为,并致刘某轻伤,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张某在周某停止殴打后,以语言刺激、挑逗周某先动手,后将周某扎成轻伤,属于挑拨防卫,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刘某得知张某来家闹事,追上张某并持铁棍殴打张某,具有伤害张某的故意,造成张某轻伤,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3)蔡某纠集周某殴打张某,并指使周某打张某,周某致张某轻伤,两人共同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2.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张某事先得知蔡某将对自己实行侵害,为了防御而事先准备工具,在遭受蔡某不法侵害时,为制止不法侵害,掏出钢筋条扎向蔡某手掌,致蔡某轻伤,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根据《刑法》的规定,属于正当防卫。
    3.互殴与正当防卫存在着对立关系,互殴可以否定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需要排除互殴。互殴与正当防卫的相同点在于:
    (1)在客观上,都实施了互相侵害的行为;
    (2)在行为方式上,都可以事先准备工具。
    互殴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在于:
    (1)在动机、目的方面,互殴是以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事先具有斗殴的意图,甚至具有积极的加害意思;正当防卫事先没有斗殴的意图,是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即时产生的反击意图。
    (2)在主体方面,互殴可以是先动手或者后动手的一方,正当防卫只能是后动手的一方(但以语言、行为刺激或者挑逗对方先动手的除外)。
    4.办理此类案件,重点应当认定当事人的动机、目的和行为先后顺序,并收集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1)当事人的动机、目的,即其主观方面是斗殴、伤害对方还是进行防卫。相应的证据包括能够直接认定其主观方面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书证等,也包括能够间接推断其主观方面的其他证据。
    (2)客观方面,即案件当事人的行为先后顺序,其本人先动手还是后动手。相应的证据包括能够认定案件起因、过程和结果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

  • 第20题:

    被告人:高某,男,28岁,工人。蔡某,男,19岁,无业。靳某,女,18岁,无业。 被告人高某得知信用社主任张某贪恋女色,遂即与被告人蔡某预谋,指使靳某以色相勾引张某,以此为把柄,敲诈张某为其提供资金。靳某在高某的授意下,先后两次在树林内与张某幽会。某日下午,靳某按照预谋将张骗至高某的二哥家。高某藏于室内,蔡某先后对张进行殴打、威逼,迫使张为他们提供15万元的贷款。张借故推脱,蔡继续殴打,此时,高某从室内出来,与蔡某一起对张某软硬兼施进行威逼。张某无奈,以自己的名义,亲笔写了一张“市内急需2万元现金”的便条,要信用社值班人员支付。蔡某持此便条到信用社取走现金2万元。直到晚上,高蔡才将张某放回。 【问题】对本案,一审法院定为绑架勒索罪,二审法院定为抢劫罪。你认为哪一个正确?


    正确答案:应构成抢劫罪。绑架勒索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在本案中,被害人张某到达被害地点,不是被告人将他绑去的,而是他受骗主动去的。被告人不是将他作为人质向其家属或单位要钱,而是以暴力手段强迫他当场写字取财,并且非把钱拿到手不放人,这种行为应当视为以暴力当场索取财物,符合抢劫罪的特征。

  • 第21题:

    蔡某在夜晚的小巷中拦路抢劫,由于未抢到财物,向受害人发泄打成重伤。对蔡某的行为判断错误的有:( )

    • A、仅构成抢劫罪未遂
    • B、仅构成抢劫罪既遂
    • C、构成抢劫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
    • D、仅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B,D

  • 第22题:

    单选题
    蔡某晚上拦路抢劫,从后边拍在前边走的张某的肩膀,让其交出财物,张某回头,蔡某发现是自己的同学张某,便连忙向张某谎称"开玩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蔡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

    蔡某构成了抢劫罪中止

    C

    蔡某构成了抢劫罪未遂

    D

    蔡某构成了抢劫罪预备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蔡某(男)和李某(女)有通奸关系,蔡某和李某商量将李某的丈夫毒死,蔡某将买来的毒鼠强交给李某,让李某趁其丈夫吃饭时投放,后来李某后悔,将此事告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蔡某和李某构成共同犯罪

    B

    蔡某、李某不构成犯罪

    C

    蔡某构成犯罪预备,李某构成犯罪中止

    D

    对蔡某应定故意杀人罪,但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李某定故意杀人罪,但应当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蔡某和李某有共同的杀人故意和杀人的预备行为,并且都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蔡某和李某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共犯但因为还没有开始实施杀人行为,李某自己主动放弃了犯罪,李某构成犯罪中止;
    蔡某因为李某主动放弃犯罪这一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使自己的犯罪行为停留在预备阶段,构成了犯罪预备根据对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的处罚规定,选项D也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