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某市一家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白酒、啤酒。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5%。 (2)外购包装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万元,增值税税额7.8万元。 (3)向乙商贸企业销售A牌白酒8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同时收取白酒包装物押金20万元。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向丙商贸企业销售A牌白酒20吨,不含税总价款100万元,合同规定分四个月等额支付,由于购买方资金紧张,当月只收回20万元。

题目
甲企业为某市一家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白酒、啤酒。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5%。
(2)外购包装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万元,增值税税额7.8万元。
(3)向乙商贸企业销售A牌白酒8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同时收取白酒包装物押金20万元。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向丙商贸企业销售A牌白酒20吨,不含税总价款100万元,合同规定分四个月等额支付,由于购买方资金紧张,当月只收回20万元。
(4)向某大型超市销售啤酒50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0.28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3万元。
(5)将新研发的高档白酒6吨赠送给关系客户,总成本120万元,成本利润率10%,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6)将20吨自产B牌白酒用于抵偿债务,B牌白酒最低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万元/吨,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4万元/吨,最高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8万元/吨。
(7)因包装物逾期未退,没收4月份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0万元,以及4月份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3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0.5元/500克;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适用消费税税率为每吨250元,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适用消费税税率为每吨220元。相关票据已在当月勾选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企业2019年6月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183.42
B.143.17
C.217.17
D.2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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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0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作其他处理,

    注:假定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

    请问:

    (1)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如不正确,请作出正确的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 第2题:

    北京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生产销售甲类啤酒400吨 ,每吨不含税售价3100元 ,销售的同时另收取包装物押金合计40000 元 。
    (2)从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包装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为300000元。
    (3)研发部开发生产的一种新粮食白酒,小批量生产1吨,广告样品使用0.2吨,赠送给某单位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 ,成本利润率为10% 。
    (4)将成本为400000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共50吨 ,取得乙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含代垫辅料15000元),乙酒厂的同类白酒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1200元/吨 ,款项已支付。乙酒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白酒全部批发售出,取得含税销售额560000元,该批白酒成本合计500000元,农产品耗用率为80%,采用成本法核定农产品进项税的扣除。
    (5)销售散装粮食白酒3吨,含税单价每吨4680元,每吨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全部款项存入银行。(甲类啤酒单位税额为250元/吨、乙类啤酒税额为220元/吨;粮食白酒的从价税率为20%,从量税额为0.5元/斤)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单位:元)

    (1)该企业销售啤酒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2)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3)乙酒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4)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乙酒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答案:
    解析:
    (1)该企业销售啤酒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甲类啤酒单位税额为250元/吨。销售啤酒缴纳的消费税=400×250=100000(元)
    (2)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自产粮食白酒用于广告样品和赠送,均视同销售,其销项税= 【35000×0.4×(1+10%)+0.4×2000×0.5】÷(1 -20%)×17%=3357.5(元)应纳销项税额合计=3357.5+400×3100×17%+ 【3×(4680+2340)+560000】÷(1+17%)×17%=
    298585.02(元)玉米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500000×80%×17%÷(1+17%)= 58119.66(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合计=300000×17%+30000×17%+58119.66=114219.66(元)
    该企业应纳增值税=298585.02-114219.66=184365.36(元)
    啤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乙酒厂代收代缴消费税;代收代缴消费税=11200×50×20%+50×2000×0.3=162000(元)
    (4)将研发生产的粮食白酒作为广告样品使用和对外增送,没有同类产品售价时,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从价消费税。
    自制粮食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35000×0.4×(1+10%)+0.4×2000×0.5】÷(1-20%)×20%+0.4×2000×0.5=4350(元)
    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 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对外销售,不缴纳消费税。本期应缴纳消费税=100000+4350+3×(4680+2340)÷(1+17%)×20%+3×2000×0.5=110950(元)
    (1) This enterprise shall be levied consumption tax for selling beer business.Unit tax of Class Jia is 250 Yuan/Ton.Consumption tax for selling beer business=400×250=100000(Yuan)
    (2) VAT that shall be levied:Self-producing grain whke wine used for advertisement samples and donating,seemed assales, output tax = 【35000×0.4×(1+10%)+0.4×2000×0.5】÷(1-20%)×17%=3357.5(Yuan)Total output tax payable=3357.5+400×3100×17%+ 【3×(4680+2340)+560000】÷(1+17%)×17%=298585.02(Yuan)Total deductible input tax=300000×17%+30000×17%+500000 ×80%×17%÷(1+17%)=114219.66(Yuan)VAT payable=298585.02-114219.66=184365.36(Yuan)
    When coHecting deposit of beer wrappage,VATand consumption tax should not be levied.
    (3)Withholding consumption tax that Yi wouldcollect and pay:Withholding consumption tax=11200×50×20%+50×2000×0.5=162000 (Yuan)
    (4)Developed grain white wine used for advertisement samples and donating, when thereis no selling price available for similar products,
    calculating consumption tax according to composite assessable price.Consumption tax payable on seK-producing grain
    white wine=【35000×0.4×(1+10%)+0.4×2000×0.5(1-20%)× 20%+0.4×2000×0.5=4350(Yuan)
    The taken back grain white wine fromCOnsignment is sold at the price which is lower than the taxable value of entrusting parties,con-
    gumption tax shall not be levied.Consumption tax payable in current period=100000+4350+3×(4680+2340)÷(1+17%)×20%+3× 2000×0.3=110950(Yuan)

