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题 本案中,工商局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A.工商局实施行政处罚,未制作处罚决定书B.工商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行向其他组织和公民收集证据C.工商局制作了罚款收据D.工商局在诉讼时才补充制作处罚决定书

题目

第 51 题 本案中,工商局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

A.工商局实施行政处罚,未制作处罚决定书

B.工商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行向其他组织和公民收集证据

C.工商局制作了罚款收据

D.工商局在诉讼时才补充制作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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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本案中,县工商局对企业A实施的处罚,属于( )。

    A.财产罚

    B.执行罚

    C.行为罚

    D.训诫罚


    正确答案:C
    解析:县工商局对企业A实施的处罚,属于行为罚。

  • 第2题:

    在本案中,县工商局对企业A实施暂扣营业执照的行为,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应适用( )。

    A.简易程序

    B.听证程序

    C.一般程序

    D.当场处罚程序


    正确答案:C

  • 第3题:

    (五)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虚假广告,予以行政处罚。豪美公司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省工商局受理。


    如省工商局在复议时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4项规定的“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情形,亦属发布虚假广告,在改变处罚依据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公司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告为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局
    B、被告为省工商局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答案:A,C
    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按照《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可知,本题情形属于复议维持,应由被申请人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八条规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 第4题:

    在本案中,县工商局对企业A实施的处罚,属于( )。

    A.财产罚

    B.执行罚

    C.行为罚

    D.训诫罚


    正确答案:C

  • 第5题:

    甲公司因不服A工商局的处罚决定,向A工商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B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改变了A工商局的处罚决定,但甲公司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本案的被告是( )

    A.A工商局

    B.B工商局

    C.A工商局和B工商局

    D.A工商局或B工商局

    答案:B
    解析:
    考察行政复议法。

    由于B工商局改变了A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所以B工商局是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