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一架钢琴,借给乙使用。乙趁甲长期外出之机,将钢琴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丙。甲回国后,基于借用合同关系将乙诉至法院。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共同被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不是本案的诉讼参加人
第1题:
下列各项中的交付方式,不属于指示交付的是:
A.甲将钢琴售与乙,因甲尚需要使用该钢琴参加比赛,故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与借用合同,由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替代现实交付,从而完成钢琴所有权的转移
B.甲出借电脑给乙,后甲将该电脑出卖给乙,双方约定待乙支付价款后,电脑所有权即移转于乙
C.甲将出租给乙的汽车售于丙,未终止租赁合同,但是甲将对乙的汽车返还请求权让与丙
D.甲将一幅画售与乙,乙将该画转售给丙,甲依乙的指示直接将该画交付于丙
第2题:
第3题:
甲未经乙同意,将乙借给其使用的手机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丙。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是 。
A.无效
B.可变更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第4题:
第5题:
甲将笔记本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将这个笔记本电脑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下面选项符合我国法律的是()
A甲有权要求丙赔偿笔记本电脑
B甲有权要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
C甲有权要求丙返还笔记本电脑
D甲无权要求丙返还笔记本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