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仲裁庭对简易处理的案件可以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仲裁文书,但送达()除外。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简易处理的案件,仲裁庭可以采用()方式送达除调解书、裁决书以外的仲裁文书。
第8题:
简易处理的案件,仲裁庭不可以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的仲裁文书种类是()。
第9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送达方式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第10题:
起诉书;
判决书;
裁定书;
调解书。
第11题:
判决书
裁定书
调解书
支付令
第12题:
如果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杰克正好来到中国,则可以向杰克直接送达该文书
如果中国律师王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提及王某是否有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王某送达
如果甲公司在我国有代表机构,则把文书送达给该代表机构须甲公司的特别授权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第13题:
简易处理的案件,仲裁庭可以采用()方式送达除调解书、裁决书以外的仲裁文书。
A.电话
B.短信
C.传真
D.电子邮件
第14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内地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
B.只要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就可以向诉讼代理人送达。
C.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D.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受送达人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AB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是自然人,本人不在的,可以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2)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的除外。(3)受送达人有指定代收人的,向代收人送达。(4)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
办人送达;(5)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6)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7)按照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据此,A项正确。台湾地区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故B项正确。
根据该《规定》第5条规定,采用本规定第3条第1款第(5)项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未送达。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简易处理的案件,仲裁庭可以用()等简便方式送达仲裁文书,但送达调解书、裁决书除外。
第20题:
依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送达的方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第21题:
电话
短信
传真
电子邮件
第22题:
诉讼文书
判决书
裁定书
调解书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