  • 第3题: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粮食白酒,同时也生产啤酒。2020年6月该厂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1)外购粮食制作的食用酒精,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外购生产白酒的检测仪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40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生产啤酒的大麦70吨,收购凭证上收购金额共计28万元。
    (3)当月生产粮食白酒70吨,直接对外销售了6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价款为2万元。
    (4)当月将自产粮食白酒10吨,用于赠送关系单位。
    (5)当月销售生啤酒20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出厂不含税售价每吨为0.28万元,另按照惯例开具收据收取每吨0.02万元的包装物押金,限期3个月。
    (6)当月销售果汁啤酒14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出厂不含税售价每吨为0.29万元,另按照惯例开具收据收取每吨0.02万元的包装物押金,限期3个月。
    (7)当月没收逾期的生啤酒包装物押金0.85万元和果啤包装物押金0.2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酒厂采用成本法核定抵扣农产品进项税,啤酒农产品耗用率20%,啤酒主营业务成本为60万元,该酒厂所有凭证均合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均在本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酒厂业务(1)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为( )万元。

    A.7.6
    B.7.8
    C.7
    D.8.2

    答案:B
    解析:
    该酒厂业务(1)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20+40)×13%=7.8(万元)。

  • 第4题: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粮食白酒,同时也生产啤酒。2020年6月该厂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1)外购粮食制作的食用酒精,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外购生产白酒的检测仪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40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生产啤酒的大麦70吨,收购凭证上收购金额共计28万元。
    (3)当月生产粮食白酒70吨,直接对外销售了6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价款为2万元。
    (4)当月将自产粮食白酒10吨,用于赠送关系单位。
    (5)当月销售生啤酒20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出厂不含税售价每吨为0.28万元,另按照惯例开具收据收取每吨0.02万元的包装物押金,限期3个月。
    (6)当月销售果汁啤酒14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出厂不含税售价每吨为0.29万元,另按照惯例开具收据收取每吨0.02万元的包装物押金,限期3个月。
    (7)当月没收逾期的生啤酒包装物押金0.85万元和果啤包装物押金0.2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酒厂采用成本法核定抵扣农产品进项税,啤酒农产品耗用率20%,啤酒主营业务成本为60万元,该酒厂所有凭证均合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均在本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酒厂的白酒业务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4.6
    B.28
    C.35
    D.37.2

    答案:C
    解析:
    直接对外销售和赠送关系单位的白酒均应计算消费税。
    白酒业务应纳消费税=(60+10)×0.1+(60+10)×2×20%=35(万元)。

