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为了避免因实施转让定价调查调整而造成的重复征税问题,税收对此做出了允许相应调整的原则规定,但并非所有转让定价税收调整案件都能进行相应调整。下列各项属于相应调整例外的有()。
第2题:
2008年1月1日以后结案的转让定价调整案件,税务机关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年内实施跟踪管理
第3题:
下列企业与其关联方的业务往来处理正确的有()。
第4题:
税务机关在实施转让定价调查时,有权要求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可比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并送达。()
第5题:
可比受控价格法是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之一
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
转让定价税制是某一税种的专门税制
转让定价税制是所得税体系中的单独税种
第6题:
国际相互协商
转让定价调整
国际税收协定
预约定价安排
第7题:
明确了关联企业可以共同研发无形资产并进行成本分摊
明确了引入国际通行的预约定价协议
明确了关联企业须就其美联交易进行纳税申报的义务
首次在实体法中把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从内资企业扩展到外资企业
第8题:
标准比例区分金融企业和其他企业,分别为5:1和2:1
企业实际支付关联方利息存在转让定价问题的,税务机构应首先实施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支付给税率高于本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不受资本弱化的限制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不用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第9题:
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调整,涉及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已扣缴的税款,不再做相应词整
由于资本弱化原因,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以及视同股息分配的利息支出,不适用相应调整的规定
非税收协定国之间不能进行相应调整
磋商未能达成共识的转让定价调整不能进行相应调整
第10题:
《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务约谈通知书》
《税务自查通知书》
第11题:
转让定价
调整定价
转移税负
弱化资本
第12题:
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利用资本弱化避税
转让定价调整的形式避税
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第13题:
企业可根据《特别纳税调整管理规程》的规定采取()的方式达成成本分摊协议。
第14题:
关于特别纳税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15题:
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后,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内实施跟踪管理。
第16题:
明确了关联企业可以共同研发无形资产并进行成本分摊
明确了引入国际通行的预约定价协议
明确了关联企业须就其关联交易进行纳税申报的义务
首次在实体法中把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从内资企业扩展到外资企业
第17题:
第18题:
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后,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3年内实施跟踪管理
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也应该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企业的关联方以及可比企业应在与税务机关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约定期限一般不应超过30日
长期亏损、微利或跳跃性盈利的企业,应该作为转让定价调查调整的重点对象之一
第19题: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企业与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预约定价安排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机关受理
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不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当年或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3至5个连续年度的关联交易
企业申请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的,不需要同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和主管税务机关出谈签意向
第20题:
同期资料的保存期限伟5年
按照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着平等磋商原则,企业对税务机关的纳税调整方案有异议的,该方案无效
如果需要相应调整,需在企业或其关联方收到转让定价调整通知书之日起5年内提出相应调整的申请
第21题:
6个月
1年
3年
5年
第22题:
标准比例区分金融企业和其他企业,分别为5:1和2:1
企业实际支付关联方利息存在转让定价问题的,税务机构应首先实施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支付给税率高于本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不受资本弱化的限制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利息支出包括直接和间接关联债权投资实际支付的利息,不含担保费、抵押费
第23题:
5
10
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