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乙考虑到与甲的朋友关系而打算放弃对甲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丙、丁,丙、丁表示反对。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损害了保证人丙、丁的利益并且丙、丁不同意B.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且丙、丁仍然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C.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但丙、丁因此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D.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但丙、丁在乙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题目

如果乙考虑到与甲的朋友关系而打算放弃对甲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丙、丁,丙、丁表示反对。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乙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损害了保证人丙、丁的利益并且丙、丁不同意

B.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且丙、丁仍然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但丙、丁因此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但丙、丁在乙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
《物权法》第l94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更多“如果乙考虑到与甲的朋友关系而打算放弃对甲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丙、丁,丙、丁表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向乙借款1万元,期限为1年。丙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丙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甲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如果乙打算放弃对甲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丙,丙表示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丙不同意

    B.若乙放弃抵押权,丙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若乙放弃抵押权,则丙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若乙放弃抵押权,则丙在乙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主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 第2题:

    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丙、丁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查看材料

    A.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丙、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如甲、乙通知了丙、丁,则丙、丁应承担全部债务的保证责任
    D.丙、丁仍应对布匹抵押价值以外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物保与人保的责任范围问题。依据《担保法》第28条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债权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3题:

    共用题干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请回答以下85~88题。

    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A:若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则丙、丁只对甲的3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B:若甲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
    C: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D:若甲、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丙、丁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A,C,D
    解析: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选项A正确,B错误。由于丙和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即使更改保证合同中的连带保证责任条款,并非应当征得甲的同意,只是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选项C错误。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选项D正确。本题答案为AD。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选项A正确。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甲可选择由物保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故C正确,B不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正确。


    (原答案为AB)。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选项A正确。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担保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正确。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选ABC。本题当年公布的答案为AB,《物权法》实施后,C也应为正确答案。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选项A错误。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正确。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选项C错误,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D。

  • 第4题:

    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丙、丁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

    A.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丙、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如甲、乙通知了丙、丁,则丙、丁应承担全部债务的保证责任

    D.丙、丁仍应对设备抵押价值以外的债务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D
     72.D【解析】《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同时《担保法解释》第3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替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丙丁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始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甲同时以自己的房屋为乙提供抵押担保。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乙考虑到与甲的朋友关系而打算放弃对甲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丙、丁,丙、丁表示反对。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损害了保证人丙、丁的利益并且丙、丁不同意
    B: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且丙、丁仍然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但丙、丁因此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但丙、丁在乙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答案:A,B,C
    解析: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物权法》第194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