  • 第5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50吨,收购成本共计13.05万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粮食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2吨粮食白酒,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万元,乙酒厂无同类产品售价,已知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500克。则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为( )万元。

    A.5.25
      B.4.71
      C.5.2
      D.4.76

    答案:D
    解析:
    从量税=2×2000×0.5÷10000=0.2(万元)
      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3.05+5+0.2)÷(1-20%)×20%+0.2=4.76(万元)

  • 第6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粮食白酒的生产与销售,2018年6月受企业丙委托加工20吨粮食白酒,双方约定由丙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28万元。甲酒厂同类产品售价为2.75万元/吨(其他相关资料: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粮食白酒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说明本业务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和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额。


    答案:
    解析:
     本业务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丙企业。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
      从价计税依据=2.75×20=55(万元),从量计税依据为20吨。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55×20%+20×0.2×0.5=13(万元)。

  • 第7题:

    甲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销售啤酒2吨,取得不含税收入5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404元,双方约定啤酒的包装物于下月退还,并由甲厂退还全部押金。下列关于该啤酒厂相关消费税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 A、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为220元/吨
    • B、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为250元/吨
    • C、甲啤酒厂2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500元
    • D、甲啤酒厂2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440元

    正确答案:B,C

  • 第8题:

    单选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4年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甲类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050元。另外本年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本年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14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14年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元。
    A

    86250

    B

    92250

    C

    85900

    D

    96920


    正确答案: A
    解析: 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计算消费税;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即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无论是否退还;啤酒消费税从量征收,其包装物押金与消费税计税依据没有关系。该酒厂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50000×0.5+[105000+(4680+9360)÷(1+17%)]×20%=25000+23400=48400(元)。甲类啤酒适用税额为250元/吨,因此该酒厂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50=37500(元),该酒厂2014年应纳消费税税额=48400+37500=85900(元)

  • 第9题:

    多选题
    甲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销售啤酒2吨,取得不含税收入5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356元,双方约定啤酒的包装物于下月退还,并由甲厂退还全部押金。下列关于该啤酒厂相关消费税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A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B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40元/吨

    C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50元/吨

    D

    甲啤酒厂4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440元

    E

    甲啤酒厂4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500元


    正确答案: E,A
    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销售啤酒2吨,取得不含税收入5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404元,双方约定啤酒的包装物于下月退还,并由甲厂退还全部押金。下列关于该啤酒厂相关消费税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A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为220元/吨

    B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为250元/吨

    C

    甲啤酒厂2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500元

    D

    甲啤酒厂2月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440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合增值税)以上的,属于甲类啤酒,适用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50元/吨:每吨在3000元阻下的,属于乙类啤酒,适用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2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5000+1404÷(1+17%)]÷2=3100(元)>3000(元),销售的该类啤酒为甲类啤酒,适用的消费税税额为250元/吨。该啤酒厂2014年11月应缴纳消费税=2x250=500(元)。

  • 第11题:

    单选题
    2020年3月,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销售白酒5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8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啤酒6吨,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款226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130元。按合同约定,于2020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20年3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税额合计应为(  )元。
    A

    31376.10

    B

    36030.97

    C

    36376.10

    D

    35500


    正确答案: C
    解析: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增值税销项税=(80000+3000÷1.13+22600÷1.13)×13%=13345.13(元);销售啤酒每吨出厂价格=(22600+1130)÷1.13÷6=3500(元)>3000元/吨,所以啤酒适用的消费税税额为250元/吨。则应纳消费税税额=(80000+3000÷1.13)×20%+5×2000×0.5+6×250=23030.97(元)则缴纳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合计=13345.13+23030.97=36376.1(元)。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50吨,收购成本为130500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粮食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2吨粮食白酒,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0000元,乙酒厂无同类产品售价,从价税率20%,从量定额税率0.5元/斤。则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A

