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非涉税鉴证服务基本业务流程()。
第7题:
委托人不是唯一的服务对象
限定于规定的涉税鉴证项目
因外部需求触发涉税鉴证
不一定出具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第8题:
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的形式
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可以在业务过程中,通过记录、复制、录音、录像、照相等方式随时形成,并由实施的人员签名
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属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
未经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委托人同意,任何情况下税务师事务所均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工作底稿
第9题:
业务承接
业务计划
业务实施
出具报告
业务反馈
第10题: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根据审核鉴证的情况不同,分为鉴证结论和鉴证意见
受托的涉税鉴证业务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编制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对不能获取充分证据,以至于无法对涉税事项发表审核意见的鉴证事项,税务师应出具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出具含有鉴证结论的书面报告,包括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两种鉴证业务报告
第11题:
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可以在业务过程中,通过记录、复制、录音、录像、照相等方式随时形成,并由实施的人员签名
除另有规定外,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应当至少保存10年
任何情况下税务师事务所均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工作底稿
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的形式
可以采用偷拍偷录的方式取得相关资料
第12题:
非涉税鉴证服务基本业务流程包括业务承接、业务计划、业务实施和出具非涉税鉴证服务报告四个阶段
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业务约定书
税务师事务所故意出具虚假业务报告,造成委托方产生实际损失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税务师事务所明知委托方的委托事项违法,仍继续进行涉税业务的,仅由税务师事务所承担责任
税务师事务所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方利益的,由税务师事务所和第三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税务师事务所可以为执行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配备助理人员,从事辅助性工作,税务师应当指导和监督助理人员的工作,并对其工作尽早负责
税务师在执行涉税鉴证业务过程中,对超出其业务能力的复杂、疑难或其他特殊技术问题,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请求本机构内部或外部相关领域的专家协助工作,或者向相关专家咨询,税务师应当以适当形式参与专家的工作,并对专家的工作成果负责
鉴证人对其鉴证行为合法性的证明责任,不能替代或减轻涉税鉴证业务委托人或被鉴证人应当承担的会计责任、纳税申报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税务师执行涉税鉴证业务,应当编制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保证底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只能采用纸质形式
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属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至少保存10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9题:
整理报告相关资料
草拟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报告
复核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报告
签发、编制文号,形成正式的非涉税鉴证服务报告
交由受托方审核签收
第20题:
涉税鉴证业务流程主要环节包括鉴证准备、证据收集评价、鉴证事项评价、工作底稿和鉴证报告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应由两个以上具有涉税鉴证业务资质的涉税服务人员签字
鉴证人对鉴证事项合法性的证明责任,可以替代或减轻委托人或被鉴证人应当承担的会计责任、纳税申报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涉税鉴证业务计划确定后,鉴证人可以视情况变化对业务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第21题:
非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可以在业务过程中,通过记录、复制、录音、录像、照相等方式随时形成,并由实施的人员签名
非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应当至少保存10年
在任何情况下税务师事务所均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工作底稿
非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或电子的形式
可以采用偷拍、偷录的方式取得相关资料
第22题:
非涉税鉴证服务基本业务流程包括业务承接、业务实施和出具非涉税鉴证服务报告三个阶段
税务师事务所决定接受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
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在签订业务约定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业务约定书是否成立,均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并在业务约定书上写明
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约定书生效后,税务师事务所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指派胜任受托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的税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具体承办
第23题:
委托人不按照业务结果进行申报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有权终止业务
委托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有权终止业务,对于已完成的部分约定业务,无权收款
委托人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信息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有权终止业务,对于已完成的部分约定业务,税务师事务所要承担责任
为提高工作效率,最好承办被鉴证单位代理服务的人员,同时承办被鉴证单位的涉税鉴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