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x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五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X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甲、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x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患。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无罪B.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无罪C.甲、

题目

X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x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五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X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甲、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x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患。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无罪

B.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无罪

C.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D.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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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X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 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x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五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 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x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甲、 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x公 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无罪 B.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无罪 C.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D.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正确答案:C
    【考点】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详解】根据《刑法》第175条和第175条之一的规定,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前者要求行为人将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后者无此要求;前者要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后者要求给金融 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本案中,甲、乙骗贷后转贷与丙,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故构成高利 转贷罪。由于其骗贷后按时归还本息,未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也无其他严重情节,故不构成骗取贷款 罪。所以BD错误。根据《刑法》第163条、第16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 在办理受贿犯罪大案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的规定,在本案中,甲乙将贷款转 贷给丙的行为违背了获取贷款的特殊规定,因此对于丙来说构成“不正当利益”。故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 人员行贿罪,甲、乙则另外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此C正确,A错误。

  • 第2题:

    X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X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五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X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甲、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X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无罪

    B.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无罪

    C.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D.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正确答案:C

  • 第3题:

    国有公司经理甲与社会上的乙、丙内外勾结,由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乙、丙盗骗该公司大量财物,此案( )。

    A.甲构成贪污罪,乙、丙构成盗窃罪

    B.甲构成贪污罪,乙、丙构成诈骗罪

    C.甲构成贪污罪,乙、丙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D.乙、丙构成盗窃罪,甲以盗窃罪共犯论处


    正确答案:C

  • 第4题:

    买卖合同的买方甲公司为汇票出票人,开出以卖方乙公司为收款人,X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乙持该汇票向丙银行申请贴现,丙银行同意接受贴现申请,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银行。丙银行向X公司提示汇票遭拒付,丙银行向甲追索时,甲以乙所交货物严重违反合同规定为由进行抗辩。关于此案,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的抗辩不能成立,应无条件向丙银行付款
    B:丙银行不能直接向甲公司追索,而应当先向乙公司进行追索,再由乙公司向甲公司追索
    C:对丙银行的追索,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D:如甲公司向丙银行付款,可再向乙公司追索

    答案:A,C
    解析:
    【考点】汇票的追索、抗辩。详解:本题参见《票据法》第13条、第61条、第68条、第69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故甲公司不得以其与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来对抗丙银行的追索,A正确。另外,如果甲公司向丙银行付款,则其不可以再向乙公司追索。因为被追索的票据债务人付款后,只能向其前手再追索,而不能向其后手再追索;而且甲是出票人,在追索时承担最终的付款责任,故B、D错误。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项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立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的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答案:C
    解析: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本题中,甲、丙公司未与债权人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故对该笔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 第6题:

    鑫源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鑫源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五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鑫源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甲、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鑫源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无罪
    B: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无罪
    C: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D: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答案:C
    解析:
    【考点】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详解:根据《刑法》第175条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犬的行为。本案中甲、乙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套取银行资金高利转贷给丙的行为构成高利转贷罪。根据《刑法》第163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甲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丙10万元,为丙牟利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同时,丙也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项。

  • 第7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钢材,双方合同中约定由丙公司向乙公司付款。当丙公司不支付乙公司货款时,应当由( )承担违约责任。

    A.甲公司向乙公司
    B.乙公司自己
    C.丙公司向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向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形【解析】《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此只有A选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答案。

  • 第8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份,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在甲公司的要求下,丙公司于10月14日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丙公司以15间厂房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10月15日,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后,丙公司与乙银行一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为此,乙银行以甲公司及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若在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贷款后,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丙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根据《担保法》第41条、42条的规定,丙公司以厂房设定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倘若丙公司拒绝办理登记,那么乙银行与丙公司所订立的抵押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生效。但抵押合同不生效不等于抵押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法理,抵押权的设定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丙公司与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乙银行正是基于对丙公司的信赖,才将款项贷给甲公司的,而丙公司拒不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积极义务,显然违背了诚实信用这一原则。《担保法解释》第56条第2款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本案中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则应由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50万元贷款及利息,而由丙公司在15间厂房价值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第9题:

    X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二人借款,承诺向X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率5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二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X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期限半年。甲、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X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不构成犯罪
    • B、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不构成犯罪
    • C、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D、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5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因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便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及其利息的保证责任。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便向甲公司进行追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 A、丙公司对甲公司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乙银行向丙公司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
    • B、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500万元及其利息
    • C、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丙公司逾期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
    • D、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立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的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

    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

    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

    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如果乙公司未能履行付款义务,甲公司应当为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交易,向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是(  )。
    A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如乙公司未能付款,甲公司将代为清偿

