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刘某有多年的业务合作关系,4月5日,张某向李某透露:其最近的一批低价钢材将照顾合作伙伴,以刘某为出卖对象,就等刘某答应了。4月6日,李某因另外一批生意向刘某寄发合同书时顺便发出了张某出卖这批钢材的合作意向。信件于4月7日到达。4月8日,刘某致电报张某:感谢其好意,将近日汇款,亲自上门提货。4月9日,张某收到电报后回电话称:钱的事不着急,正好有车厢来,所以将送货上门。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张某的要约在4月7日生效B、张某和刘某间的合同在4月9日成立C、4月8日刘某致电张某属于要约D、4月7日

题目

张某、李某、刘某有多年的业务合作关系,4月5日,张某向李某透露:其最近的一批低价钢材将照顾合作伙伴,以刘某为出卖对象,就等刘某答应了。4月6日,李某因另外一批生意向刘某寄发合同书时顺便发出了张某出卖这批钢材的合作意向。信件于4月7日到达。4月8日,刘某致电报张某:感谢其好意,将近日汇款,亲自上门提货。4月9日,张某收到电报后回电话称:钱的事不着急,正好有车厢来,所以将送货上门。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的要约在4月7日生效

B、张某和刘某间的合同在4月9日成立

C、4月8日刘某致电张某属于要约

D、4月7日李某致刘某的合同书所载合作意向性质属于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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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向张某购买钢材2吨,现金10万元已经履行,钢材尚未交付,合同中未约定清偿费用如何负担,下列有关清偿费用的负担表述正确的有( )

    A.一般由张某负担

    B.一般由李某负担

    C.如果因李某受领迟延,致使清偿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费用由李某负担

    D.如果李某将债权转让与朱某,为此致使履行费用增加由李某负担

    E.如因张某提前履行,因此而增加的清偿费用由张某承担


    正确答案:ACDE

  • 第2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分别找到友人甲、乙、丙、丁,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担保的有( )。

    A.甲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甲”
    B.乙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李某表示接受
    C.丙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没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负责”
    D.丁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A,B,C
    解析:
    (1)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A。(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B。(3)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C。本题中,选项D属于抵押而非保证。

  • 第3题:

    王某为了杀害张某,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李某,并骗李某说枪里没有子弹,让李某向张某开枪,李某开枪将张某打死。王某和李某构成共同犯罪。


    错误

  • 第4题:

    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无权代理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效力待定

    答案:A,D
    解析:
    【考点】无权代理;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效力待定【详解】《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本题中,刘某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货款的行为没有取得王某的同意,应为无权代理,选项A正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据此,构成无因管理要求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本题中,张某感到有利可图并没有告知王某的行为表明其不具有为王某利益的意思,因此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选项B错误。《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构成不当得利要求一方受益,一方受损,本题中,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时仍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货款,形式上不存在张某受益,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选项C错误。《合同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据此,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是否追认,因此,张某行为属于效力待定,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D。

  • 第5题:

    甲公司委托业务员李某到外地采购木材,为了便于工作,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了李某几份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李某到外地后,为了照顾朋友张某的生意,就用盖章的空白合同与张某签订了购买钢材的合同,则( )。

    A、 张某应向甲公司主张履行合同
    B、 张某应向李某主张履行合同
    C、 合同只有经甲公司追认才能履行
    D、 合同无效

    答案:A
    解析: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A选项是正确的。李某持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擅自与张某签订的购买钢材的合同,应属于表见代理行为,其代理行为有效,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可见A选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选项。B选项没有依据。因为合同是以公司名义与张某签订的;除非张某知道李某没有代理权。可见B选项不符合题干要求。(C选项没有依据。因为合同上有公司印章,不需要追认;且没有表明张某知道李某没有代理权。可见C选项不符合题干要求。D选项没有依据。合同公章以及李某、张某的签字是真实的,表明合同已经成立。除非李某与张某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方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可见D选项也不符合题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