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轮船所有人拖欠船员的工资,在船舶进入某港口时又拖欠港务费,该船舶所有人向银行贷款时办理了抵押该轮船的手续并进行了登记,在发生了工资和港务费的债务后,该轮船遇难。为救该轮船又发生了一笔救助费。则下列说法哪些不符合海商法的规定?( )A.港务费应排在第一位优先受偿B.如该轮船所有人将该轮船转让,则上述优先权消灭C.发生在工资债务之后的求助费应在船员工资之前受偿D.船舶灭失,则船舶优先权消灭

题目

某轮船所有人拖欠船员的工资,在船舶进入某港口时又拖欠港务费,该船舶所有人向银行贷款时办理了抵押该轮船的手续并进行了登记,在发生了工资和港务费的债务后,该轮船遇难。为救该轮船又发生了一笔救助费。则下列说法哪些不符合海商法的规定?( )

A.港务费应排在第一位优先受偿

B.如该轮船所有人将该轮船转让,则上述优先权消灭

C.发生在工资债务之后的求助费应在船员工资之前受偿

D.船舶灭失,则船舶优先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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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
参见《海商法》第22、23、26条。船舶优先权附着于船舶,与船舶的所有人无关。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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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船舶遇险时( )。

    A.遇险船舶的船长订立救助合同要征得船舶所有人的同意

    B.遇险船舶的船长有权代表船舶所有人订立救助合同

    C.遇险船舶的船长订立救助合同要征得船上财产所有人同意

    D.遇险船舶所有人订立救助合同要征得船员们同意


    参考答案:B

  • 第2题:

    某船舶被设定了抵押权,船舶因碰撞被修理,船舶营运人未按约定支付修理费用,修船人将船舶留置,船舶的营运人尚有船员工资和港务费未支付,相关权利的行使顺序是:

    A:船员工资—港务费一船舶抵押权一船舶留置权
    B:港务费一船员工资一船舶留置权一船舶抵押权
    C:船舶留置权一船员工资一港务费一船舶抵押权
    D:船员工资一港务费一船舶留置权一船舶抵押权

    答案:D
    解析:
    《海商法》第25条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根据该条规定和《海商法》第22条的规定可知,D选项正确。

  • 第3题:

    某船舶上设定了抵押权,船舶因碰撞被修 理,船舶营运人未按约定支付修理费用,修船人将船舶 留置,船舶的营运人尚有船员工资和港务费未支付。 相关权利的行使顺序是:( )
    A.港务费一船员工资一船舶留置权一船舶抵押权
    B.船员工资一港务费一船舶留置权一船舶抵押权
    C.船舶留置权一船员工资一港务费一船舶抵押权
    D.船员工资一港务费一船舶抵押权一船舶留置权


    答案:B
    解析:
    。《海商法》第22~23条、第25条关于优先 权受偿问题的规定。

  • 第4题:

    某船舶上设定了抵押权,船舶因碰撞被修理,船舶营运人未按约定支付修理费用,修船人将船舶留置,船舶的营运人尚有船员工资和港务费未支付,相关权利的行使顺序是:()

    A.港务费——船员工资——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
    B.船员工资——港务费——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
    C.船舶留置权——船员工资——港务费——船舶抵押权
    D.船员工资——港务费——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

    答案:B
    解析:
    。考查在船舶上的相关优先权利之间的关系。法律依据为《海商法》第22条、第23条、第25条关于优先权受偿问题的规定。

  • 第5题:

    关于船舶优先权的受偿顺序,下列排列正确的是:()

    A:船员的遣返费用、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港务费、营运中人身伤亡赔偿请求
    B: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船员的遣返费用、港务费
    C:船员工资、船舶吨税、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D:船舶吨税、船员工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答案:B
    解析:
    【考点】船舶优先权的受偿顺序。详解:根据《海商法》第22条的规定,船舶优先权的请求范围是:(1)船长、船员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该法第23条规定:同属具有船舶优先权的请求中,受偿顺序按上述第1~5项的顺序排列,如果第4项的海事请求后于第1~3项的海事请求发生的,其也应优于第1~3项受偿。同一优先项目中,如有两个请求,应不分先后,同时受偿。受偿不足的,按比例受偿。但是第4项中的救助款项请求除外。救助款项中有两个以上优先请求权的,后发生的先受偿。因此,本题应选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