    5.25

    B

    4.71

    C

    5.2

    D

    4.76


    正确答案: D
    解析: 从量税=2X2000X0.5÷10000=0.2(万元); 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3.05+5+0.2)÷(1-20%)X20%+0.2=4.76(万元)。

  • 第13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粮食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2吨白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4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则该酒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为( )万元。

    A.3.99

    B.3.94

    C.3.79

    D.3.66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9年4月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52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790元,销售啤酒每吨收取包装物租金226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04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695元。2019年7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39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19年4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元。

    A.81400
    B.83500
    C.85900
    D.84300

    答案:C
    解析:
    应纳消费税税额=50000×0.5+105000×20%+150×250+4520÷(1+13%)×20%+9040÷(1+13%)×20%=85900(元)。

  • 第15题: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粮食白酒,同时也生产啤酒。2020年6月该厂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1)外购粮食制作的食用酒精,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外购生产白酒的检测仪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40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生产啤酒的大麦70吨,收购凭证上收购金额共计28万元。
    (3)当月生产粮食白酒70吨,直接对外销售了6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价款为2万元。
    (4)当月将自产粮食白酒10吨,用于赠送关系单位。
    (5)当月销售生啤酒20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出厂不含税售价每吨为0.28万元,另按照惯例开具收据收取每吨0.02万元的包装物押金,限期3个月。
    (6)当月销售果汁啤酒14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出厂不含税售价每吨为0.29万元,另按照惯例开具收据收取每吨0.02万元的包装物押金,限期3个月。
    (7)当月没收逾期的生啤酒包装物押金0.85万元和果啤包装物押金0.2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酒厂采用成本法核定抵扣农产品进项税,啤酒农产品耗用率20%,啤酒主营业务成本为60万元,该酒厂所有凭证均合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均在本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酒厂的啤酒业务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7.1
    B.7.48
    C.7.9
    D.8.5

    答案:C
    解析:
    啤酒业务:生啤酒含包装物押金但不含增值税的单价=2800+200/(1+13%)=2976.99(元),小于3000元,适用220元/吨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果啤含包装物押金但不含增值税的单价=2900+200/(1+13%)=3076.99(元),大于3000元,适用250元/吨的单位税额。
    生啤酒应纳消费税=200×220/10000=4.4(万元)
    果啤应纳消费税=140×250/10000=3.5(万元)
    当月啤酒业务应纳的消费税合计=4.4+3.5=7.9(万元)。

  • 第16题:

    甲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为乙企业特制一批白酒,用自产原浆白酒300斤勾兑58度白酒660斤,无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58度白酒生产成本为220元/斤,成本利润率为10%。甲白酒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元。(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0.5元/斤)

    A.40342.50
    B.40260.00
    C.40012.50
    D.39930.00

    答案:A
    解析:
    销售自产白酒无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按照组价计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220×660×(1+10%)+660×0.5]÷(1-20%)×20%+660×0.5=40342.50(元)

  • 第17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9年12月:
      (1)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520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040元。
      (2)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40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60元。
      要求: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


    答案:
    解析:
    (1)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0000×0.5+105000×20%+4520÷1.13×20%+9040÷1.13×20%=53400(元)
      (2)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
      (3)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86400(元)
      
    如果计算该酒厂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105000×13%+4520÷1.13×13%+9040÷1.13×13%+150×2400×13%=62010(元)

  • 第18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某市一家酒厂,生产各种酒类产品。2014年10月,甲企业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3000元,增值税391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其运回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费1300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边角废料,取得不含税收入62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42120元(小汽车系当年2月购进,账面价值为80000元)。  (3)从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生产检测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4000元。  (4)销售白酒和啤酒给丁商场,其中销售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12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28080元;销售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款1755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7440元。合同约定,丁商场于2014年11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时,可取回全部押金。  (5)用自产的白酒换取丙企业不含税价相等的原材料用于酿造白酒,已知换出白酒的市场不含税价36000元,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用市场含税价为100620元的自产红酒,换取了一家水泥厂的水泥,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将全部水泥投入本厂办公楼的维修。  (6)月末进行盘点时发现,因管理不善导致上月购进的原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霉烂变质,账面成本为8800元。(其他相关资料: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 业务(2):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2000×17%+42120÷(1+17%)×17%=16660(元);
    业务(4):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在收取当期并入销售额征税。
    应确认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00+28080÷(1+17%)]×17%=24480(元);
    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在包装物逾期未退没收押金时并入销售额征税,收取当期不征税。
    应确认啤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75500÷(1+17%)×17%=25500(元);
    业务(5):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及进项税额。
    应确认换出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6000×17%=6120(元);
    应确认换出红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620÷(1+17%)×17%=14620(元);
    该企业当期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6660+24480+25500+6120+14620=87380(元)。

