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生产企业的X牌卷烟出厂价格为每标准条6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税务机关采集X牌卷烟批发环节价格为每标准条1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同类卷烟的批发环节毛利率为29%。该企业当期出厂销售X牌卷烟300标准箱,则该企业当期应纳的消费税为(  )元。A.3027000 B.2565000 C.2355000 D.1665000

题目
某卷烟生产企业的X牌卷烟出厂价格为每标准条6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税务机关采集X牌卷烟批发环节价格为每标准条1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同类卷烟的批发环节毛利率为29%。该企业当期出厂销售X牌卷烟300标准箱,则该企业当期应纳的消费税为(  )元。

A.3027000
B.2565000
C.2355000
D.1665000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X牌卷烟计税价格=100×(1-29%)=71(元/条),属于甲类卷烟。
该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300×150+71×300箱×250条/箱×56%=45000+2982000=302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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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卷烟的计税价格由省级国家税务局核定

    B、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范围为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C、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按照税务机关采集的所有卷烟批发企业在价格采集期内销售的该牌号、规格卷烟的数量、销售量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D、卷烟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税


    参考答案:A

  • 第2题:

    某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使用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210.20
    B.216.20
    C.224
    D.225.20

    答案:B
    解析:
    卷烟的消费税实行复合计征,外购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400×56%+150×80÷10000-50×30%×60%=216.20(万元)。

  • 第3题:

    某卷烟生产企业的A牌卷烟出厂价格为每标准条55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税务机关采集A牌卷烟批发环节价格为每标准条11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同类卷烟的批发环节毛利率为29%。该企业当期出厂销售A牌卷烟300标准箱(每标准箱250标准条),则该企业当期应纳的消费税为( )元。

    A.3325200
    B.2153700
    C.2355000
    D.1530000

    答案:A
    解析:
    A牌卷烟计税价格=110×(1-29%)=78.1(元/条),属于甲类卷烟。
    该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300×150+78.1×300箱×250条/箱×56%=45000+3280200=3325200(元)。

  •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卷烟厂和其客户乙卷烟批发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生产的H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120元/条。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甲卷烟厂:

    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增值税23.8万元,支付运费8万元并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领用80%烟丝生产H牌卷烟,将10%的烟丝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雪茄烟,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8万元、代垫的辅助材料0.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购进其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50万元;另委托丙企业加工H牌卷烟,并将H牌卷烟的牌号及税务机关已公示的计税价格提供给丙企业;甲卷烟厂以不含税价格100元/条回购丙企业生产的H牌卷烟200标准箱,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卷烟厂销售情况如下表:

    {图}

    向当地举办的展览会无偿赠送本厂新研制的雪茄烟作为广告样品,生产成本0.8万元,无调拨价和同类产品价格。

    2)乙卷烟批发公司:

    购进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本月发生购货及销货运费支出共计20万元,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将以前购进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H牌卷烟分给职工,成本37.79万元(其中运费成本2.79万元)。

    乙卷烟批发公司销售情况如下表:

    {图1}

    附表:有关成本利润率和税率

    (一)成本利润率

    {图2}

    (二)消费税税率

    {图3}

    啤酒:不含税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吨(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定额税率为250元/吨;不含税出厂价格在3000元/吨(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卷烟: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为56%: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下的,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1标准箱=250标准条1标准条-200支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三)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不包括代收代缴消费税)
    A、675.97
    B、678.77
    C、709.57
    D、712.37

    答案:D
    解析:
    1.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8+0.2+(140+8×93%)×10%]/(1-36%)×36%=9.42(万元)。

    2.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增值税=382.5+0.223125-23.8-0.56-0.34-50-85=223.02(万元)。

    3.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消费税=0.8×(1+5%)/(1-36%)×36%+1260×56%+420×150/10000=712.37(万元)。

    4.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消费税=(765+50)×5%=40.75(万元)。卷烟在批发环节增收5%的消费税,批发给其他批发企业不征收。

