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位欲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友在网上就《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的特殊规定展开了讨论。甲认为:①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乙认为:①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必须要有职工代表;②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工会选举产生。丙认为:①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命或聘任;②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未经

题目

甲、乙、丙、丁四位欲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友在网上就《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的特殊规定展开了讨论。甲认为:①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乙认为:①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必须要有职工代表;②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工会选举产生。丙认为:①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命或聘任;②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丁认为:①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最少为5人,其中职工代表在监事会所占的比例可以为1/2;②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可以由职工代表担任。则下列选项中均正确的有。( )。

A.甲的观点①,乙的观点①,丁的观点②

B.乙的观点②,丙的观点②,丁的观点②

C.甲的观点①,丙的观点①,丁的观点①

D.甲的观点①,乙的观点①,丙的观点②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D
  【考点】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殊规定
    【解析】《公司法》第67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故甲的观点①正确,观点②错误。
    第68条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故乙的观点①正确,观点②错误。
    第69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故丙的观点①错误。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故丙的观点②正确。
    第71条第1款、第2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故丁的观点①②均正确
更多“甲、乙、丙、丁四位欲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友在网上就《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国有独资公司、乙上市公司、丙外商独资企业、丁民营投资有限公司拟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上述投资主体中,可以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是( )。

    A.甲和丙
    B.乙和丙
    C.丙和丁
    D.甲和丁

    答案:C
    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 第2题:

    甲、乙公司是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属的两家国有独资公司,丙公司为甲公司总经理丁实际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交易中,无须经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是( )。

    A.甲公司对乙公司进行重大投资
    B.甲公司对丙公司进行重大投资
    C.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企业
    D.甲公司为总经理丁的贷款提供担保

    答案:A
    解析: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2)为关联方提供担保;(3)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4)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这里的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控制的企业。同时,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会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因此具有关联关系,所以,不能直接认定甲、乙公司之间具有关联关系。

  • 第3题:

    【多选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1年后,甲欲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乙或丙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 《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本题中,甲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不能再兼任公司的监事。

  • 第4题:

    甲国有独资公司、乙上市公司、丙外商独资企业、丁民营投资有限公司拟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上述投资主体中,可以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是()。

    A.甲和丙
    B.乙和丙
    C.丙和丁
    D.甲和丁

    答案:C
    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 第5题:

    (2015年)甲国有独资公司、乙上市公司、丙外商独资企业、丁民营投资有限公司拟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上述投资主体中,可以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是( )。

    A.甲和丙
    B.乙和丙
    C.丙和丁
    D.甲和丁

    答案: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