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几种遗嘱,有效的是( )A.甲死亡时,在遗嘱中没有为受其扶养、患有精神病的母亲保留必要的份额B.乙于70岁时立下遗嘱,后来遭遇一场大病,乙变成植物人C.李四死亡前,由村民甲代书,立下遗嘱,村民乙、丙和其子丁在场并按下手印D.张三之子威胁其父,应当依其意思立下遗嘱,否则对张三不利,但张三不为所从,仍按自己意愿立下遗嘱

题目

下列几种遗嘱,有效的是( )

A.甲死亡时,在遗嘱中没有为受其扶养、患有精神病的母亲保留必要的份额

B.乙于70岁时立下遗嘱,后来遭遇一场大病,乙变成植物人

C.李四死亡前,由村民甲代书,立下遗嘱,村民乙、丙和其子丁在场并按下手印

D.张三之子威胁其父,应当依其意思立下遗嘱,否则对张三不利,但张三不为所从,仍按自己意愿立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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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处理正确的是:

    A.乙、丙各得二分之一
    B.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
    C.乙获得全部遗产
    D.丙获得全部遗产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一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据此,若遗嘱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二款规定:“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据此,甲订立遗嘱时,丙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但甲死亡 (遗嘱生效)时,丙已经成年并参加工作,不再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故甲的遗嘱有效,由乙取得全部遗产。

  • 第2题:

    甲有二子乙、内,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 )

    A.乙丙各得二分之一
    B.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
    C.乙获得全部遗产
    D.丙获得全部遗产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而确定。本题中,因遗嘱自遗嘱人死亡时生效,遗嘱生效时,丙乙工作,不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故按甲的遗嘱处理。乙获得全部遗产。故选C

  • 第3题:

    下列哪些遗嘱因为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 )

    A.袁某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的孙女和一名护士在场
    B.黄某外出旅游时遇难,立下录音遗嘱。有1名公证员在场
    C.凌某有3个儿子,其遗嘱由其中1个儿子代书,由凌某的妻子作为见证人
    D.孙某在牢狱中所立的口头遗嘱,其内容由3个服刑犯人证明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的见证人问题。上述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故B选项中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依《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本题中,AC选项中的见证人不符合要求,故遗嘱无效。D选项的见证人符合要求,故遗嘱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 第4题:

    下列遗嘱有效的是:

    A.甲委托其妻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遗嘱
    B.乙口述遗嘱,由其孙子记录,乙签字认可
    C.丙写下遗嘱将其财产全部留给照顾其多年的保姆,但未签名
    D. 丁遭遇车祸,临死前,立下口头遗嘱,由两名交警在场证明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
    第二步,《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丁于危机情况下在两名交警的见证下的口头遗嘱有效。
    因此,选择D选项。

  • 第5题:

    甲在2002年6月立下遗嘱,将其遗产的一半由其子乙继承。甲2004年8月不幸死亡,现甲的继承人与乙在权利上发生纠纷,则(  )。
    A.由于遗嘱时间已经超过2年,乙因遗嘱而取得的权利已经消灭
    B.乙只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
    C.乙不仅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也可以依据法定继承继承甲遗产另一半中的部分
    D.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继承甲遗产一半中的部分


    答案:C
    解析:
    【精解】遗嘱本身不存在时效问题,故A项错误。乙不仅可以依据甲生前所立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对于甲生前未作处理的部分,也有权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故选C项。

  • 第6题:

    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18周岁的小王有遗嘱能力
    B:15周岁的小陈所立遗嘱部分有效
    C:老周立下遗嘱后患上老年痴呆,所立遗嘱有效
    D:小李10岁时立下的遗嘱,等小李满18周岁时,该遗嘱仍无效

    答案:B
    解析:
    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以立遗嘱时遗嘱人的状态为标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并不因此而失去效力;相反,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无遗嘱能力,其后虽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也不因此而有效。

  • 第7题:

    同时立下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的,以自书遗嘱为准。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 以下关于口头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口头遗嘱只有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危急情况下才可以设立
    • B、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
    • C、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的口头遗嘱仍然有效
    • D、书面遗嘱优先于口头遗嘱

    正确答案:C

  • 第9题:

    甲有两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 A、乙、丙各得1/2
    • B、乙得2/3,丙得1/3
    • C、乙获得全部遗产
    • D、丙获得全部遗产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 以下关于自书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 B、遗嘱人在遗嘱上面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C、自书遗嘱不能由他人代笔
    • D、自书遗嘱可以打印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1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A

    乙、丙各得二分之一

    B

    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

    C

    乙获得全部遗产

    D

    丙获得全部遗产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立下自书遗嘱,将其所有的2套房屋留给其子乙,指定好友刘某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交由刘某保管。后乙不走正道,黄赌毒无一不涉。甲伤心欲绝,身染重病。好友刘某前往探望时,甲决定另立遗嘱。因甲行动不便,便由甲亲述内容刘某电脑输入,将所有遗产(包括2套房屋与50万元存款)捐献给当地红十字会,刘某将输入内容打印出来,由甲亲笔签名。后来,甲病情加重,邻居丙将其送往医院陪伴,甲感激涕零,临终前在医院立下口头遗嘱,1套房屋赠与丙,1套房屋由女儿丁继承,由主治医生赵大夫与护士小陈共同见证。五分钟后,甲死亡。关于其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的房屋自其死亡时分别由丙、丁取得所有权

