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M国驻华大使,2006年12月9日,N国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B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甲送达N国检察机关对甲提起的刑事起诉状副本,经查,N国与我国没有签订司法协助协定。在这种情况下,B市高级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A.应当送达,因为我国对甲享有属地管辖权B.应当送达,但N国必须与我国存在互惠关系C.不应当送达,因为我国对甲不享有属人管辖权D.不应当送达,因为甲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题目

甲是M国驻华大使,2006年12月9日,N国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B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甲送达N国检察机关对甲提起的刑事起诉状副本,经查,N国与我国没有签订司法协助协定。在这种情况下,B市高级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

A.应当送达,因为我国对甲享有属地管辖权

B.应当送达,但N国必须与我国存在互惠关系

C.不应当送达,因为我国对甲不享有属人管辖权

D.不应当送达,因为甲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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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住所位于我国A市B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M市N区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公司在我国C市D区设有代表处。甲公司因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M市N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C市D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法院向乙公司送达时,可向乙公司设在C市D区的代表处送达

    D.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住所位于我国A市B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M市N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公司在我国C市D区设有代表处。甲公司因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

    A.M市N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C市D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法院向乙公司送达时,可向乙公司设在C市D区的代表处送达
    D.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涉外民事诉讼在管辖、送达和期间上的特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并未说明本案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故在基层法院管辖。M市N区属于合同签订地,C市D区属于代表机构所在地,两个区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A和B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9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需要注意的是,“30日”的特别规定只能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无住所当事人,只看住所,不看国籍,如果当事人在我国有住所,仍然要适用国内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即15日。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 第3题:

    住所位于我国A市B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M市N区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公司在我国C市D区设有代表处。甲公司因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M市N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C市D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法院向乙公司送达时,可向乙公司设在C市D区的代表处送达
    D: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M市N区作为合同签订地,其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A选项正确,应选。C市D区作为美国乙公司的代表机构住所地,其法院对本案也享有管辖权,B选项正确,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因此,法院向乙公司送达时,可向乙公司设在C市D区的代表处送达,C选项正确,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但甲公司住所地在我国A市B区,不适用上述规定,应适用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的15日上诉期,故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 第4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海牙《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甲国法院拟向总部设在广州的某公司送达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国法院要送达的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B.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也应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如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
    D.广州某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司法协助——送达。A错,依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B对,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一国不得仅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C错,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D正确,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 第5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 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A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哪项正确?( )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

    A 公司送达

    D.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发现 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____司法 协助____送达。A错,依《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B错,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一国不得仅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C 镨,依《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 法〉的通知》,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D对,依《关于印发 〈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 第6题:

    甲国法院欲请我国法院协助完成一刑事司法协助事项,在符合下述( )条件下,我国法院才可以协助完成请求事项。

    • A、甲国与我国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 B、甲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相关的国际公约
    • C、甲国与我国在该事项上有互惠关系
    • D、甲国向我国支付了相关费用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涉外刑事诉讼中,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有()

    •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 B、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 C、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 D、当事人所在国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正确答案:A,B,C,D

  • 第8题: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一(些)方式?

    • A、通过外交睑径送达
    • B、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 C、当事人所性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 D、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A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

    •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
    •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A公司送达
    • D、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正确答案:A,D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国法院欲请我国法院协助完成一刑事司法协助事项,在符合下述( )条件下,我国法院才可以协助完成请求事项。
    A

    甲国与我国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B

    甲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相关的国际公约

    C

    甲国与我国在该事项上有互惠关系

    D

    甲国向我国支付了相关费用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我国公民甲诉乙返还借款一案,法院在送达应诉通知时,发现乙居住在A国。此案中,法院应当采取何种方式送达()
    A

    直接送达

    B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C

    委托我国驻A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

    委托送达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某公司产生国际运输的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甲国的公司和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李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

    向在甲国的李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

    B

    向甲国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

    不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D

    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
    B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
    C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D项,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据此,中国法院可邮寄送达

  • 第13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错误?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

    D.东陵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正确答案:BC

  • 第14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A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哪项正确?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A公司送达
    D、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答案:D
    解析:
    A错,依《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B错,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一国不得仅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C错,依《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D对,依《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 第15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某公司产生国际运输的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甲国的公司和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杨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向在甲国的杨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
    B.向甲国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围公司送达
    D.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B错误,依第6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的规定,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

  • 第16题: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B.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C.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D.对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答案:A,B,C,D
    解析:
    。《刑诉解释》第412条专门对涉外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作了规定,根据本条的相关规定,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采用下列方式:(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当事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可以向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当事人是外国单位的,可以向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未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送达;(7)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注意新旧《刑诉解释》中的变化:第5项和第7项)

  • 第17题: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一(些)方式?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B.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C.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D.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答案:A,B,C,D
    解析:
    ABCD。详情请参考《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12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故本题应全选。

  • 第18题:

    一中国法院在审理一涉外商事案件时需向位于甲国的某公司送达。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 B、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 C、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 D、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l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中错误的有()

    •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达我国司法部
    •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
    • D、东陵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正确答案:B,C

  • 第20题:

    甲国与我国签订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现甲国欲向一中国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传票,由于两国在民事司法协助方面无互惠关系,甲国驻华使馆遂将传票直接寄给某高级人民法院,请求代为送达。某高级人民法院应当( )。

    • A、直接将该民事传票送达当事人
    • B、委托某基层人民法院将该民事传票送达当事人
    • C、委托某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民事传票送达当事人
    • D、将该民事传票退回甲国驻华使馆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国普通公民A在我国旅游期间与我国普通公民B发生纠纷,A将B打成重伤。经查证,我国和甲国签订了有关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我国司法机关无权对A追究刑事责任

    B

    如果我国享有司法管辖权,那么对A的审理应当运用甲国的法律

    C

    该案件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D

    我国司法机关可以请求甲国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司法协助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住所位于我国A市B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M市N区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公司在我国C市D区设有代表处。甲公司因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M市N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

    C市D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

    法院向乙公司送达时,可向乙公司设在C市D区的代表处送达

    D

    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B两项,《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结合本题,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适用上述法条规定,即M市N区为合同签订地,C市D区为美国公司在中国的代表机构住所地,这两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C项,《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D项,《民诉解释》第538条规定,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期,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的当事人,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的期限。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的期限。当事人的上诉期均已届满没有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适用第164条所规定的期限,上诉期为15

  • 第23题:

    多选题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A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B

    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C

    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D

    对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刑诉解释》第412条专门对涉外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作了规定,根据本条的相关规定,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采用下列方式:(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当事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可以向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当事人是外国单位的,可以向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未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送达;(7)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注意新旧《刑诉解释》中的变化:第5项和第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