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题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减刑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除外
B.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酌减。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原判的1/2
C.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D.对人民法院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5年
第1题:
A. 减刑只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B.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 10 年
C. 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 7 年
D. 减刑由监狱机关裁定,报人民法院备案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根据《刑法》规定,减刑必须有一定限度,即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第6题: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第7题:
下列关于减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8题:
第9题:
对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可判定限制其减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5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1年6个月有期徒刑
减刑与假释都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被判处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年6个月
第10题:
原判刑罚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裁定执行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后再减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原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的刑期应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对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以后再次减刑的,其刑期的计算,则应按照有期徒刑减刑的方法计算
第11题: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3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判处管制、拘役的,可以少于原判刑期的1/3
第12题: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再次进行减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0年
依法判处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再次进行减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5年
第13题:
下列关于减刑的刑期计算,错误的说法是( ).
A.对于原判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自原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原判刑期已经执行的部分,不计入减刑以后的刑期之内
B.对于原判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自裁定减刑之日起算;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人减刑以后的刑期之内
C.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之后再次减刑的,其刑期的计算,则应按用有期徒刑减刑的方法计算
D.对于曾经被依法适用减刑,后因原判决有错误,经再审后改判为较轻刑罚的,原来的减刑仍然有效,所减刑期,应从改判的刑期中扣除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第18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
第19题:
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
第20题: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判处管制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2/3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对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又被减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2年(不含死缓期二年)
第21题:
第22题: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判处管制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2/3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对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又被减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2年(不含死缓期二年)
第23题: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对于累犯不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