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权公司是刘某设立的一家教育类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王在天权公司报名参加了自费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小王在报名时。与天权公司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合同规定:报名者必须参加公司指定的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用现金2千元,由报名者个人承担,若报名者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必须赔偿天权公司现金5千元。小王在与天权公司签订合同时,天权公司没有向小王解释格式合约中的明细条款,比如小王与天权公司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何计算违约金等条款。之后小王没有缴纳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同时也不打算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

题目
天权公司是刘某设立的一家教育类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王在天权公司报名参加了自费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小王在报名时。与天权公司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合同规定:报名者必须参加公司指定的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用现金2千元,由报名者个人承担,若报名者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必须赔偿天权公司现金5千元。小王在与天权公司签订合同时,天权公司没有向小王解释格式合约中的明细条款,比如小王与天权公司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何计算违约金等条款。之后小王没有缴纳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同时也不打算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要求小王支付5千元违约金。
对小王与天权公司所签订的格式合同说法正确的是(  )。


A.本合同整体有效

B.本合同整体无效

C.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

D.天权公司可以不向小王指明格式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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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天权公司是刘某设立的一家教育类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王在天权公司报名参加了自费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小王在报名时。与天权公司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合同规定:报名者必须参加公司指定的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用现金2千元,由报名者个人承担,若报名者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必须赔偿天权公司现金5千元。小王在与天权公司签订合同时,天权公司没有向小王解释格式合约中的明细条款,比如小王与天权公司”相关问题
  • 第1题:

    小张和小王原本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因某件事情闹翻后,小张为发泄自己的不满在小王的照片上乱涂乱画了一通,然后把照片贴在小王的公司大门上。小张的行为侵犯了小王的()。

    A、姓名权
    B、名誉权
    C、肖像权
    D、名称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 项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 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题干中是照片,与姓名权无关。
    B 项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小张的行为属于用侮辱的方式损害小王的人格尊严,因此 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C 项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 公民的肖像。”题干中小张的目的是发泄自己的不满,而不是营利,故没有侵犯小王的肖像权。
    D 项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名称权是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的,小王作 为自然人不享有名称权。
    (注意:此解析是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解析,2017 年 10 月 1 日颁布施行的《民法总则》中并没 有相关的规定。题目设置的来源是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因此不用纠结此题的解释。)

  • 第2题:

    天权公司是刘某设立的一家教育类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王在报名时,与天权公司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合同规定:报名者必须参加公司指定的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用现金2000元,由报名者个人承担。若报名者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必须赔偿天权公司现金5000元。小王在与天权公司签订合同时,天权公司没有向小王解释格式合同中的明细条款,比如小王与天权公司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何计算违约金等条款。之后小王没有缴纳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同时也不打算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要求小王支付5000元违约金。

    下列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理解正确的是()。

    A.天权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刘某
    B.天权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开始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C.天权公司可以投资设立一家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天权公司不可以设立股东会

    答案:A,D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A项说法正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B项说法错误。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项说法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D项说法正确。

  • 第3题:

    如天权公司与小王签订的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事后向小王追索违约金,其金额可为()。

    A.2000元
    B.1000元
    C.600元
    D.500元

    答案:C,D
    解析:
    案例中天权公司考前培训费用为2000元,其30%为600元,可知违约金最多为600元。

  • 第4题:

    共用题干
    小王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了1年多。最近,小王感觉该公司的待遇不好,想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

    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A: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B: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C: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D: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答案:D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小王的情况,他可以向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若小王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需要支付培训期间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违约费用。

  • 第5题:

    (2019年)甲公司与小王签订了劳动合同,乙公司认为小王是该公司急需用的人才,于是高薪聘请小王到该公司上班,小王也与乙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最后造成了甲公司直接遭受经济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承担责任
    B.小王与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直接找小王承担责任
    D.小王与乙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6题:

    大陈和小王同住一个小区,有一天大陈把小王没有父亲的秘密告诉了其他小朋友,结果大家纷纷嘲笑小王是个私生子,使小王抬不起头。大陈的行为侵犯了小王的()。

    • A、名誉权、隐私权
    • B、司法保护权、隐私权
    • C、名誉权、荣誉权
    • D、荣誉权、隐私权

    正确答案:A

  • 第7题:

    王某将其购置的一辆富康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其子小王略知驾驶常识,一天,趁其外出时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学习驾车,不慎翻车。小王受伤,轿车完全报废。下列有关王某索赔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 B、王某无权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 C、保险公司如果赔偿,可以对小王行使代位求偿权
    • D、保险公司如果赔偿,不可以对小王行使代位求偿权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小王签订了劳动合同,乙公司认为小王是其急需的人才,于是高薪聘请小王到该公司上班,并与小王签订了劳动合同,造成甲公司直接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对甲公司的经济损失,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自担