  • 第19题:

    单选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2年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甲类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050元。另外本年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销售啤酒每吨收取包装物租金234元;本年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12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12年应纳消费税税额(  )元。
    A

    86250

    B

    92250

    C

    85900

    D

    96920


    正确答案: B
    解析:
    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计算消费税;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即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无论是否退还;啤酒消费税从量征收,其包装物租金、包装物押金与消费税计税依据没有关系。该酒厂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50000×0.5+[105000+(4680+9360)÷(1+17%)]×20%=25000+23400=48400(元)。甲类啤酒适用税额为250元/吨,因此该酒厂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50=37500(元),该酒厂2010年应纳消费税税额=48400+37500=85900(元)。

  • 第20题:

    问答题
    2007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07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07年3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多少元?

    正确答案: 该酒厂2007年3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17%+(23400+3000)/(1+17%)*17%=12335.9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某市一家酒厂,生产各种酒类产品。2014年10月,甲企业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3000元,增值税391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其运回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费1300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边角废料,取得不含税收入62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42120元(小汽车系当年2月购进,账面价值为80000元)。  (3)从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生产检测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4000元。  (4)销售白酒和啤酒给丁商场,其中销售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12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28080元;销售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款1755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7440元。合同约定,丁商场于2014年11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时,可取回全部押金。  (5)用自产的白酒换取丙企业不含税价相等的原材料用于酿造白酒,已知换出白酒的市场不含税价36000元,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用市场含税价为100620元的自产红酒,换取了一家水泥厂的水泥,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将全部水泥投入本厂办公楼的维修。  (6)月末进行盘点时发现,因管理不善导致上月购进的原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霉烂变质,账面成本为8800元。(其他相关资料: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根据上述相关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 业务(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910+1300×11%=4053(元);
    业务(3):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4000×17%=2380(元);
    业务(5):准予抵扣换入原材料的进项税额=36000×17%=6120(元);
    换入的水泥由于用于了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业务(6):应转出的进项税额=8800×17%=1496(元);
    该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053+2380+6120-1496=11057(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50吨,收购成本为130500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粮食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2吨粮食白酒,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0000元,乙酒厂无同类产品售价。则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为()万元。
    A

    5.25

    B

    4.71

    C

    5.2

    D

    4.76


    正确答案: D
    解析: 从量税=2×2000×0.5÷10000=0.2(万元);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3.05+5+0.2)÷(1-20%)×20%+0.2=4.76(万元)

  • 第23题:

    问答题
    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4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做其他处理(假设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要求:(1)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2)如不正确,请做出正确的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1)白酒厂的处理不正确。白酒厂取得了加工费,应就加工费确认加工劳务收入,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相应增值税,另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2)白酒厂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17%=8500(元),并应代收代缴加工白酒的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100000+50000+3×2000×0.5)÷(1-20%)=19125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91250×20%+3×2000×0.5=4125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向其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销售啤酒2吨,取得不含税收入5800元,该啤酒销售公司将其销售给一家餐饮企业,取得不含税收入6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565元,双方约定啤酒的包装物于下月退还,并退还全部押金。则关于上述业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B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适用的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50元/吨

    C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440元

    D

    甲啤酒厂销售的啤酒应缴纳消费税500元

    E

    啤酒销售公司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为3000元/吨


    正确答案: B,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