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关于法的渊源之间位阶出现交叉时的处理方式,说法不正确的是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C.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1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民法的渊源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民法的渊源主要以制定法为主
B.判例不属于我国民法的渊源
C.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属于我国民法的渊源
D.在我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认习惯具有习惯法的效力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下列关于英国法律渊源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普通法与衡平法发生冲突时,普通法优先适用 B、普通法是英国最重要的法律渊源
C、英国议会制定法的地位高于判例法 D、制定法不可以对判例法进行修改
、【答案】AD
【考点】本题考点是英国法的渊源
【解析】英国法的渊源主要包括:1、普通法。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 “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普通法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 2、衡平法。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其程序简例、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衡平法是一种“补偿性”制度,但是,当它与普通法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 3、制定法。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两种判例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进行整理、修改,现代一些重要的法律部门如社会立法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定法的种类有:欧洲联盟法、国会立法、委托立法。其中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作“基本立法”。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