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前者有独立的请求权,后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诉讼的人B.两者与本诉的原、被告间都没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C.两者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D.前者是参加之诉的原告,后者不是完全独立的当事人,在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时有权提出上诉,但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题目

关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前者有独立的请求权,后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诉讼的人

B.两者与本诉的原、被告间都没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

C.两者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

D.前者是参加之诉的原告,后者不是完全独立的当事人,在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时有权提出上诉,但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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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43.【答案】C 【考点1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入,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明确规定,无独立请求权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也即前者以起诉方式参加,后者申请参加或 ·由法院通知参加.因此答案选C.
更多“关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前者有独立的请 ”相关问题
  • 第1题:

    有关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因为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而参加

    B.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参加诉讼,而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申请而直接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D.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和申请撤诉,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也不能申请撤诉


    正确答案:ABC
    [考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
    ABC。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故A项正确。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地位的差异:(1)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通过申请或者由法院追加的形式参与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能申请参加。(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拥有撤诉、上诉的权利,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仅仅在判决承担责任的时候才能上诉,却不能撤诉。因此B、C项均正确。无论是哪种第三人,他们均与本诉的当事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如他们都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具有比较好理解,因为他毕竟不是本诉当事人,自然不能对本诉的管辖提出异议,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是主动参加诉讼的,即他参加之时就已经认可了法院的管辖,如果他不认可法院的管辖,可以向他认可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故也不存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必要。因此D项错误,他们均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申请撤诉。

  • 第2题: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答案:B,C
    解析:
    【考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详解】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民诉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因此,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的诉讼权利义务,A选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B选项说法错误,应选。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但可以作为被上诉人,故C选项说法错误,应选。《民诉意见》第97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由此可推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参与到案件的调解中去,并与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因此D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C。

  • 第3题: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一审法院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与诉讼的依据在于本诉的处理结果与其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 第4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权利与义务方面的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申请或经人民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行为对本诉讼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上诉权,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上诉权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故A、B、C三项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故D项说法错误。

  • 第5题:

    下列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起上诉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 第6题:

    9、下列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起上诉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