    5.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增值税=(560+765+50)×0.17+(5.95+0.21)(进项转出)-137.4=102.51(万元)。

    6.卷烟在批发环节要征收消费税,批发商与批发商之间的销售除外。乙卷烟批发公司应当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乙卷烟批发公司向卷烟零售商销售卷烟,不可将已纳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款从应纳消费税中扣除。

  •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卷烟厂和其客户乙卷烟批发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生产的H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120元/条。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甲卷烟厂:

    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增值税23.8万元,支付运费8万元并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领用80%烟丝生产H牌卷烟,将10%的烟丝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雪茄烟,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8万元、代垫的辅助材料0.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购进其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50万元;另委托丙企业加工H牌卷烟,并将H牌卷烟的牌号及税务机关已公示的计税价格提供给丙企业;甲卷烟厂以不含税价格100元/条回购丙企业生产的H牌卷烟200标准箱,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卷烟厂销售情况如下表:

    {图}

    向当地举办的展览会无偿赠送本厂新研制的雪茄烟作为广告样品,生产成本0.8万元,无调拨价和同类产品价格。

    2)乙卷烟批发公司:

    购进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本月发生购货及销货运费支出共计20万元,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将以前购进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H牌卷烟分给职工,成本37.79万元(其中运费成本2.79万元)。

    乙卷烟批发公司销售情况如下表:

    {图1}

    附表:有关成本利润率和税率

    (一)成本利润率

    {图2}

    (二)消费税税率

    {图3}

    啤酒:不含税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吨(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定额税率为250元/吨;不含税出厂价格在3000元/吨(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卷烟: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为56%: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下的,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1标准箱=250标准条1标准条-200支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三)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7.79
    B、102.51
    C、102.73
    D、102.99

    答案:B
    解析:
    1.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8+0.2+(140+8×93%)×10%]/(1-36%)×36%=9.42(万元)。

    2.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增值税=382.5+0.223125-23.8-0.56-0.34-50-85=223.02(万元)。

    3.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消费税=0.8×(1+5%)/(1-36%)×36%+1260×56%+420×150/10000=712.37(万元)。

    4.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消费税=(765+50)×5%=40.75(万元)。卷烟在批发环节增收5%的消费税,批发给其他批发企业不征收。

    5.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增值税=(560+765+50)×0.17+(5.95+0.21)(进项转出)-137.4=102.51(万元)。

    6.卷烟在批发环节要征收消费税,批发商与批发商之间的销售除外。乙卷烟批发公司应当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乙卷烟批发公司向卷烟零售商销售卷烟,不可将已纳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款从应纳消费税中扣除。

  • 第6题:

    甲卷烟生产企业的Y牌卷烟出厂价格为每标准条6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税务机关采集Y牌卷烟批发环节价格为每标准条1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同类卷烟的批发环节毛利率为29%。该企业当期出厂销售Y牌卷烟300标准箱,则该企业当期应纳的消费税为(  )元。

    A.3027000
    B.2565000
    C.2355000
    D.1665000

    答案:A
    解析:
    Y牌卷烟计税价格=100×(1-29%)=71(元/条),属于甲类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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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300×150+71×300箱×250条/箱×56%=45000+2982000=3027000(元)。

  • 第7题:

    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16日销售A牌卷烟3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35万元,款项收讫;将10标准箱A牌卷烟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计算该业务应纳消费税。


    答案:
    解析:
     A卷烟单价=13500÷250=54(元/条),比例税率36%。
      应纳消费税
      =(300+10)×1.35×36%+(300+10)×0.015
      =155.31(万元)(单位一定要一致)

  • 第8题:

    单选题
    2015年10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2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00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300标准条,取得不合增值税销售额为30000元。已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为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每标准条200支卷烟。甲烟草批发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

    20000×11%+200×200×0.005=2400(元)

    B

    20000×11%+200×200×0.005+30000×11%+300×200×0.005=6000(元)

    C

    20000×11%+30000×11%=5500(元)

    D

    30000×11%+300×200×0.005=3600(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批发环节的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

