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一事项属于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某县人民武装部强制公民张某服兵役的行为B.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依据劳动法规定进行的仲裁行为C.乡政府对某起邻里纠纷的居间调解行为D.某省政府制定该省计划生育罚款办法的行为

题目

以下哪一事项属于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A.某县人民武装部强制公民张某服兵役的行为

B.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依据劳动法规定进行的仲裁行为

C.乡政府对某起邻里纠纷的居间调解行为

D.某省政府制定该省计划生育罚款办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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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如劳动仲裁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因此B、C两项不选。D项属于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也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A项属于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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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行政处罚

    B、行政许可

    C、行政处分

    D、行政强制


    参考答案:ABD
    答案说明: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 第2题:

    在本案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区政府设立审批的规定

    B.区政府要求统一更换牌匾的规定

    C.区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张某的牌匾

    D.区行政执法局向张某收取牌匾费用


    正确答案:CD
    127.CD[解析]CD两项为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CD项正确。

  • 第3题: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相对人对下列事项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甲机关依法对A市实施戒严
    B.乙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张某与飞达公司劳动纠纷作出的劳动仲裁裁决
    C.丙市规划局依法强制拆除了王某的房屋
    D.丁市公安局依法逮捕了正在实施杀人行为的刘某

    答案:C
    解析:
    选项C: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第4题: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参考答案:错误

  • 第5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一个不属于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条件?()

    A: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B:起诉人指控的被告具有被告诉讼主体资格
    C: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D: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该条第1项、第4项,A、C、D项显然属于受理条件,故排除之。根据该条第2项,“有明确的被告”是起诉条件,即只要起诉人有明确指控的对象即可,至于被指控的人是否真正具备被告资格,并非受理条件。《行诉法解释》第23条第1款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根据该款规定,只要起诉人有明确的指控对象,即可受理之,被指控对象不具备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再告知变更;拒不变更的,再驳回起诉。故B项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