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劳动局在劳动监察中发现某建筑企业任意延长劳动时间,无故拖欠30名民工工资,共计IIOOO元,于是2003年3月4日作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建筑企业自行改正。由于该企业在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改正,该市局于3月18日作出处理决定:责令该建筑企业在l5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对其罚款l万元。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当事人对3月4日的《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B.当事人对3月18日的处理决定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c.建筑企业不履行处理决定的,被拖欠工资的民工可申请法院

题目

某市劳动局在劳动监察中发现某建筑企业任意延长劳动时间,无故拖欠30名民工工资,共计IIOOO元,于是2003年3月4日作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建筑企业自行改正。由于该企业在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改正,该市局于3月18日作出处理决定:责令该建筑企业在l5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对其罚款l万元。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当事人对3月4日的《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B.当事人对3月18日的处理决定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c.建筑企业不履行处理决定的,被拖欠工资的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拖欠的工资

D.建筑企业不履行处理决定的,市劳动局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l万元,但无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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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C
81.答案:B、C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人行政讲解:《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A书》对当事人没有强制执行力,依法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可申请复议,也不可诉,故A项不正确。而3月1 8日的处理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提起复议,也可提起诉讼,故B项正确。该市劳动局责令该建筑企业在15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该责令决定属于“行政裁决”。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0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拖欠工资的民工属于“市劳动局责令该建筑企业在15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决定确定的权利人,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C项正确。市劳动局作为3月18日处理决定的作出主体,既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l万元,也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拖欠工资。因此,D项不正确。依题意,B、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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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建筑施工企业超过( )日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A.7
    B.10
    C.14
    D.30

    答案:D
    解析:

  • 第2题:

    某市劳动局(住所地在A区)发现某企业(住所地在B区)无故拖欠民工工资,于2013年5月9日作出《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企业自行改正。由于该企业在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改正,该市劳动局遂于6月18日作出处理决定,责令该企业在15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对其罚款5000元。6月19日,市劳动局将该处理决定书送达给该企业和被拖欠工资的民工,并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和寻求救济的期限。如果该企业在15日内仍没有支付拖欠民工的工资,关于市劳动局申请强制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A:市劳动局最早可于2013年12月20日申请A区法院强制执行
    B:市劳动局最早可于2013年12月20日申请B区法院强制执行
    C:市劳动局最早可于2013年12月19日申请A区法院强制执行
    D:市劳动局最早可于2013年12月19日申请B区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A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地域管辖,一般是申请机关所在地法院;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为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故本案由市劳动局所在地法院管辖);级别管辖,参照行政诉讼级别管辖规则确定(若市劳动局为行政诉讼被告的,由基层法院管辖;故市劳动局提出非诉行政执行申请的,也由基层法院管辖)。综合言之,本案由市劳动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即A区法院。故排除B、D两项。《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提出非诉行政执行申请,必须等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和起诉期限届满。《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在本题中,该企业的申请复议期限和直接起诉期限均应从6月19日起算,当直接起诉期限期满时(即12月19日),申请复议期限早已届满。故市劳动局最早提出非诉行政执行申请的时间为12月20日。故本案应选A项。

  • 第3题:

    位于甲区的某市劳动局在劳动监察中发现乙区的华泰公司任意延长劳动时间,无故欠300多名职工工资,共计110万元,于是3月4日作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求华泰公司自行改正。由于华泰公司在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改正,该局于3月18日决定对 处20万元罚款。华泰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华泰公司对《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B.华泰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某市劳动局可以加处罚款
    C.某市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须催告华泰公司缴纳罚款
    D.某市劳动局可以向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人
    讲解:《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对当事人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约束力,依法不属 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可申请复议,也不可诉,故A项不正确。《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据此,选项B说法 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 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据此,选项C正确。至于选项D,由于执行对象是金钱,故应当由行政机关所在地法 院管辖,即甲区人民法院。D项错误。

  • 第4题:

    建筑施工企业超过( )日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A.7
    B.10
    C.14
    D.30

    答案:D
    解析:

  • 第5题:

    位于甲区的某市劳动局在劳动监察中发现乙区的华泰公司任意延长劳动时间,无故拖欠300多名职工工资,共计110万元,于是3月4日作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华泰公司自行改正。由于华泰公司在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改正,该局于3月18日决定对 其处20万元罚款。华泰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华泰公司对《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B.华泰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某市劳动局可以加处罚款
    C.某市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须催告华泰公司缴纳罚款
    D.某市劳动局可以向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人
    讲解:《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对当事人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约束力,依法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可申请复议,也不可诉,故A项不正确。《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据此,选项B说法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据此,选项C正确。至于选项D,由于执行对象是金钱,故应当由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即甲区人民法院。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