    B

    小王与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C

    甲公司只能要求小王承担责任

    D

    小王与乙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小王在某建筑工程公司上班并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小王可以单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有()。
    A

    建筑公司拖欠小王4个月工资

    B

    小王向公司请假探亲,公司没有同意

    C

    公司一直未给小王缴纳社会保险费

    D

    公司强令小王冒险作业,危及小王人身安全

    E

    小王处于试用期阶段


    正确答案: E,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手机的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先交货,三天后乙公司付款。后甲公司在交货前,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贷款。甲公司遂拒绝交货。此案中,甲公司行使的是(  )。[2014年真题]
    A

    先履行抗辩权

    B

    不安抗辩权

    C

    同时履行抗辩权

    D

    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B项,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有: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具有上述情况时,有可能危及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债权的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则不符合公平原则的要求。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上情形之一出现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债务的履行。本题中,甲公司在交货前,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属于有证据证明乙公司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手机的合同,双方约定南甲公司先交货,三天后乙公司付款。后甲公司在交货前,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拒绝交货。此案中,甲公司行使的是(  )。
    A

    先履行抗辩权

    B

    不安抗辩权

    C

    同时履行抗辩权

    D

    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王某将其购置的一辆富康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其子小王略知驾驶常识,一天,趁其外出时偷拿其父的车钥匙学习驾车,不慎翻车。小王受伤,轿车全毁。保险公司如果赔偿,是否可以对小王行使代位求偿权?

    正确答案: 不可以。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求偿的权利,除非被保险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保险事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天权公司是刘某设立的一家教育类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王在天权公司报名参加了自费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小王在报名时。与天权公司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合同规定:报名者必须参加公司指定的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用现金2千元,由报名者个人承担,若报名者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必须赔偿天权公司现金5千元。小王在与天权公司签订合同时,天权公司没有向小王解释格式合约中的明细条款,比如小王与天权公司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何计算违约金等条款。之后小王没有缴纳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同时也不打算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要求小王支付5千元违约金。
    如天权公司在某日破产,其财产清偿顺序应该是(  )。


    A.职工工资—所欠的应缴税款—应纳社会保险费用—银行贷款

    B.应纳社会保险费用—银行贷款—职工工资—所欠应纳税款

    C.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所欠应缴税款—银行贷款—办公地点房租

    D.所欠应缴税款—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银行贷款—办公地点房租

    答案:C
    解析:
    我国《公司法》第186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故本题答案选C。

  • 第14题:

    天权公司是刘某设立的一家教育类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王在报名时,与天权公司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合同规定:报名者必须参加公司指定的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用现金2000元,由报名者个人承担。若报名者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必须赔偿天权公司现金5000元。小王在与天权公司签订合同时,天权公司没有向小王解释格式合同中的明细条款,比如小王与天权公司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何计算违约金等条款。之后小王没有缴纳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同时也不打算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要求小王支付5000元违约金。

    下列对小王与天权公司签订的格式合同说法正确的是()。

    A.本合同整体有效
    B.本合同整体无效
    C.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
    D.天权公司需向小王指明格式合同条款

    答案:C,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A、B两项说法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D项说法正确。

  • 第15题:

    材料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题
    小王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了一年多。最近,小王感觉该公司的待遇不好,想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

    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查看材料

    A.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B.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C.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D.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答案:B,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16题:

    小王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了一年多。最近,小王感觉该公司的待遇不好,想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

    2.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
    A.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B.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C.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D.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答案:B,D
    解析:

  • 第17题:

    小王时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了一年多。最近,小王感觉该公司的待遇不好,想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 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

    • A、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 B、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 C、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 D、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正确答案:B,D

  • 第18题:

    王某将其购置的一辆富康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其子小王略知驾驶常识,一天,趁其外出时偷拿其父的车钥匙学习驾车,不慎翻车。小王受伤,轿车全毁。保险公司如果赔偿,是否可以对小王行使代位求偿权?


    正确答案:不可以。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求偿的权利,除非被保险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保险事故。

  • 第19题:

    多选题
    小王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了一年多。最近,小王感觉该公司的待遇不好,想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A

    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B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C

    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D

    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小王在某建筑工程公司上班并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小王可以单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有()
    A

    公司强令小王冒险作业,危及小王人身安全

    B

    小王向公司请假探亲,公司没有同意

    C

    小王处于试用期阶段

    D

    建筑公司拖欠小王4个月工资

    E

    公司一直未给小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手机的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先交货,三天后乙公司付款。甲公司在交货前发现乙公司交易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拒绝交货。此案中,甲公司行使的是(  )。
    A

    先履行抗辩权

    B

    不安抗辩权

    C

    同时履行抗辩权

    D

    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
    A

    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B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C

    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D

    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23题:

    多选题
    小王时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了一年多。最近,小王感觉该公司的待遇不好,想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 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
    A

    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B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C

    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D

    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