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题 2008年2月3 日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9年3月1 日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交付执行。2011年2月2日张某被释放。2011年3月23 日,某市中级法院改判张某无罪。张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中级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B.对张某的赔偿,属于2010年12月1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属于在此之后的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C.如张某对赔偿数额不满,可以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

题目

第 13 题 2008年2月3 日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9年3月1 日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交付执行。2011年2月2日张某被释放。2011年3月23 日,某市中级法院改判张某无罪。张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市中级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对张某的赔偿,属于2010年12月1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属于在此之后的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

C.如张某对赔偿数额不满,可以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D.如张某认为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D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21、24、3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
更多“2008年2月3 日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 ”相关问题
  • 第1题:

    ★★ 2008年2月3日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9年3月1日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交付执行。2011年2月2日张某被释放。2011年3月23日,某市中级法院改判张某无罪。张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中级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对张某的赔偿,属于2010年12月1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属于在此之后的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
    C.如张某对赔偿数额不满,可以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D.如张某认为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答案:A,D
    解析: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21、4、3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

  • 第2题:

    2008年2月3日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9年3月1日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交付执行。2011年2月2日张某被释放。2011年3月23日,某市中级法院改判张某无罪。张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中级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对张某的赔偿,属于2010年12月1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属于在此之后的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
    C:如张某对赔偿数额不满,可以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D:如张某认为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答案:A,D
    解析: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21、24、3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

  • 第3题:

    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为了确定张某的住宅有无涉案的赃物,有权批准对张某住宅进行搜查的是

    A.派出所所长
    B.刑警大队长
    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D.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负责人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搜查的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有权批准对张某住宅进行搜查的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 第4题:

    甲因涉嫌盗窃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后,县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甲上诉,市中级法院以甲不满16周岁为由改判,并释放甲。甲请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被刑事拘留,国家不予赔偿
    B:甲被逮捕,国家不予赔偿
    C:甲被逮捕,由县法院负责赔偿
    D:甲被拘留,由县公安局负责赔偿

    答案:A,B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依照刑法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即刑事拘留和逮捕),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市中级法院以甲不满16周岁为由改判的,即是以甲不负刑事责任为由改判的,故A、B项均应选。既然逮捕、拘留不需要赔偿,自然无人负责赔偿,故C、D项错误。

  • 第5题:

    张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被干警采取刑讯逼供措施,造成张某身体伤害,后盗窃案件破获,证明与张某无关。张某因被抓被工厂开除,邻居也都对其说三道四,张某遂要求国家赔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当获得刑事赔偿,因为县公安局违法行使职权
    B:张某应当获得相应的救济,即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C:张某的人身权虽然受到损害,但不能因此得到精神损害赔偿金
    D:对于参与刑讯逼供的干警,县公安局在赔偿损失后,应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中县公安局的错误拘留行为即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规定的“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的情形,因此,受害人对错误拘留的行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A项正确。《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据此,B项正确,C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D项说法也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