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之间发生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于甲主张的事实,乙明确表示承认,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但是,法院发现,甲乙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丙的合法利益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由于乙对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就无需提供任何证据证明B.由于乙对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人民法院就不能要求甲乙提供证据C.对于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D.对于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的证据

题目

甲乙之间发生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于甲主张的事实,乙明确表示承认,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但是,法院发现,甲乙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丙的合法利益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由于乙对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就无需提供任何证据证明

B.由于乙对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人民法院就不能要求甲乙提供证据

C.对于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D.对于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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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乙之间发生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于甲主张的事实,乙明确表示承认,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但是,法院发现,甲乙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丙的合法利益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由于乙对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就无需提供任何证据证明B.由于乙对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人民法院就不能要求甲乙提供证据C.对于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D.对于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的证据”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的情况包括()。

    A.证人申请法院调取的

    B.第三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申请法院调取的

    C.涉及国家利益的事实认定的

    D.涉及依职权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程序性事项的


    正确答案:BC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二)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①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②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参照上述规定,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主体仅限原告和第三人,而不包括证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 第2题:

    甲乙二人发生合同纠纷。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乙支付所欠货款两万元。下列事实中,甲或乙仍应当举证的是:( )

    A.甲举出众所周知的事实,但乙提出了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事实

    B.甲举出经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但乙提出了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事实

    C.乙提出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甲尚欠自己9000元借款,这可以抵消对甲的债务,但甲提出充分证据证明该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成立

    D.乙提出甲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在庭审中表示认可,但法庭辩论终结前又矢口否认


    正确答案:ABC
    ABC。考生应当对免证事项及可以推翻的情形加以牢记。

  • 第3题:

    对于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即使双方当事人对此事实无争议,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


    正确答案:正确

  • 第4题:

    甲以乙诽谤自己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甲、乙都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根据乙的申请,法院依法向证人丙调取了证据。下列哪一主体在该案中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A.甲

    B.乙

    C.丙

    D.法院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甲、乙二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向人民法 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乙支付所欠货款20万元。下列事实中,甲或乙仍应当举证的是:( )

    A.甲举出众所周知的事实,但乙提出了相反的证 据足以推翻该事实
    B.甲举出经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但乙提 出了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事实
    C.乙提出甲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在庭审 中表示认可,但法庭辩论终结前又矢口否认
    D.在庭审过程中,乙因事并未到场;乙的代理人 丙,未经特别授权就承认甲提出的事实,该承认直接导 致承认甲的诉讼请求


    答案:A,B,D
    解析:
    。考生应当对免证事项及可以推翻的情形 加以牢记。

  • 第6题:

    某企业丙作为一起行政案件(甲不服乙对丙的行政处罚行为而诉乙)的第三人,丙在一审程序中,因工程事务繁忙,未能提供有关证据,导致一审判决不利于丙。后来乙机关依法提起上诉,丙才重视起来,遂在二审程序中提交了一些证据,对于这些证据(  )。
    A.人民法院应当认可
    B.人民法院可以认可
    C.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为考虑因素
    D.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答案:D
    解析: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七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题中丙应当不属于有正当事由,因而人民法院对于其在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不予接纳。

  • 第7题:

    当事人提供的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称为证据。()


    答案:错
    解析:
    “证据”是人民法院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及正确处理案件的根据。因此,当事人提供的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称之为证据。

  • 第8题:

    甲以乙侵占自己财物为由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甲、乙都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根据乙的申请,法院依法向证人丙调取了证据。下列哪一主体在该案中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 A、甲
    • B、乙
    • C、丙
    • D、法院

    正确答案:A

  • 第9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这属于下列哪一项原则的例外()。

    • A、自由心证原则
    • B、直接言词原则
    • C、证据裁判原则
    • D、实事求是原则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判断题
    当事人提供的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称为证据。(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证据”是人民法院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及正确处理案件的根据。因此,当事人提供的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称之为证据。

  • 第11题:

    多选题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的情况包括(  )。[2009年真题]
    A

