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第6题: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第7题:
我国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时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抵扣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扣除率为()。
第8题:
投入产出法
成本法
购进法
参照法
第9题:
60.55
68.42
123.50
130
第10题:
《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表
《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申请表》、《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或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备案表》
第11题:
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一般纳税人(非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凭农产品收购发票按13%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外购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的设备,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
“营改增”试点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其进项税额不准予抵扣
第12题:
液体乳及乳制品
酒及酒精
原木及木材
植物油
粮食及粮食复制品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仅限于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
第17题: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当期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第18题:
运用投入产出法进行核定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第19题:
第20题:
扣除标准核定申请书
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基本情况表
投入产出法农产品单耗数量测算统计表
计算扣除标准依据的书面材料
第21题:
植物油
液体乳及乳制品
馒头
酒及酒精
月饼
第22题:
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领用购进的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应填报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于购进时按1%计算当期可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按照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填报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第1-3栏
向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报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第1-3栏
第23题: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酒及酒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以购进非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24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