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题20分)案情:2008年4月15日,某省乙市海陵区居民黄某凭申请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向省司法厅(位于甲市鼓楼区)申请律师执业。6月8日,省司法厅将黄某的申请材料移交给乙市司法局进行审查。乙市司法局对黄某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出具了黄某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查意见,并将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并通知黄某。2008年12月3日,省司法厅以黄某没有提交律师协会出具的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为由,作出不准予黄某执业的决定,并当日送达给黄某。2009

题目

六、(本题20分)

案情:2008年4月15日,某省乙市海陵区居民黄某凭申请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向省司法厅(位于甲市鼓楼区)申请律师执业。6月8日,省司法厅将黄某的申请材料移交给乙市司法局进行审查。乙市司法局对黄某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出具了黄某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查意见,并将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并通知黄某。2008年12月3日,省司法厅以黄某没有提交律师协会出具的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为由,作出不准予黄某执业的决定,并当日送达给黄某。2009年1月15日,黄某因感染甲类传染病被乙市高港区人民医院强制隔离治疗,一直到2009年12月4日才出院。2010年1月8日,黄某对不准予律师执业的决定起诉。

问题:

1.若乙市司法局认为黄某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乙市司法局应当如何处理?

2.黄某可否对乙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起诉?为什么?

3.黄某起诉不准予律师执业的决定的,其是否超过法定期限?为什么?

4.黄某起诉不准予律师执业决定的,乙市司法局可否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为什么?

5.黄某起诉不准予律师执业决定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若黄某对强制隔离治疗决定不服起诉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6.黄某起诉不准予律师执业决定的,法院应当依据2008年的还是1997年的《律师法》审理此案?为什么?

7.若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符合获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法定条件的,则应当如何处理?

有关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法》第6条第1款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法》第10条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

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律师资格证明;

(三)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

习鉴定材料;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第11条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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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男,25岁,甲市乙乡人,在丙市某企业打工时与丁市城镇居民陈某结婚。两人此前均未生育,婚后不久陈某怀孕。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李某夫妇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

    A.双方的户口簿
    B.双方的身份证
    C.结婚证
    D.陈某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
    E.乙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李某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答案:B,C,D,E
    解析: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本题中,李某夫妇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陈某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乙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李某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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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县居民黄某立遗嘱将位于乙县的某房屋遗赠给某大学。黄某办理了遗嘱公证。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遗嘱公证必须由乙县公证处办理
    B、黄某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该遗嘱公证
    C、蔡某可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处提出复查
    D、办理该公证时应支付公证费

    答案:D
    解析:
    《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据此,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遗嘱公证,可以由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也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故A项“必须”二字错误。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据此,遗嘱公证不得代理,故B项错误。
    《公证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这是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故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C项错误。
    《公证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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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07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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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某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律所实习一年后向市司法局申请执业律师资格遭到拒绝,夏某以市司法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请求准予许可的理由成立,且被告没有裁量余地,则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A.判决确认市司法局不作为违法
    B.判决撤销原行为
    C.判决撤销不予许可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答案:C
    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案件,认为原告请求准予许可的理由成立,且被告没有裁量余地的,可以在判决理由写明,并判决撤销不予许可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可见,C项正确,ABD项错误。

  • 第5题:

    甲县居民黄某立遗嘱将位于乙县的某房屋遗赠给某大学。黄某办理了遗嘱公证。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遗嘱公证必须由乙县公证处办理
    B.黄某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该遗嘱公证
    C.蔡某可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处提出复查
    D 办理该公证时应支付公证费

    答案:D
    解析:
    《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据此,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遗嘱公证,可以由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也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故A项“必须”二字错误。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据此,遗嘱公证不得代理,故B项错误。 《公证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这是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故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C项错误。 《公证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