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某省政府对于行政法规送审稿反馈的书面意见,应当加盖本省或者省办公厅印章B.如果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审查机构可以将可以送审稿退回起草部门C.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审查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送审稿D.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

题目

下列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某省政府对于行政法规送审稿反馈的书面意见,应当加盖本省或者省办公厅印章

B.如果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审查机构可以将可以送审稿退回起草部门

C.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审查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送审稿

D.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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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下列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某省政府对于行政法规送审稿反馈的书面意见,应当加盖本省或者省办公厅印章B.如果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审查机构可以将可以送审稿退回起草部门C.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审查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送审稿D.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相关问题
  • 第1题:

    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

    A.是否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

    B.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

    C.是否与有关行政法规协调、衔接

    D.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


    答案:ABCD

  • 第2题:

    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

    A.协商签署

    B.推举申请立项的部门主要负责人

    C.共同签署

    D.推举主要负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


    答案:C

  • 第3题: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与起草部门协商后,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行政法规草案和()。

    A.送审稿原件

    B.听证会记录

    C.协商会记录

    D.对草案的说明


    答案:D

  • 第4题: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D.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关于A项,《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条例》第2条规定:“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所以,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在内。故A项错误。关于8项,《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规定:“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可见,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不是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单独签署,而应当由几个共同起草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故B项错误。关于c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9条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发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反馈的书面意见,应当加盖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办公厅(室)印章。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可见c选项完全符合条例的规定,故当选。关于D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可见,对行政法规报请备案的主体不是国务院法制办,而是国务院办公厅。故D错。

  • 第5题:

    第 29 题 以下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B.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

    C.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D.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正确答案:C
    [考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7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所以A项正确。第16条:“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B选项正确。第22条:“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C项中表述为“应当”是错误的,当选。D选项的依据是第31条第3款:“行政法规韵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 第6题: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或个人的意见
    B.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可以由国务院确定由一个部门具体负责
    C.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发布
    D.国务院法制机构对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E.国务院法制机构对行政法规送审稿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答案:A,B,C,E
    解析: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因此,行政法规制定过程中的听证并非必须,而是属于国务院法制机构自由裁量的范围,用“应当举行听证”的说法是错误的。

  • 第7题:

    某省人民政府计划就某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制定规章。于是决定由某有关内设机构负责起草,并邀请有关专家就某些重大意见分歧举行了一系列的论证会。该省法制机构在对规章送审稿统一审查后,以规章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单位未与有关机构协商为由退回起草单位。最后规章经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通过,该省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刊登了公布该规章的命令,其中包括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省长署名及公布日期。关于该规章制定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起草单位应当为法制机构,该省决定由某有关内设机构起草的做法于法无据
    B:该起草单位不能只举行论证会,还应当公布有关重大意见分歧并举行听证会
    C:法制机构在审查后将送审稿退回的做法是合法的
    D:省人民政府公报刊登的该规章的公布命令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C
    解析: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3条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可以确定规章由其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负责起草工作,故A错误。第15条规定,对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重大意见分歧,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也可以举行听证会。因此,B项“应当公布有关重大意见分歧”的说法是正确的,但认为“应当”举行听证会的观点是错误的。第19条规定,规章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单位:(1)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2)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对规章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单位未与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协商的;(3)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17条规定的。选项C正确。第30条第1款规定,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该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部门首长或者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署名以及公布日期。公布内容中缺少规章的“施行日期”,故D项错误。

  • 第8题: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A.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此时须移交其他部门起草
    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行政法规在公布后30 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

    答案:A,B,C
    解析:
    ①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一)制定行政法规基本条件不成熟(二)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三)起草部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四)没有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的。所以A 项国务院法制机构是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而不是移交其他部门起草,所以A 选项表述错误,当选。②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所以,不是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而是应当由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所以B 选项表述错误,当选。③行政法规在公布后30 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章是由制定主体的法制办报有关机关备案,所以C 选项表述错误,当选。④条文本身须进一步解释,由国务院解释,行政工作中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由国务院法制办解释,所以D 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 第9题:

    起草部门将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该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应报经下列哪一机关同意?

    A:起草部门
    B:国务院办公厅
    C:国务院法制办
    D:国务院

    答案:D
    解析:
    【考点】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详解】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9条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发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反馈的书面意见,应当加盖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办公厅(室)印章。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故答案为D选项。A、B、C均为干扰项。A选项的起草部门通常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B选项的国务院办公厅是向上将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机构。C选项的国务院法制办是接受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备案的机构。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10题:

    以下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 B、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
    • C、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 D、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正确答案:A,B,D

  • 第11题:

    多选题
    以下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B

    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

    C

    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D

    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正确答案: B,A
    解析: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7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所以A项正确。
    该条例第l6条规定:“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B选项正确。
    该条例第22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C项中表述为“应当”是错误的,不选。
    D选项的依据为第31条第3款:“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是ABD。

  • 第12题:

    多选题
    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征得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同意的。对此,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  )[2011年真题]
    A

    缓办

    B

    移交其他部门起草

    C

    退回起草部门

    D

    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正确答案: B,A
    解析: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赋予国务院法制机构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的权力,第18条第1款规定,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第19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①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或者发生重大变化的;②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征得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同意的;③未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④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15条、第16条规定的。本题中,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符合第②种情形,国务院法制机构有两种处理方式,即缓办或退回起草部门。

  • 第13题:

    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

    A.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

    B.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

    C.行政法规送审稿没有经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的

    D.没有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


    答案:ABCD

  • 第14题: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制度、方针政策、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进行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法制机构的意见报国务院决定。

    A.国务院办公厅

    B.起草部门

    C.国务院法制机构

    D.申请立项部门


    答案:C

  • 第15题:

    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由()负责审查。

    A.国务院办公厅

    B.国务院法制机构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B

  • 第16题:

    关于行政法规的立法程序正确的是()。

    A.行政法规的制定需先起草后立项

    B.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行政法规送审稿

    C.行政法规草案只能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D.主席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行政法规


    参考答案:B

  • 第17题: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41.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D.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起草部门将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该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应报经下列哪一机关同意(  )


    A.起草部门

    B.国务院办公厅

    C.国务院法制办

    D.国务院

    答案:D
    解析:
    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发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反馈的书面意见,应当加盖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办公厅(室)印章。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故选D。

  • 第19题: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D: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C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57~61条的规定,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大体遵循立法程序。此外,《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条规定,立项属于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规定,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这几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而不是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因此,B选项错误。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9条第2款规定,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可以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因此,C选项正确。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是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而非国务院法制办。因此,D选项错误,不应选。

  • 第20题:

    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对此,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

    A:缓办
    B:移交其他部门起草
    C:退回起草部门
    D: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答案:A,C
    解析:
    【考点】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详解】A、C选项的依据为《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8条,该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一)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二)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三)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BD则为干扰项。不可能移交其他部门来进行起草。该送审稿存在的问题是“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因此也不可能通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来解决。

  • 第21题: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或个人的意见
    B:行政法规应当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组织起草
    C:国务院法制办对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D: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答案:A,D
    解析:
    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2条规定,起草行政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A选项正确。第10条规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B选项错误。该条例第22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C项叙述不够准确。而根据条例第26条可知D答案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改编]
    A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B

    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

    有关部门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征得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同意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

    D

    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条规定,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同时,《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以“立项”为名列专章对行政法规的立项作出规定,因此,立项是行政法规的程序之一
    B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6条规定,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C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9条第2款规定,有关部门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征得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同意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
    D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A

    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此时须移交其他部门起草

    B

    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

    行政法规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

    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