    证人申请法院调取的

    B

    第三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申请法院调取的

    C

    涉及国家利益的事实认定的

    D

    涉及依职权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程序性事项的


    正确答案: B,C
    解析:
    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主动收集证据,按照2002年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些情况主要有: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的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2年真题]
    A

    在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

    B

    在马某吴某房产纠纷一案中,马某需要房产局保管的一份房产档案作为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马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证据

    C

    在赵某陈某借款纠纷一案中,赵某因自己没有时间收集证据,于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

    D

    在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对于涉及需要中止诉讼等程序事项,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调查收集证据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以当事人举证为主,但同时也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可以调查收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①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②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第17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①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③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 第13题:

    甲以乙侵占自己财物为由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甲、乙都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根据乙的申请,法院依法向证人丙调取了证据。下列哪一主体在该案中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

    A.甲

    B.乙

    C.丙

    D.法院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这属于下列哪一项原则的例外()。

    A.证据裁判原则

    B.直接言词原则

    C.自由心证原则

    D.实事求是原则


    参考答案:A

  • 第15题:

    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的情形有()。

    A.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

    B.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事实认定的

    C.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D.被告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


    正确答案:AB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和保全。《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或者补充证据。”收集证据不是人民法院的义务,而是其一项权力。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主动收集证据,这些情况主要有: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正确答案是ABC。

  • 第16题:

    甲、乙因煤炭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审理 过程中,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接受调解,调解过程中, 甲为达成调解协议,承认了违约的事实,并提出一定 的赔偿数额,后双方因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而未达 成调解协议,法院恢复审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法院应当至少支持甲承担调解过程中提出的 赔偿数额
    B.甲对违约事实的承认不得在诉讼中作为对甲 不利的证据
    C.对于甲违约的事实,乙免除举证责任
    D.甲应当对自己没有违约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A,C,D
    解析:
    。依据《民事证据规定》第67条的规定,甲 为了达成调解协议而承认的违约事实,不应当在其后 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B项正确。

  • 第17题:

    甲乙之间发生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于甲主张的事实,乙明确表示承认,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但是,法院发现,甲乙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丙的合法利益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由于乙对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就无需提供任何证据证明
    B:由于乙对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人民法院就不能要求甲乙提供证据
    C:对于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D:对于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的证据

    答案:C,D
    解析:
    【考点】自认的例外。详解: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3条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所以,C、D项正确。

  • 第18题:

    甲将乙和丙打成了轻伤,乙起诉到法院,丙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甲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丙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受理丙的自诉
    B:在丙和甲之间进行调解
    C:告知丙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D:不受理丙的自诉

    答案:D
    解析:
    【考点】一审自诉案件。详解:自诉案件具有可分性。《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6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可见,D正确。

  • 第19题:

    甲打电话向乙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乙当日即转款。之后,因甲拒不还款,乙起诉要求甲偿还借款。在诉讼中,甲否认向乙借款的事实,主张乙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乙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甲向其借款5万元的事实。下列关于证据种类和类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B.乙提供的记载甲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间接证据
    C.乙提供的记载甲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D.甲提供一份乙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乙主张甲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反证

    答案:B
    解析:
    (1)选项A:银行转账凭证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但仅凭该转账凭证无法“单独直接证明”甲借款的事实(仅证明乙对甲转账,是否是借款无法证明),不属于直接证据。(2)选项B: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短信内容可证明“甲有借款的表示”,但不能证明借款真实发生,为间接证据;本选项正确。(3)选项C: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为间接证据。(4)选项D:反证是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本选项中,原出借人甲所出示的借条证明“乙向甲借款10万元”,此为新的借款关系,而非否定“甲向乙借款”的事实,不属于反证。

  • 第20题:

    行政诉讼中,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证据。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A

    在民事诉讼中,所有的案件只要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则无需举证

    B

    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可以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C

    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不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D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对于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A

    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B

    涉及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C

    涉及可能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D

    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的情形有(  )。[2008年真题]
    A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

    B

    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事实认定的

    C

    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D

    被告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


    正确答案: B,C
    解析:
    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主动收集证据,按照2002年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些情况主要有: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