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厂于2001年8月向朝阳厂发出一份已盖章的订货合同,欲订购某货物若干吨,价格若干元,于9月上旬交货。朝阳厂接到合同后,于承诺期限后送达回函,并在合同上盖了章,但在合同上加上一条:“如有争议,在卖方所在地仲裁解决。”海淀厂收到回函后,对朝阳厂改动意见不统一,故没有即时回话。不久,朝阳厂送来货,海淀厂接受。其后,双方就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朝阳厂要求在自己所在地仲裁解决,而海淀厂则要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对本案正确的表述是:( )
A.朝阳厂的承诺有效
B.朝阳厂提出的是新要约
C.合同已在履行,合同有效
D.有关合同纠纷应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某厂对某种材料的全年需要量为1040吨,其单价为1200元/吨。每次采购该种材料的订购费为2040元,每年保管费为170元/吨。试求工厂对该材料的最优订购批量及每年订货次数。
第4题:
第5题:
【单选题】某施工单位向水泥厂订购水泥100吨,每吨价格300元,总货款为3万元,约定12月10日前交货,逾期交货的,水泥厂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后水泥厂未能如期交货。关于本案正确的表述应是:
A.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不必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B.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C.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后,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D.水泥厂如无过错,可不必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