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具厂向某木材供应站订购了一批木材。但约定的交货日期到来时,木材供应站未能按期交货。两天后,因该地区遭遇罕见山洪,木材供应站所储存的全部木材被山洪冲走。家具厂因此停工待料10天,造成损失5万元。对家具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应当由家具厂自行承担
B.应当由木材供应站予以赔偿
C.应当由家具厂自行承担一半的损失,另一半由木材供应站予以赔偿
D.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家具厂因迟延交货遭受的损失,应当由木材供应站予以赔偿,其余则应由家具厂自行承担
第1题:
A.张某有权检验甲家具厂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约定
B.若张某中途变更图纸,造成甲家具厂损失的,张某应赔偿损失
C.甲家具厂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给张某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D.若甲家具厂按约完成橱柜,而张某未向甲家具厂支付报酬,甲家具厂可以留置橱柜
第2题:
甲工厂是某市林业局下属的企业,专门出售加工木材,乙家具厂与甲工厂签订合同,约定甲工厂向其提供500根木材,合同履行期即将到来时,甲工厂突然接到市林业局通知,近日内不得买卖林木,因此给乙家具厂造成的损失,( )。
A.应当由甲工厂赔偿
B.应当由林业局赔偿
C.甲工厂和林业局连带赔偿
D.乙工厂自行承担
第3题:
天橡木材厂是某市林业局下属的企业,专门出售加工木材,佳美家具厂与天橡木材厂签订合同,约定天橡木材厂向其提供1000根木材,合同履行期即将到来时,天橡木材厂突然接到市林业局通知,近日内不得买卖林木,因此给佳美家具厂造成的损失,应当由( )。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某木材公司因作业场地沉降问题,请某勘探公司进行勘察作业。作业期间,勘探公司工作人员王某遗失放射源一枚,造成木材公司客户李某的人身伤害。对于李某受到的损害()
第7题:
丁某提供四块木料给某家具厂定做一套办公桌椅,开工不久丁某即认为该办公桌椅的样式不够新潮,遂要求家具厂停止制作,但家具厂不加理睬,继续将剩下的两块木料按照原样式完成了办公桌椅的制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8题: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第9题:
丁某可以随时解除该合同
家具厂应当赔偿给丁某造成的损失
丁某应当支付家具厂部分报酬
丁某应当支付家具厂全部报酬
丁某应当支付家具厂全部报酬,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10题:
木器厂可以要求木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木材公司应向木器厂承担违约责任
木材公司应向家具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木材公司和家具公司应向木器厂负连带责任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诚信家具厂可以向公司提出付款请求
诚信家具厂只能向王某提出付款请求
李某、王某对诚信家具厂的请求各承担50%的责任
李某、王某按拟定的出资比例向诚信家具厂承担责任
第13题: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万元。
A.20
B.30
C.50
D.60
第14题:
江某和新欣家具厂于1月5日签订了一份关于木材的买卖合同,约定江某在1月15日前将质量合格的10吨木材运到新欣家具厂并交货付款。新欣家具厂在1月7日马上又和李某签订一合同约定,1月30日前将10吨木材精制成两套高档家具后均出售给李某布置新房用。从新欣家具厂的这两个行为来看,法律对于新欣家具厂显示出了哪些规范作用?
A、强制作用
B、教育作用
C、预测作用
D、指引作用
C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规范作用。
【解析】法的规范作用有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了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必须这样或不得这样行为,其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对于新欣家具厂来说,依照这两个民事合同,其由此享有了法定和合同约定的应有的权利,同样也因此必须履行合同义务,这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故D项入选。预测作用是指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将如何行为以及某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其作用的对象是人们互相的行为,对于新欣家具厂将家具卖给李某的行为,则是建立在对第一个合同会得到履行的预测上面的,这反映出了法的预测作用,所以C项入选。另外,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以及违法性质和程度的作用,主要针对他人的行为;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影响,主要针对一般人的行为;强制作用是指法律制裁违法行为强制人们守法,主要针对违法者的行为,故A和B项不符合题意,不能选。
第15题: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
A.20万
B.30万
C.50万
D.60万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某行政机关与家具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因种种原因,某行政机关不能履约,致使家具厂损失近10万元,家具厂可以就此请求国家赔偿。
第19题:
甲工厂是某市林业局下属的企业,专门出售加工木材,乙家具厂与甲工厂签订合同,约定甲工厂向其提供500根木材,合同履行期即将到来时,甲工厂突然接到市林业局通知,近日内不得买卖林木,因此给乙家具厂造成的损失,应当()。
第20题:
尘肺
苯中毒
炭疽
职业性哮喘
甲醛中毒
第21题:
设失火是因不可抗力造成,则损失应由东方公司自行承担
设小学对木材保管不善,则小学应当对黄河厂承担责任
设小学对木材保管不善,则黄河厂应当对东方公司承担责任
设小学对失火有过错,则东方公司有权要求小学承担责任
第22题:
木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勘探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木材公司和勘探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23题:
20
30
50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