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李教授、刘教授与四海公司签订了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四海公司提供实验条件、经费并向两教授支付报酬,由两教授研制开发可溶塑料制品。某大学曾给四海公司开出这样的证明:“李X X、刘X X是我校X X专业教授。”后技术开发成功,各方就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权利的归属产生争议,下述哪种主张应予支持( )A.四海公司认为它提供了实验条件、经费并向两教授支付了报酬,作为对价,当然应由它申请专利,否则将对它极不公平B.大学校长认为两教授是学校的职员,其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归学校C.两教授认为,

题目

某大学李教授、刘教授与四海公司签订了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四海公司提供实验条件、经费并向两教授支付报酬,由两教授研制开发可溶塑料制品。某大学曾给四海公司开出这样的证明:“李X X、刘X X是我校X X专业教授。”后技术开发成功,各方就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权利的归属产生争议,下述哪种主张应予支持( )

A.四海公司认为它提供了实验条件、经费并向两教授支付了报酬,作为对价,当然应由它申请专利,否则将对它极不公平

B.大学校长认为两教授是学校的职员,其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归学校

C.两教授认为,开发的技术不是学校交付的任务,也没有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不是职务技术成果;在与四海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没有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归属,因此,应当属于研究开发者

D.既然委托开发合同未约定申请专利权的归属,故应由四海公司与两教授共有,方显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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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大学李教授、刘教授与四海公司签订了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四海公司提供实验条件、经费并向两教授支付报酬,由两教授研制开发可溶塑料制品。某大学曾给四海公司开出这样的证明:“李××刘××是我校××专业教授。”后技术开发成功,各方就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权利的归属产生争议,下述哪种主张应予支持?()

    A:四海公司认为它提供了实验条件、经费并向两教授支付了报酬,作为对价,当然应由它申请专利,否则将对它极不公平
    B:大学校长认为两教授是学校的职员,其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归学校
    C:两教授认为,开发的技术不是学校交付的任务,也没有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不是职务技术成果;在与四海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没有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归属,因此,应当属于研究开发者
    D:既然委托开发合同未约定申请专利权的归属,故应由四海公司与两教授共有,方显公平

    答案:C
    解析:
    从两教授与某大学的关系看,他们的研究成果,既非接受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也未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故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其专利申请权不属于本单位,故B项不正确。就委托人与受托人而言,既然在委托合同中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则依《合同法》第339条的规定,应归研究开发方。因此,两位教授享有专利申请权。C项应予支持。两教授与四海公司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只要意思表示自由真实,法律即认为是公平的,因为法律认为任何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故一般不能以不公平为由而否定合同,除非存在着显失公平的情况。况且,在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成功的情况下,委托人依法可免费实施专利。故委托人的付出依法可获对价,事实上并无不公平可言:所以,A、D项以不公平为由,均缺乏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 第2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李某采购陶瓷用品,并签订了委托购买合同。合同中约定了陶瓷用品采购价格范围、质量标准、委托期限等内容。在购买陶瓷用品过程中,李某超越了委托权限给房地产开发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此时房地产开发公司()。

    A.与李某重新签订合同
    B.可对李某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
    C.自己承担经济损失
    D.与李某共同承担经济损失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71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第3题:

    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租金由分公司还

    B.如果该合同没有经过四海公司同意,则四海公司不必代为偿还租金

    C.租金由四海公司还

    D.四海公司和分公司都不必偿还租金,实达公司自认倒霉


    C 所谓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指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的法人的组成部分(在公司制度中称为分公司)。根据法人的理论,法人的分支机构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它仍是法人的一部分,其不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仍要由法人承担。c项正确,A、B、D三项不符合上述理论,应予排除。

  • 第4题:

    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法人分支机构是法人的一部分,其行为的效力应当由法人来承担。

  • 第5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某监理公司对开发项目实施监理工作,并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监理公司约定,由( )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A.担保人
    B.公证人
    C.受托人
    D.法人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70
    《合同法》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