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不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是:( )A.甲对好朋友王某说,赵某做事太绝了,我得找人弄瞎他一只眼B.乙在博客中写道,孙某对我太损了,我得想办法把他弄死C.丙对老师不满,扬言说要放火把学校烧掉D.丁受雇杀人,在商店购买了两把砍刀,并整日“磨刀霍霍”

题目

以下不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是:( )

A.甲对好朋友王某说,赵某做事太绝了,我得找人弄瞎他一只眼

B.乙在博客中写道,孙某对我太损了,我得想办法把他弄死

C.丙对老师不满,扬言说要放火把学校烧掉

D.丁受雇杀人,在商店购买了两把砍刀,并整日“磨刀霍霍”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
【考点】犯意表示与犯罪预备行为的区别
【解析】犯罪预备行为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行犯罪起促进作用;犯意表示只是将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对犯罪无促进作用。ABC项都是单纯的犯意表示,D项已属于为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故属于犯罪预备行为。
更多“以下不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是:( ) A.甲对好朋友王某说,赵某做事太绝了,我得找人弄瞎 ”相关问题
  • 第1题:

    赵某与妻子王某参加朋友的婚礼后,由赵某驾车回家,王某坐在后排座位上.赵某经过一路口,贸然闯红灯,撞上经过此路口的一小学生,王某见状,对赵某说:“赶紧走,现在没有人看见.”赵某遂加大油门,狂奔5公里.该学生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死亡.赵某因交通肇事被依法逮捕,请问王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不是共同犯罪

    C.与赵某构成交通肇事共同犯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C
    29.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赵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乘车人王某指使肇事人赵某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故王某应当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故选C项.

  • 第2题:

    甲以杀意猛砍王某数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甲意图分尸,回到现场,见王某尚未死亡。王某对甲说:“我死了不要紧,但你也避免不了吃枪子。”甲感到惧怕,赶紧将王某送到医院。王某虽受重伤,但经抢救得以保命。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对甲意图分尸的行为,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B.甲已离开犯罪现场2小时,但王某尚未死亡,故意杀人尚未既遂,此时救助王某的行为可成立犯罪中止
    C.王某系惧怕被判处死刑,才救助王某,但这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D.如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那么因造成了损害,对甲只能减轻处罚,不能免除处罚

    答案:A,B,C,D
    解析:
    对甲意图分尸的行为,一方面,甲尚未着手分尸;另一方面,甲后来主动放弃杀人与分尸,故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A项正确。对于B项,一般认为犯罪已经呈现结局形态,故甲救助王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既然王某尚未死亡,故意杀人尚未既遂,就不能说故意杀人罪已经呈现终局性。在能够避免王某死亡的前提下,甲主动避免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B项正确。王某系惧怕被判处死刑,才救助王某。但这属于动机问题,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C项正确。因为王某受到重伤,故甲的行为属于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对其只能减轻处罚,不能免除处罚,D项正确。

  • 第3题:

    赵某欲毒杀萧某,萧某中毒后,腹痛难忍,赵某见状,顿生悔意,急将解药给萧某服下,并将其送往医院,但萧某因抢救无效仍然死亡,赵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解析:《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在行为人实施完毕犯罪行为后,要想成立犯罪中止必须采取措施有效地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否则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在本案中萧某死亡,犯罪结果还是发生了,故是犯罪既遂,而非犯罪中止。D正确。

  • 第4题:

    赵某的父亲病重,急需钱医治,赵某为筹措资金,决定将自家的房屋卖掉。遂对王某说:“我父亲病重,没有办法,这个房屋价值30万元,现在15万元卖给你吧。”王某欣然同意。后来赵某后悔,诉至法院。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属于乘人之危,可撤销
    B:王某的行为构成欺诈,可撤销
    C:王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可撤销
    D: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乘人之危,合法有效

    答案:D
    解析:
    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本题中,赵某因急迫需要,自愿为特定意思表示,即使该意思表示的内容违背其通常的意愿,也不构成乘人之危。

  • 第5题:

    赵某的父亲病重,急需钱医治,赵某为筹措资金,决定将自家的房屋卖掉。遂对王某说:“我父亲病重,没有办法,这个房屋价值30万元,现在15万元卖给你吧。”王某欣然同意。后来赵某后悔,诉至法院。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属于乘人之危,可撤销
    B.王某的行为构成欺诈,可撤销
    C.王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可撤销
    D.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乘人之危,合法有效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