    B

    遗嘱未涉及的50万元存款,由当地红十字会取得

    C

    甲的50万元存款,应当由其乙、丁按照法定继承取得

    D

    分割遗产时,乙可以不分或少分


    正确答案: C,D
    解析:
    《继承法》第17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本题中,甲订立的自书遗嘱有效;后甲打印的遗嘱既不符合代书遗嘱要件,也不符合自书遗嘱要件,故不发生效力。
    A项,《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甲临死前订立的口头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是完全有效的遗嘱。第20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甲的自书遗嘱与口头遗嘱均涉及2套房屋,内容相互抵触,应当以最后的遗嘱即口头遗嘱为准。《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故房屋自其死亡时分别由丙、丁取得所有权。
    BC两项,遗嘱未涉及的财产,应当适用法定继承
    D项,《继承法》第13条第4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乙虽不走正道,黄赌毒无一不涉,但不存在法定的丧失继承权或者少分遗产或不分遗产的情形。

  • 第13题:

    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l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A.乙、丙各得二分之一
    B.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
    C.乙获得全部遗产
    D. 丙获得全部遗产


    答案:C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19条和《继承法意见》第37条规定,虽然在甲立遗嘱时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但在遗嘱生效时(即甲死亡时),丙已参加工作并具有了劳动能力。依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故乙可以因遗嘱而获得甲的全部遗产。

  • 第14题:

    下列遗嘱中,无效的是:( )

    A.李某临终前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家耕地的所有权留给儿子李甲
    B.16岁的小明立下遗嘱,死后将自己的手机留给同桌小丽
    C.林某仅有一个儿子在外留学,其邻居王某欺骗林某其儿子在国外赌博成瘾,林某遂立下书面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邻居王某
    D.黄某死前留下遗嘱将所居住房屋留给其女儿黄梅,其儿子发现后私自将遗嘱内容改为将房屋留给黄某儿媳黄梅丽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无效的问题。《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耕地,即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故A选项中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故BCD选项中的遗嘱均为无效。正确答案为ABCD。

  • 第15题: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甲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  )

    A.乙
    B.丙
    C.丁
    D.乙、丙、丁

    答案:A
    解析: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项,《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B项,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请律师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形式要件,系无效遗嘱,丙不享有继承权。
    C项,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甲在危急情况消除后,之前所立口头遗嘱未以书面形式订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形式要件,系无效遗嘱,丁不享有继承权。唯有第一份遗嘱有效,故乙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

  • 第16题:

    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为了感谢乙,甲自书遗嘱指定由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后甲又立下公证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儿子。不久,甲病危,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假设上述三份遗嘱均满足有效要件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遗产处理应以自书遗嘱为主
    B.遗产处理以公证遗嘱为准
    C.遗产处理应以口头遗嘱为准
    D.三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应按法定承担程序处理遗产

    答案:B
    解析: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亲自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与其他遗嘱方式相比,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第17题:

    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甲为感谢乙,自书遗嘱,表示其三间房屋由两个子女平分,所有现金都赠给乙。后甲又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现金 分给两个子女。不久甲去世。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前一遗嘱无效
    B.甲的后一遗嘱无效
    C.所有现金应归甲的两个子女所有
    D.所有现金应归乙所有

    答案:A,B,D
    解析:
    《继承法》解释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本题中甲第一次所立的遗嘱为其真实意思的表示,是有效的,后来甲又立下一份遗嘱,同样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也是有效的,所以AB的说法本身是错误的。前后两个遗嘱均有效的情况下,内容发生冲突的,以最后立下的遗嘱为准,现金应该按照甲第二次所立的遗嘱进行分配,归甲的两个子女所有,C的说法本身是正确的,D的说法本身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 第18题:

    甲有乙、丙、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但没有见证人在场。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抢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其内容是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甲病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能成为甲的遗产继承人的是( )。

    A.乙
    B.丙
    C.丁
    D.乙.丙.丁

    答案:A
    解析:
    (1)选项A: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题中,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该自书遗嘱有效。(2)选项B: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本题中,没有见证人在场,该代书遗嘱无效。(3)选项C: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虽然有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但甲病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该口头遗嘱无效。

  • 第19题:

    以下遗嘱中可能有效的是()。

    • A、严某立下的代书遗嘱,代书人为企业合伙人李某,见证人为李某和另一合伙人
    • B、贾某在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时立下的自书遗嘱
    • C、邢某立下的自书遗嘱,在遗嘱中未将部分财产分配给丧失劳动能力的、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一直由他扶养的继子
    • D、甄某立下的录音遗嘱,在遗嘱中对自己及妻子的全部财产进行分配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 甲立的遗嘱属于( )。

    • A、口头遗嘱
    • B、代书遗嘱
    • C、公证遗嘱
    • D、自书遗嘱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下列哪些遗嘱因为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

    • A、袁某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的孙女和一名护士在场
    • B、黄某外出旅游时遇难,立下录音遗嘱,有一名公证员在场
    • C、凌某有3个儿子,其遗嘱由其中一个儿子代书,由凌某的妻子作为见证人
    • D、孙某在牢狱中所立的口头遗嘱,其内容由3个服刑犯人证明

    正确答案:A,B,C

  • 第22题:

    单选题
    甲有两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A

    乙、丙各得1/2

    B

    乙得2/3,丙得1/3

    C

    乙获得全部遗产

    D

    丙获得全部遗产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依《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2款的规定,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题中,虽然甲立遗嘱时并未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但在遗嘱生效时,也即被继承人甲死亡时,丙已经成年并已参加工作,不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甲的遗嘱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遗嘱。依据该有效遗嘱的规定,应由乙取得甲全部遗产。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23题:

    单选题
    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 甲立的遗嘱属于( )。
    A

    口头遗嘱

    B

    代书遗嘱

    C

    公证遗嘱

    D

    自书遗嘱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