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案中张某的损失,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因牌匾被拆除带来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B.张某可以就拆除牌匾产生的损失要求国家赔偿C.张某请求国家赔偿应首先向区行政执法局单独提出D.张某可以在不服区行政执法局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题目

对本案中张某的损失,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因牌匾被拆除带来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

B.张某可以就拆除牌匾产生的损失要求国家赔偿

C.张某请求国家赔偿应首先向区行政执法局单独提出

D.张某可以在不服区行政执法局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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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1983年3月2日,13岁的张某被公安局传唤,当晚被放回。此后张某报名参军,参加招工、招干都因政审不合格而被拒绝。后了解到,当年县公安局在传唤后,因工作失误错误地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进行监控达27年。张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对于张某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的行为,是一种不影响其权利义务的非强制行为 B.对于张某在参军、招工、招干中遭受的损失,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予赔偿 C.对于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失,公安局不承担金钱赔偿责任 D.对于张某为撤销错误监控打官司支付的2000元交通费损失,国家应予赔偿


    正确答案:BD
    【考点】国家赔偿范围
    【详解】县公安局错误地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的行为虽然使张某在参军、招工、招干中遭受损失, 但是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损失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张某获得赔偿没有法律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只 赔偿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2010年修订《国家赔偿法》第35条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因此。 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 第2题:

    (二)
    2003年2月10日,某区政府规定:“本区街路两侧的店铺牌匾应当经过行政执法局审批。” 2008年2月20日,铰子店老板张某花2100元更换了一块牌匾。同年4月20日,区政府规定: “为了亮化本区街路,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本区33条一、二级公路两侧牌匾2121 个,必须在2008年5月20日之前统一更换为高档霓虹灯做的牌匾,费用由经营者自己负担。” 因为张某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牌匾,区行政执法局于同年6月2日以张某的牌匾未经审 批为由实施强制拆除(已无法恢复原状),并更换了高档霓虹灯做的牌匾,向张某收取了牌匾费 用3200元。张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对本案中张某的损失,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因牌匾被拆除带来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
    B.张某可以就拆除牌匾产生的损失要求国家赔偿
    C.张某请求国家赔偿应首先向行政执法局单独提出
    D.张某可以在不服区行政执法局的行为提出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答案:A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第9条规定:“……赔偿请求 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故B、C、D选项 说法正确。正确选项为A。

  • 第3题:

    小偷张某在某购物商店窃得游客王某的钱包后逃逸,王某发现后急追。张某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店厕所的李某,因商店地板湿滑,李某摔成重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小偷张某应当赔偿李某的损失
    B.购物商店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王某不需要赔偿李某的损失
    D.小偷张某和购物商店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4题:

    在本案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区政府设立审批的规定

    B.区政府要求统一更换牌匾的规定

    C.区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张某的牌匾

    D.区行政执法局向张某收取牌匾费用


    正确答案:CD
    127.CD[解析]CD两项为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CD项正确。

  • 第5题:

    张某承租李某家的房屋做生意。因屋顶漏雨影响生产,张某要求李某维修,李某以“没时间维修”为由拖延修缮,张某只好自己雇人修缮,并造成了一定的经营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修缮费用和经营损失均由张某承担
    B.修缮费用由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张某的经营损失自己承担
    C.修缮费用和张某的经营损失均由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
    D.修缮费用由李某承担,张某的经营损失可通过要求李某减少房租来弥补

    答案:D
    解析: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