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个注册会计师各自出资100万元,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因重大过失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导致合伙企业负担了500万元的债务。已知该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2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首先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财产200万元清偿债务 B.对于500万元的债务全部由甲.乙二人清偿 C.甲.乙二人对企业不足清偿的30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丙对于企业不足清偿的300万元以自己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E.丙对于企业不足清偿的300万元不再承担

题目
甲、乙、丙三个注册会计师各自出资100万元,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因重大过失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导致合伙企业负担了500万元的债务。已知该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2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首先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财产200万元清偿债务
B.对于500万元的债务全部由甲.乙二人清偿
C.甲.乙二人对企业不足清偿的30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丙对于企业不足清偿的300万元以自己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E.丙对于企业不足清偿的300万元不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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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债务80万元。对该笔债务,甲、乙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应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第2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汁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第3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债务由各合伙人平均承担。现该合伙企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12万元,甲向债权人清偿了9万元,乙向债权人清偿了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债务内部追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无权向丙或者丁追偿
    B.甲可以向丁追偿3万元
    C.甲可以向乙追偿3万元
    D.甲可以向丙追偿6万元

    答案:B
    解析:
    如果某一合伙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依照既定比例所应承担的数额,该合伙人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在本题中,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债务由各合伙人平均清偿,即每人应承担3万元,因此甲可以向丙或者丁追偿3万元,不能向乙追偿。

  • 第4题:

    甲、乙、丙三人成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在执行合伙事务时,由于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200万元债务,此时合伙企业的财产为15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150万元清偿债务
    B.甲、乙、丙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无限责任
    D.乙、丙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不再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所以甲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对不能清偿的部分不再承担责任。

  • 第5题:

    甲、乙、丙、丁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150万元,合伙企业的财产为100万元,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完毕后还剩50万元债务尚未清偿,对于剩余的50万元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仍然需要承担清偿责任,丙、丁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B.甲、乙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丙、丁仍然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C.甲、乙、丙、丁均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D.甲、乙、丙、丁仍然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第6题:

    甲、乙、丙三个注册会计师各自出资100万元,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因重大过失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导致合伙企业负担了500万元的债务。已知该企业的全部财产为2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首先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财产200万元清偿债务
    B.对于500万元的债务全部由甲、乙二人清偿
    C.甲、乙二人对企业不足清偿的30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丙对于企业不足清偿的300万元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E.丙对于企业不足清偿的300万元不再承担责任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B:甲、乙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属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首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债务;(2)选项DE:丙在A会计师事务所清偿200万元(包含丙的出资额)债务时,已经承担了有限责任,故对于企业不足清偿的部分债务,丙不再承担责任。

  • 第7题:

    2018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E.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答案:A,C,D,E
    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 第8题:

    单选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因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5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

    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D

    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贿赂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由A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对该债务责任承担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

    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

    全体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第10题:

    单选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

    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不承担责任

    D

    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2010年2月1日,甲、乙、丙三位注册会计师各自出资100万元,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0年4月1日,甲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300万元的债务;2010年8月1日,乙因重大过失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给合伙企业造成了900万元的债务。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对于2010年4月1日的300万元债务,甲、乙、丙分别承担何种责任?并说明理由。 (2)对于2010年8月1日的900万元债务,甲、乙、丙分别承担何种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对于2010年4月1日的300万元债务,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规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甲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300万元的债务,甲、乙、丙对此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对于2010年8月1日的900万元债务,乙承担无限责任,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乙因重大过失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给合伙企业造成了900万元的债务,乙应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以其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乙应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2010年8月1日的900万元债务,甲、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根据规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在本题中,乙因重大过失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给合伙企业造成了900万元的债务,甲、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各出资10万元成立了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执业过程中,因重大过失出具了不实审计报告,给合伙企业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对此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有()。
    A

    B

    C

    D


    正确答案: D,B
    解析: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第13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贿赂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由A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对该债务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该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第14题:

    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l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定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正确答案:AD

  • 第15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成立半年后,因资金周转不开,遂向A银行借款25万元。甲、乙、丙三人约定,如果债务到期后合伙企业无力清偿,则三人按照1:1:1比例负担。借款到期后,该合伙企业以全部财产10万元清偿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剩余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甲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乙、丙无力偿还时,A银行才有权要求甲偿还15万元
    C.A银行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选择要求甲偿还3万元、乙偿还7万元、丙偿还5万元
    D.乙只负担向A银行偿还5万元的义务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BD: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2)选项C:丙是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A银行无权要求丙承担责任。

  • 第16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人平均承担。现该合伙企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12 万元,甲向债权人清偿了 9 万元,乙向债权人清偿了 3 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 关于合伙企业债务内部追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无权向丙或丁追偿3 万元
    B.甲可以向乙追偿3 万元
    C.甲可以向丁追偿3 万元
    D.甲可以向丙追偿6 万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 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 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 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题目中合伙协议约定“平均承担”,那么甲可 以向丙丁各追偿三万元。

  • 第17题:

    2018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若在执业过程中,甲因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17万元,乙、丙非因故意给事务所造成债务20万元。关于债务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甲造成的债务甲个人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不承担责任
    B.甲造成的债务甲个人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乙、丙造成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乙、丙造成的债务由乙、丙承担全部责任
    E.甲、乙、丙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均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执业行为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和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第18题:

    甲、乙、丙、丁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150万元,合伙企业的财产为100万元,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完债务后还剩50万元债务尚未清偿,对于这50万元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仍然应当承担清偿责任,丙.丁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B.甲.乙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丙.丁仍然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C.甲.乙.丙.丁均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D.甲.乙.丙.丁仍然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本人执业过程中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第19题:

    甲、乙、丙三人成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在执行合伙事务时,由于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200万元债务,此时合伙企业的财产为150万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150万元,清偿债务
    • B、甲、乙、丙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C、甲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无限责任
    • D、乙、丙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不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

    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

    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

    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正确答案: A,D
    解析: (1)选项BC://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2)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选项A),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选项D)。

  • 第21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各出资10万元成立了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执业过程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对此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有()。
    A

    B

    C

    D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成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在执行合伙事务时,由于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200万元债务,此时合伙企业的财产为150万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150万元,清偿债务

    B

    甲、乙、丙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甲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无限责任

    D

    乙、丙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不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所以甲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对不能清偿的部分不再承担责任。

  • 第23题:

    判断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债务80万元。对该笔债务,甲、乙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应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该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