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携带现金若干宴请他人,饭后发现饭钱远远超过所带现金,为逃避付账,李某让其朋友先行离开,而后自己借上厕所的机会,翻窗逃跑,偷偷离开了饭店。李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A.构成侵占罪B.构成诈骗罪C.构成盗窃罪D.不构成犯罪

题目

李某携带现金若干宴请他人,饭后发现饭钱远远超过所带现金,为逃避付账,李某让其朋友先行离开,而后自己借上厕所的机会,翻窗逃跑,偷偷离开了饭店。李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

A.构成侵占罪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盗窃罪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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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是( )。

    A.甲除走私1000克冰毒外,还曾与他人共同运输3000克海洛因
    B.乙非法购买一支手枪,并长期私藏在家中
    C.丙谋杀仇人张某后,发现张某携有现金1万多元,遂取走该现金
    D.丁见李某带有大量现金,将李某毒杀,劫取其所带全部财物,并将李某碎尸后掩埋

    答案:C
    解析:
    数罪并罚要求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不同罪名,并且不构成实质上的数罪处断的一罪(吸收犯、牵连犯)。A项中甲的走私、运输毒品罪属于刑法分则中的同一个罪名,多次走私、运输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故对甲不实行数罪并罚。B项中乙在非法购买枪支之后长期私藏在家的行为,构成吸收犯,私藏枪支的行为被购买枪支的行为吸收,仅成立非法买卖枪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C项中丙谋杀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后取走张某现金,这种在杀人之后拿走赃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因为此时拿走财物的行为已经和前述的杀人行为无牵连或吸收关系,构成了两个不同罪名,应当实行数罪并罚。D项中丁以劫取李某财物为目的,采取将其毒死的手段,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对于该行为造成的致使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以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不再单独进行评价。

  • 第2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抢劫罪的有: ( )

    A.甲携带管制刀具抢夺赵某财物
    B.乙杀死愁人钱某后,随手拿走其手机
    C.丙趁孙某醉酒搜走其随身携带的2000元现金
    D.丁扒窃得手后被李某发现,拿刀子威胁李某不得声张

    答案:A,C,D
    解析: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A项,甲携带管制刀具抢夺赵某财物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B项,乙杀死仇人钱某后,随手拿走其手机,乙并不存在为拿走手机而杀死仇人的动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C项,行为人丙用酒灌的方式使被害人孙某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下搜走其随身携带的2000元现金构成转化型抢劫罪;D项,丁扒窃得手后被李某发现,拿刀子威胁李某不得声张,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 第3题:

    某华工厂李某,需随身携带差旅费1000元,可以使用现金。

    A

    B



  • 第4题:

    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是

    A.甲除走私1000克冰毒外,还曾与他人共同运输3000克海洛因
    B.乙非法购买一支手枪,并长期私藏在家中
    C.丙谋杀仇人张某后,发现张某携有现金1万多元,遂取走该现金
    D.丁见李某带有大量现金,将李某毒杀,劫取其所带全部财物,并将李某碎尸后掩埋

    答案:C
    解析:
    甲的走私、运输毒品罪属于刑法分则中的选择性罪名,多次走私、运输、制造、贩卖毒品,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按照一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A选项说法错误。乙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是其非法购买枪支行为的必然结果,因此其非法持有枪支罪被非法买卖枪支罪所吸收,仅成立非法买卖枪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B选项说法错误。丙谋杀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之后又取走张某现金,此行为构成盗窃罪,属于数个行为触犯了不相关的数个罪名,应当数罪并罚。C选项说法正确。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杀人行为排除反抗,劫取财物,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不数罪并罚,而其之后实施的碎尸行为属于毁灭证据的行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不单独评价为犯罪,综上对丁仅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D选项说法错误。

  • 第5题:

    (2007年真题)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是(  )。
    A.甲除走私1 000克冰毒外,还曾与他人共同运输3 000克海洛因
    B.乙非法购买一支手枪,并长期私藏在家中
    C.丙谋杀仇人张某后,发现张某携有现金1万多元,遂取走该现金
    D.丁见李某带有大量现金,将李某毒杀,劫取其所带全部财物,并将李某尸体剁成碎块后掩埋


    答案:C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罪数问题。我国以犯罪构成标准说(主客观统一说)作为区分犯罪与数罪的基本理论,即确定或区分罪数之单复的标准,应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因而要准确判断罪数仍然要看分则的具体规定。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从事走私、运输两个行为者仍按一罪定罪量刑。故A错误。非法购买枪支并私藏的,仍按非法买卖枪支罪一罪定罪量刑,故B错误。C项中丙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D项中丁只能成立一个抢劫罪,不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