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 A.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 B.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 C.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 D.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

题目

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 

A.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 

B.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 

C.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 

D.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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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遗嘱有效的是:

    A.甲委托其妻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遗嘱
    B.乙口述遗嘱,由其孙子记录,乙签字认可
    C.丙写下遗嘱将其财产全部留给照顾其多年的保姆,但未签名
    D. 丁遭遇车祸,临死前,立下口头遗嘱,由两名交警在场证明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
    第二步,《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丁于危机情况下在两名交警的见证下的口头遗嘱有效。
    因此,选择D选项。

  • 第2题:

    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 )

    A.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
    B.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
    C.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
    D.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

    答案:B
    解析: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所以A选项错误。我国公证法没有对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地点作出限制性规定,所以B选项正确。《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遗嘱行为属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公证机构有权办理。C选项错误。《公证法》第36条规定,除非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否则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所以,D选项错误。

  • 第3题:

    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为了感谢乙,甲自书遗嘱指定由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后甲又立下公证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儿子。不久,甲病危,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假设上述三份遗嘱均满足有效要件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遗产处理应以自书遗嘱为主
    B.遗产处理以公证遗嘱为准
    C.遗产处理应以口头遗嘱为准
    D.三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应按法定承担程序处理遗产

    答案:B
    解析: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亲自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与其他遗嘱方式相比,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第4题:

    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 )(2011年)

    A.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
    B.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
    C.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
    D.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

    答案:B
    解析: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所以A选项错误。我国公证法没有对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地点作出限制性规定,所以B选项正确。《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遗嘱行为属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公证机构有权办理。C选项错误。《公证法》第36条规定,除非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否则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所以,D选项错误。

  • 第5题:

    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

    A、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
    B、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
    C、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
    D、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

    答案:B
    解析:
    【考点】公证事项【详解】根据《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故A项不正确。《公证法》没有限定办理遗嘱的地点,故B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根据《公证法》第12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D项说法错误,公证的遗嘱可以变更之前其他形式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