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食品厂与建华公司订有货物买卖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食品厂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责令建华公司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仲裁庭经过审理,裁定驳回食品厂的请求。食品厂以首席仲裁员王某是被申请人建华公司的仲裁代理人的大学同学,应回避未回避,影响本案的公正仲裁为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请回答下列问题。(1)食品厂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是否属于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2)对于食品厂的申请,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3)对于该争议案件,食品厂能否根据原合同中

题目

某市食品厂与建华公司订有货物买卖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食品厂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责令建华公司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仲裁庭经过审理,裁定驳回食品厂的请求。食品厂以首席仲裁员王某是被申请人建华公司的仲裁代理人的大学同学,应回避未回避,影响本案的公正仲裁为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请回答下列问题。

(1)食品厂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是否属于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2)对于食品厂的申请,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3)对于该争议案件,食品厂能否根据原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重新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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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以下哪些选项中的仲裁庭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

    A.北京A食品厂与天津B商厦签订了一份食品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后双方发生纠纷,于是A食品厂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中仲裁庭的组成,食品厂选定了2名仲裁员,B商厦选定了1名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
    B.王某开车下班回家时,将行人付某撞伤,双方就损害赔偿额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中仲裁庭的组成,王某选择仲裁员齐某,付某选择仲裁员陈某,齐某和陈某共同推举赵某为首席仲裁员
    C.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公司向中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其中仲裁庭的组成,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胡某、林某;并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员叶某
    D.方某与钱某因为买卖合同而发生纠纷,双方约定采取仲裁方式解决问题。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后,双方选定袁某为首席仲裁员,并委托袁某指定其他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庭的组成程序。根据《仲裁法》第31条,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A选项中,食品厂和B商厦的做法都是错误的;B选项中,齐某和陈某是仲裁员,不能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C选项中,做法是正确的;D选项中,首席仲裁员是没有指定其他仲裁员的权力的。所以做法正确的只有C,题目问“不符合的”,则选A、B、D。

  • 第2题:

    光明公司与新胜建材公司签订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不能约定选择作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是()。

    A、光明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B、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C、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发生地法院

    答案:D
    解析:
    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也允许合同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D项,买卖合同纠纷发生地法院不属于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管辖的法院。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达成买卖合同,双方均未加盖公章或签字,不久甲公司交货,乙公司收货后付款。乙公司在使用中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遂诉至法院,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合同无效,但已履行部分双方不再返还
    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相互返还
    D、合同已成立,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第4题:

    甲超市与乙食品厂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食品厂应在农历八月十五日前两周,向甲超市交付各色月饼1万盒。依照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及全部成品、原料烧毁,则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
    B.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严重损坏,乙食品厂要推迟1个月履行合同,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
    C.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不能按时交货,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但因该损失系不可抗力所致,故甲超市无权要求食品厂赔偿损失
    D.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及产品严重受损,乙食品厂仅能按照交付6000盒各色月饼,甲超市应当接受,不得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
    如果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及其他成品、原料严重受损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或乙食品厂必须推迟1个月履行的,因月饼系时间性要求极强的食品,推迟1个月履行,会严重损害甲超市利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甲超市有权要求乙食品厂赔偿损失。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达成买卖合同,双方均未加盖公章或签字,不久甲公司交货,乙公司收获后付款。乙公司在使用中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诉讼至法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合同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 合同无效,但已履行部分双方不再返还
    C. 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相互返还
    D. 合同成立,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本题中,甲公司交货,乙公司支付货款,双方都履行了主要义务,合同已经成立。甲的货物质量存在问题,属于甲履行义务的瑕疵,构成违约。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