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琪在1990年中专预选考试时成绩不合格,失去了参加统考以及报考委培生的资格。齐玉苓等则通过了预选考试,取得了报考统招及委培生资格。当年,济宁商校发出了录取通知书:录取齐玉苓等为该商校1990级财会专业委培生。但是,此录取通知书却被陈晓琪从滕州八中领取。之后,陈晓琪以"齐玉苓"的名义进入济宁商校就读。在就读期间,陈晓琪仍然使用齐玉苓等在初中及中考期间形成的考生资料。1993年,陈晓琪从商校毕业,其父亲陈克政伪造体格检查表和学期评语与原档案中的两表调换。其后,陈晓琪继续以齐玉苓的名义被分配到中国银行滕州市支行工作,在其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单上的名字均仍然是"齐玉苓". 1999年齐玉苓在得知陈晓琪冒用其姓名上学并就业这一情况之后,以陈晓琪及有关学校和单位侵害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陈晓琪停止侵害并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问题:(1)被告陈晓琪等的行为侵犯了原告齐玉苓什么性质的权利?
(2)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判决?
第1题:
陈某参加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作弊,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其考试成绩作废,2020年以前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在齐玉苓状告陈晓琪一案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侵犯了原告依法所享有的宪法性权利(受教育权),创造了( )的记录。
A.首次援引宪法做出司法判决
B.首次明确受教育权不得侵犯
C.首次明确受教育权是宪法性权利
D.首次阐述受教育权的宪法依据
第3题:
第4题:
17岁的中专毕业生小叶在酒店从业,欲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她是中国人,有中专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用导游工作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她( )参加考试。 A.符合报考条件,可以 B.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可以 C.不符合报考条件,但可特许 D.符合报考条件,但未满18岁,不可以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