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属于审批(备案)类业务的是()。
A.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B.企业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C.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D.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
E.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属于审批(备案)类业务的是()。
第6题:
关于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第7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规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第8题:
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时,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方式申报扣除
企业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不符合税法要求并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经企业核实可以延期申报
第9题:
无形资产损失
各类垫付款项损失
被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损失
关联企业提供借款形成的债权损失
第10题:
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时,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方式申报扣除
企业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不符合税法要求并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经企业核实可以延期申报
第11题:
第12题:
0.5%
1%
1.5%
2%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下列关于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17题:
无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适用范围是哪些? 问题内容:企业无形资产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原财产损失扣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明确规定,无形资产损失允许在税前扣除。但在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原财产损失扣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废止执行。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资产损失又发布了财税[2009]57号和国税发[2009]88号文件,都没有对无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进行明确。在2010年06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涉税诉求问题的函(国税办函[201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采取列举形式,对企业货币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非货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认定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其中并没有规定无形资产损失税前不能扣除。鉴此,只要你公司发生的无形资产损失真实存在,损失金额可以准确计量,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认定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国税办函[2010]535号规定,无形资产损失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这个政策只针对中国移动公司,还是全部纳税人都适用?
第18题: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必须是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
第19题:
企业发生的在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20题: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第21题:
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人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直接在税前扣除
企业开发产品整体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按有关规定审核确认后准予在税前扣除
企业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可作为财产损失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企业对尚未出售的已完工开发产品进行日常维护发生的维修费用,准予在当期据实扣除
第22题:
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时,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方式申报扣除
企业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税法要求并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不允许延期申报
第23题: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税前扣除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