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家进出口公司和某外国公司订立了进口尿素5000吨的合同,约定我方开出以该外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总金额是148万美元。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则提请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货物装船后,该外国公司持提单在银行支付了货款。货到青岛后,我公司发现尿素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立即请商检机关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尿素是毫无使用价值的废品。我公司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否则将拒绝向银行支付货款。问:银行是否应追回已付货款?我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

题目

山东一家进出口公司和某外国公司订立了进口尿素5000吨的合同,约定我方开出以该外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总金额是148万美元。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则提请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货物装船后,该外国公司持提单在银行支付了货款。货到青岛后,我公司发现尿素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立即请商检机关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尿素是毫无使用价值的废品。我公司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否则将拒绝向银行支付货款。问:银行是否应追回已付货款?我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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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北方某化工进出口公司和美国尼克公司以CFR青岛条件订立了进口化肥5000吨的合同,依合同规定我方公司开出以美国尼克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总金额为280万美元。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2002年5月货物装船后,美国尼克公司持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单据在银行议付了货款。货到青岛后,我方公司发现化肥有严重质量问题,立即请当地商检机构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化肥是没有太大实用价值的饲料。于是,我方公司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否则将拒绝向银行支付货款。根据上述情况,试问:(1)银行是否应追回已付货款,为什么?(2)我方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否有权受理此案?依据是什么?(4)我方公司应采取什么救济措施?


    参考答案:信用证方式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所以,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银行虽有义务“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但这种审核,只是用以确定单据表面上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开证银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在信用证条件下,实行严格符合的原则,不仅要做到“单证一致“,还要做到“单单一致”。
    (1)在本案例中,银行不应追回已付货款。信用证项下,银行的义务是审查受益人所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规定是否一致,如单证一致,银行应无条件付款;
    (2)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无权拒绝向银行付款,它须受开证申请书的约束,在“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情况下,必须履行付款赎单的义务;
    (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权受理此案,依据是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尼克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仲裁协议;
    (4)针对此种情况,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应根据买卖合同要求美国尼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第2题:

    中国某企业以FOB条件出口某商品,合同订立后,外国进口方要求我方替其租船订舱,此时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案:答应

    解析:

    FOB就是货交承运人,买方安排运输的,他可以委托卖方来办,如果合同没有更改为CIF或者是CFR的话,卖方不承担这个风险的,风险仍属买方。

  • 第3题:

    案例分析题 4.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订舱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订舱。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由于船期比较紧张,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订到合适的舱位,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订舱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买方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基本险的责任起讫采取“仓至仓”条款,因此保险责任应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为止。本案例中,货物在上海卸货后,当晚在码头被偷窃,还未到达保险单载明的最后目的地,因此仍在保险人的责任起讫期限内。

  • 第4题: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表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 第5题:

    关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下列说法有错误的是()。

    A.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章程和完整的组织机构

    B.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代理人由外国公司指定

    C.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D.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答案:C

    解析:外国公司特征:

      (1)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最突出的特点。

      (2)不具有公司法人的内部组织结构。

      (3)没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其名称中要表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4)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