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美公司与王庆之间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一审甲区法院审理后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二者之间不负有给付义务,但经二审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王庆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华美公司货款39万元,王庆没有履行。华美公司强制执行,那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华美公司申请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B.华美公司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年内申请执行C.华美公司也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D.华美公司应当向甲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题目

华美公司与王庆之间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一审甲区法院审理后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二者之间不负有给付义务,但经二审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王庆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华美公司货款39万元,王庆没有履行。华美公司强制执行,那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华美公司申请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

B.华美公司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年内申请执行

C.华美公司也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D.华美公司应当向甲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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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的错误处理有:( )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16条第1款前半段规定,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一方起诉,一方应诉答辩,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法院拥有管辖权。本案中二审法院应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故ABCD均错误。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则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说法正确的有( )。

    A.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B.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
    C.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D.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答案:A,B,C,D
    解析: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AC表述正确。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判决后:甲乙间的合同纠纷消灭。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CD表述正确。

  • 第3题:

    5、甲公司与乙公司木质家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A市太湖区法院要求乙公司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家具。太湖区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双方未上诉。甲公司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并请求责令乙公司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关于本案的下列做法,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A市中级法院对违约金请求不予审理

    B.A市中级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C.A市中级法院提审该案,适用第二审程序再审此案

    D.A市中级法院可以指令太湖区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再审此案


    C

  • 第4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过某市A区人民法院一审,该市中院二审 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裁定再审。省高院经审査发 现,一审程序没有错误,二审程序中存在程序错误。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裁定撤销二审判决,由市中院再审
    B.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A区法院再审
    C.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A区法院再审
    D.直接适用第二审程序再审’


    答案:D
    解析:
    一审程序没有错误,不应当被撤销,应当按照二审程序再审。选项D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木质家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A市太湖区法院要求乙公司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家具。太湖区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双方未上诉。甲公司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并请求责令乙公司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关于本案的下列做法,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A市中级法院对违约金请求不予审理

    B.A市中级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C.A市中级法院提审该案,适用第二审程序再审此案

    D.A市中级法院可以指令太湖区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再审此案


    ABC 《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因此,A项正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B项正确。《民法通则意见》第58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