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和蔡某系银行营业所会计、出纳,利用职务之便,为私营业主刘某个人账户空存24万元,由刘某利用该账户24万元进行验资注册私人公司。试问本案中,蔡某、何某和刘某的行为构成:( )A.何某和蔡某构成贪污罪,刘某不构成犯罪B.何某和蔡某构成挪用公款罪,刘某属于挪用公款罪的共犯C.何某和蔡某构成挪用资金罪,刘某不构成共同犯罪D.何某和蔡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刘某构成虚假出资罪

题目

何某和蔡某系银行营业所会计、出纳,利用职务之便,为私营业主刘某个人账户空存24万元,由刘某利用该账户24万元进行验资注册私人公司。试问本案中,蔡某、何某和刘某的行为构成:( )

A.何某和蔡某构成贪污罪,刘某不构成犯罪

B.何某和蔡某构成挪用公款罪,刘某属于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C.何某和蔡某构成挪用资金罪,刘某不构成共同犯罪

D.何某和蔡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刘某构成虚假出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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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海滨水产养殖公司为私营家族企业,其经理、出纳、会计均为亲属。张某系出纳,公司经常将公款由会计、出纳等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某日,张某同学王某因私营家具厂欲向海滨信用社贷款,要求张某疏通经理以海滨水产养殖公司名义为其贷款作担保。张某感觉到由公司出面作保困难较大,便提出可用其公司10万元公款,但以其私人名义存在当地农行营业所的定活两便存单质押。海滨信用社遂与王某、张某签订了8万元的质押贷款合同,张某交10万元存款存单给信用社。但当时张某、王某均未告知信用社该存单所载款项系公款。后因王某无力还款,海滨信用社诉至法院,要求实现质权。水产养殖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海滨信用社质权无效,理由是张某无权以存单设定质押

    B.海滨信用社质权无效,理由是水产养殖公司拒绝追认

    C.海滨信用社质权有效,理由是质权的善意取得

    D.海滨信用社质权有效,理由是张某有权设定质权


    正确答案:D
    根据《物权法》第224条的规定,以存款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本案中,张某以其个人所存公款的存单质押并且未告知信用社,张某为该存单的有权处分人,故该信用社的质权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2题:

    某私营企业会计乙去银行支取本单位的工资,由于出纳员疏忽大意,从乙单位账户上多付给乙2万元。乙回单位后将此2万元据为已有。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

    A.侵占罪

    B.职务侵占罪

    C.不当得利的民事违法行为

    D.诈骗罪


    正确答案:B
    103.B【解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数额较大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 第3题:

    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支付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履约保证金,王某向刘某等人借款,刘某等陆续通过银行向王某个人账户转账共计120万元,王某分别出具了借据,内容为“今借到刘某等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圆整,按月息贰分计息,项目建设用”,王某在借据上签字。后发生纠纷,刘某等人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款项转入王某个人账户,刘某等人只能要求王某承担责任
    B.由于借据以王某个人名义签字,刘某等人只能要求王某承担责任
    C.由于款项实际用于支付项目的履行保证金,刘某等人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D.由于款项实际用于支付项目的履行保证金,刘某等人可以要求甲公司与王某共同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可以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

  • 第4题:

    刘某和王某结婚3年,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下列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是( )。

    A.刘某继承其父亲的遗产10万元

    B.刘某3年来的工资所得15万元

    C.王某的国家发明专利转让费8万元

    D.由王某出资并经营的商店营业所得3万元


    正确答案:BC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A项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故选BCD。

  • 第5题:

    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支付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履约保证金,王某向刘某等人借款,刘某等陆续通过银行向王某个人账户转账共计120万元,王某分别出具了借据,内容为“今借到刘某等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圆整,按月息贰分计息,项目建设用”,王某在借据上签字。后发生纠纷,刘某等人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款项转入王某个人账户,刘某等人只能要求王某承担责任
    B.由于借据以王某个人名义签字,刘某等人只能要求王某承担责任
    C.由于款项实际用于支付项目的履行保证金,刘某等人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D.由于款项实际用于支付项目的履行保证金,刘某等人可以要求甲公司与王某共同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可以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