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A.分立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
B.以房屋权属作价入股的房屋
C.公司制改造中,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D.合并企业承受被合并企业房产
第2题:
某企业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承受原企业价值400万元的房屋、200万的土地使用权;改建后即以债权人的身份接受某破产企业价值200万元的房产作为债务抵偿,随后又将此房屋投资于另一企业,则该有限责任公司应就以上事项缴纳契税 ( )万元。(适用税率3%)
A.18.80
B.0
C.9.40
D.6
第3题:
某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成有限责任公司,承受原企业价值400万元的房屋、200万的土地使用权;改建后即以债权人的身份接受某破产企业价值200万元的房产作为债务抵偿,随后又将此房屋投资于另一企业,则该有限责任公司应就以上事项缴纳契税( )万元。(适用税率3%)
A.18.80
B.0
C.9.40
D.6
第4题:
第5题: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第6题:
非公司制企业,按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改建后的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免征契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分立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注销、破产后,债权人(包括注销、破产企业职工)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
第7题:
0
9.9
33
42.9
第8题:
50%
60%
75%
80%
第9题:
0
6
18
24
第10题:
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
公司制改造中,对不改变投资主体和出资比例改建成的公司制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
企业合并中新设方或存续方承受被解散方土地、房屋权属,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的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
对国有、集体企业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
第11题:
0
9.9
33
42.9
第12题:
A公司应缴纳契税6.4万元
甲应缴纳契税2万元
甲将门面投资需缴纳契税
甲承受破产企业的门面房免征契税
第13题:
某集体企业经批准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原集体企业价值860万元的房屋所有权;改建后以债权人的身份承受某破产企业120万元的房产抵偿债务,然后又将此房屋投资于甲企业,该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业务应缴纳契税( )万元。
A.25.80
B.0
C.29.40
D.3.60
第14题:
以下有关企业改制重组行为契税政策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B.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
C.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应一律按规定征收契税
D.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按规定征收契税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第18题:
18.80
0
9.40
6
第19题:
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两个公司依据规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公司依照规定分设为两个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国有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第20题:
对非公司制企业经批准整体改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两个公司合并改建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拔用地
第21题:
0
3.60
25.80
29.40
第22题:
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比例超过50%,且改制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划拨用地的,免征契税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对承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第23题:
非公司制企业按照规定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土地、房屋被县以上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