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甲把抢劫得到的财物放在院子后逃亡,邻居乙帮助其看管藏匿B.甲的朋友来看望甲但甲不在家,邻居乙帮助招呼客人C.甲不在家的时候其母亲不慎摔伤,同村人乙将甲母亲带去医院诊断并先行垫付药费D.他人慕名请书法家甲写一副对联,后甲生病,其学生乙模仿师傅笔迹完成作品

题目

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

A.甲把抢劫得到的财物放在院子后逃亡,邻居乙帮助其看管藏匿

B.甲的朋友来看望甲但甲不在家,邻居乙帮助招呼客人

C.甲不在家的时候其母亲不慎摔伤,同村人乙将甲母亲带去医院诊断并先行垫付药费

D.他人慕名请书法家甲写一副对联,后甲生病,其学生乙模仿师傅笔迹完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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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A项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乙看管、藏匿赃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不产生权利;B项中乙的行为是出于友情所为,是一种道义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D项也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书写书法作品这一行为具有人身性质,是不能由他人来“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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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将自行车没有上锁就放在楼道内;邻居乙知道是甲的自行车,为防丢失,代为上锁。此案中乙的行为构成()。

    A.无因管理
    B.不当得利
    C.共同侵权
    D.违法行为

    答案:A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造成损失,从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本案中乙为了防止甲的自行车被盗,代为上锁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 第2题:

    甲为抢劫财物将王某打昏,甲的朋友乙刚好经过此地,乙得知真相后帮助甲照明,使甲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甲是主犯
    D.乙是从犯

    答案:A,C,D
    解析:
    甲为抢劫财物将王某打昏后,乙明知甲在从事抢劫行为,仍然加入提供帮助,构成承继的帮助犯,因此甲乙二人构成抢劫罪的共犯。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共同犯罪“一人行为,全部负责”原则,乙明知甲的抢劫行为而加入,乙也要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B选项说法错误。甲在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乙起的是帮助作用,是从犯。CD选项说法正确。

  • 第3题:

    4、甲为劫取财物埋伏在一小路旁,见乙经过,甲突然跳出举起大石头用力砸在乙的后脑,导致乙当场死亡,后甲取走乙的财物径自离去。对于甲的行为评价正确的是: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

    B.甲取走财物的行为应定性为盗窃罪

    C.甲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甲取走财物的行为应定性为侵占罪


    甲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 第4题:

    下列选项中,适用无因管理情形的是(  )。
    A.甲结婚时,甲的朋友乙帮助忙前跑后
    B.丙的邻居丁家失火,丙帮助邻居丁灭火
    C.下大雪清扫路面
    D.借腹生子


    答案:B
    解析:
    【精解】认定所管理的事务属于无因管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该事务必须是其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但不足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纯粹道义上的、宗教上的或者其他一般性的生活事务,如朋友结婚而为其忙前跑后,就不能认定为无因管理,故A项不掏成无因管理。第二,管理所针对的事务须为特定事务。如下大雪清扫路面,因受益人不特定,不能构成无因管理,故C项不构成无因管理。第三,本人专属的,或者具有强烈人身属性的事务,不得成立无因管理,如所谓借腹生子、扶养、监护、遗嘱执行等,不得成立无因管理,故D项不构成无因管理。因此,只有B项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 第5题:

    【单选题】下列哪个可以构成无因管理?()

    A.甲抢劫得到的财物放于院子里后逃亡,同院的乙帮助其看管、藏匿

    B.甲的朋友来看望甲但甲不在家,邻人乙帮助招呼客人

    C.甲不在家,甲的老母亲不慎摔伤,乙带其去医院并垫付医药费

    D.他人慕名请甲写书法作品,后甲生病,其学生乙模仿师父笔迹完成作品


    甲不在家,甲的老母不慎摔伤,乙带其去医院并垫付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