    B

    甲公司以出具承诺函的方式向丙公司表示如乙公司未能付款,愿意代为清偿

    C

    乙公司与丙公司订立甲公司提供保证的条款并由甲公司盖章

    D

    甲公司在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上落款保证人并盖章


    正确答案: D,A
    解析: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保证合同有以下几种形式:①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书面协议的,保证合同成立。②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为债权人接受,保证合同成立。③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或者主合同中虽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

  • 第13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享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的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如何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分立后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规定,公司分离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与丙达成的协议并未通知乙,所以协议不成立。P83

  • 第14题: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3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保证人以保证偿还银行贷款.甲公司于是找到乙公司为其做保证人,银行经审查后认为乙公司不具备清偿300万元债务的能力,要求甲公司另加保证人.甲公司又找到股东丙公司.后乙公司、丙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丙公司对甲公司向银行申请的300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提供保证责任.贷款届清偿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款.此时,银行依法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做法?【】

    A.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B.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丙公司其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C.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和股东丙公司共同承担贷款本金和利息

    D.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正确答案:ABCD

  • 第15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B: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
    C: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
    D: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答案:D
    解析:
    【考点】权利质权【详解】《物权法》第17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本题中,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则基于此项主债权存在的银行的保证权和甲公司的债权质权均将消灭,据此A项错误。《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据此,B项错误。《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据此C项错误。乙公司将对丙公司的债权出质给甲公司,由于甲公司行使的这个应收账款质权本质上是个债权,因此并不能因为甲公司是质权人而切断丙公司基于债权而拥有的抗辩,据此D项正确。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5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因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便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及其利息的保证责任。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便向甲公司进行追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

    A.丙公司对甲公司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乙银行向丙公司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
    B.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500万元及其利息
    C.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丙公司逾期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
    D.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

    答案:B
    解析:
    依据《担保法解释》第42条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而非自债权人要求保证入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依据《担保法解释》第34条的规定,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开始计算时效是指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故A选项错误。依据《担保法解释》第43条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以主债权的范围为限,也就是凡是因为债务人的原因导致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保证人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凡是因为保证人的原因而导致的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保证人都不得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以及逾期而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都是因为保证人的原因引起的,故不能向债务人追偿,因此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17题:

    X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X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五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X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甲、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X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无罪
    B: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无罪
    C: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D: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答案:C
    解析:
    【考点】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详解】根据《刑法》第175条的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75条之一的规定,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要求行为人将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后者无此要求;前者要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后者要求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本案中,甲、乙骗贷后转贷与丙,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故构成高利转贷罪。由于其骗贷后按时归还本息,未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也无其他严重情节,故不构成骗取贷款罪。所以BD错误。根据《刑法》第163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64条的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案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中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在本案中,甲乙将贷款转贷给丙的行为违背了获取贷款的特殊规定,因此对于丙来说构成“不正当利益”。故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甲、乙则另外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此C正确,A错误。

  • 第18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钢材,双方合同中约定由丙公司向乙公司付款。当丙公司不支付乙公司货款时,应当由()承担违约责任。

    A、甲公司向乙公司
    B、乙公司自己
    C、丙公司向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向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履行的主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第19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享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答案:C
    解析: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题中,未达成债权协议,所以由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第20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份,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在甲公司的要求下,丙公司于10月14日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丙公司以15间厂房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10月15日,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后,丙公司与乙银行一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为此,乙银行以甲公司及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若丙公司是一家乡镇企业,其以厂房作抵押时有何特殊性?


    正确答案:本案涉及到设定抵押时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担保法》第36条的规定,已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此规定与我国奉行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政策是一致的。应当指出的是,“地随房走”仅适用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以及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而且随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仅限于所抵押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当然,因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所以乙银行可以行使其抵押权以实现其债权。但须注意的是,根据《担保法》第55条的规定,乙银行在实现其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 第21题:

    A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A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5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A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甲、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A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无罪
    • B、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无罪
    • C、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D、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正确答案:A,B,D

  • 第22题:

    单选题
    鑫源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鑫源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率5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鑫源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甲、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率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鑫源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无罪

    B

    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无罪

    C

    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D

    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法》第175条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甲、乙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套取银行资金高利转贷给丙的行为构成高利转贷罪。根据《刑法》第163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甲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丙10万元,为丙牟利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同时,丙也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第23题:

    单选题
    X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X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五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X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甲、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X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无罪

    B

    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无罪

    C

    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D

    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AC两项,根据《刑法》第175条第1款的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甲、乙主观上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的行为,并且非法获利。因此,甲、乙的行为应定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甲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丙10万元,为丙牟利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同时,丙也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BD两项,根据《刑法》第175条之一的规定,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即骗取贷款罪不仅要求采取欺骗手段,而且要求造成重大损失。本题中,甲、乙已经向银行归还本息,不存在重大损失。甲、乙的行为不构成骗取贷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