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长途运输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由乙负责组织全程运输:从A地到B地经由空运,从B地到C地由铁路运输,从C地到D地由公路运输。乙与丙、丁、戊约定,由丙、丁、戊分别负责空运、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并且丙、丁、戊对自己区段出现的问题各自承担责任。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丁的疏忽导致货物在铁路运输的过程中受损。甲货物的损失应当如何承担?
A.由乙承担
B.由丁承担
C.由乙和丁承担连带责任
D.由乙和丁承担按份责任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公司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后双方在交货地点上发生争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交货地点应为()。
A.甲公司所在地的火车站
B.乙公司所在地的火车站
C.乙公司的营业所在地
D.乙公司的仓库所在地
我国《合同法》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另外,如果其他法律对履行地点有明确规定时,应当从其规定。如《票据法》第23条第5款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因此,正确答案是A。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