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孙某二人系邻居。某天张某出差,预计当天赶回,但遇到紧急情况在外地耽搁4天。张某有一宠物狗关在家中,无人照看。四天后小狗因饥饿而不停吠叫,孙某遂破窗而入,将小狗放入自己家中。其间,购买饲料花去100元,给小狗洗澡时被咬伤花去医疗费300元。后来张某与孙某就费用问题发生了争执。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拒绝支付应付的费用时,孙某有权卖掉小狗B.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窗户的损失C.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劳务报酬D.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医疗费和饲料费

题目

张某和孙某二人系邻居。某天张某出差,预计当天赶回,但遇到紧急情况在外地耽搁4天。张某有一宠物狗关在家中,无人照看。四天后小狗因饥饿而不停吠叫,孙某遂破窗而入,将小狗放入自己家中。其间,购买饲料花去100元,给小狗洗澡时被咬伤花去医疗费300元。后来张某与孙某就费用问题发生了争执。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张某拒绝支付应付的费用时,孙某有权卖掉小狗

B.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窗户的损失

C.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劳务报酬

D.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医疗费和饲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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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考点」无因管理的效力
「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案中孙某为避免张某的宠物狗饿死,而对其进行饲养,并在饲养过程中被咬伤而花去医疗费,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医疗费和饲料费。因此D选项正确,而B、C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9条:"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债权人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动产。"因此,孙某无权直接卖掉小狗,故A项错误。
更多“张某和孙某二人系邻居。某天张某出差,预计当天赶回,但遇到紧急情况在外地耽搁4天。张某有 ”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张某想借钱炒股,王某不同意,张某说:"我自己借钱自己还!"二人书面约定此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张某以自己名义向不知有此约定的同事孙某借钱,双方未约定利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只能要求张某以个人财产还款

    B.孙某有权要求张某以张某和王某所有的财产还款

    C.王某如主张此系张某的个人债务,必须举证证明孙某知道她与张某之间的约定

    D.张某还款时应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孙某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BC

  • 第2题:

    孙某和杨某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杨某从孙某处购买房屋一套,价款为人民币500000元,10日后交货,随后二人去相关部门进行了预告登记。次日,张某找到孙某,表示也想购买该房屋,并承诺付给孙某700000元人民币。孙某当场便和张某签订了合同,并和张某办理了登记手续。根据规定,该房屋应当归(  )所有。

    A.孙某
    B.杨某
    C.张某
    D.杨某和张某共同

    答案:A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虽然孙某和张某签订了协议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是孙某和杨某事先进行了预告登记,孙某和张某的房屋买卖行为不得对抗预告登记,其行为无效,张某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孙某和杨某二人尚未对房屋买卖进行登记,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杨某对房屋也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仍然归孙某。

  • 第3题: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抢座位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 )承担。

    A.由张某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张某追偿
    C.由张某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 第4题:

    张某和农户孙某协议,张某向孙某订购两筐新鲜鸡蛋,孙某交付后张某再支付购买鸡蛋的价款。后张某和李某在孙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约定由李某代孙某提供鸡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和李某的约定无效,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无效
    B.虽然孙某对此不知情,但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有效
    C.如果李某提供的鸡蛋有质量问题,张某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
    D.如果李某未向张某提供鸡蛋,张某仍有权要求孙某提供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第三人清偿问题。第三人清偿是指债务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清偿,有效要件有:(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3)经债权人同意;(4)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本题中清偿符合签署要件,清偿有效,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第三人清偿的法律效果主要是因第三人清偿,债务人免除其债务,如第三人履行存在瑕疵的应由第三人自行承担责任。故选项C、D错误。本题答案为B。

  • 第5题: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承担。

    A.由张某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张某追偿
    C.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张某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酒店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