  • 第9题:

    问答题
    计算题: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月发生如下业务:月初外购一批烟丝,支付消费税税额100万元,领用月初外购烟丝的80%用于本厂生产M牌号卷烟。按60元/条的调拨价格(不含增值税)销售600标准箱M牌号卷烟给某卷烟批发公司。(其他相关资料:甲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加0.003元/支:卷烟每标准箱=250标准条,每标准条=200支。)计算该卷烟厂2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该卷烟厂2月应缴纳的消费税=60×600×250×36%÷10000+600×250×200×0.003÷10000-100x80%=253(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2014年3月,某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领用其中的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A

    210.20

    B

    216.20

    C

    224

    D

    225.20


    正确答案: C
    解析: 应纳消费税税额=80×0.015+400×56%-50×30%×60%=216.20(万元)。

  • 第11题:

    问答题
    计算问答题: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云雾牌卷烟,该品牌卷烟平均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55元,最高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58元。2014年10月发生如下几笔业务:(1)从甲卷烟厂购入一批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从某供销社购进烟丝,取得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1.7万元,未取得税务机关可扣税证明。上述货物均已经验收入库。(2)进口一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100万元,关税税额5万元。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相关税金后放行。 (3)将国内采购和进口的烟丝均领用了40%,用于生产云雾牌卷烟。 (4)与某商场批发部签订赊销合同,按照平均不含税售价将工厂生产的2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销售给该商场,合同约定当月结款50%,但是商场因资金周转问题,实际只支付了40%的款项。 (5)当月对某烟酒批发站按照平均价销售10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37.5万元。 (6)用1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向某烟酒批发站换取一批白酒。已知:1标准箱=250标准条,1标准条=200支,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云雾牌卷烟消费税税率为3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单位:万元) (1)该卷烟厂本月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 (2)该卷烟厂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 (1)该卷烟厂本月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100+5)/(1-30%)×30%=45(万元)(2)①该卷烟厂与商场批发部赊销业务应纳的消费税税额=55×20箱×250条×50%×36%+20×50%×200×250×0.003=49500+1500=51000(元)=5.1(万元)②该卷烟厂对烟酒批发站销售卷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137.5×36%+100×250×200×0.003/10000=49.5+1.5=51(万元)③该卷烟厂向烟酒批发站换取白酒应纳的消费税税额=58×10箱×250条×36%+10×250×200×0.003=52200+1500=53700(元)=5.37(万元)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要按照同类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⑥该卷烟厂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5.1+51+5.37-(30×30%+45)×40%=39.87(万元)从工业企业购入和进口的烟丝可以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已纳的消费税。从供销社购进的烟丝,题目明确未取得税务机关扣税证明,无法知道烟丝以前环节缴纳过多少消费税,不符合抵扣条件,所以不能抵扣购进烟丝已纳消费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卷烟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售给乙卷烟批发企业A牌卷烟5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00万元;向某零售商销售A牌卷烟200标准箱,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零售额358万元。甲卷烟批发企业2019年5月应缴纳消费税(  )力兀。
    A

    39.85

    B

    44.38

    C

    71.82

    D

    74.35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3题:

    2019年10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2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 000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3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30 000元。已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为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每标准条200支卷烟。甲烟草批发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是( )元。

    A. 2 400

    B.6 000

    C.5500

    D. 3 600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自行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卷烟适用复合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20 000×11%+200×200×0.005=2 400(元)

  • 第14题:

    共用题干
    甲卷烟厂和其客户乙卷烟批发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生产的H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120元/条。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甲卷烟厂:

    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增值税23.8万元,支付运费8万元并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领用80%烟丝生产H牌卷烟,将10%的烟丝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雪茄烟,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8万元、代垫的辅助材料0.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购进其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50万元;另委托丙企业加工H牌卷烟,并将H牌卷烟的牌号及税务机关已公示的计税价格提供给丙企业;甲卷烟厂以不含税价格100元/条回购丙企业生产的H牌卷烟200标准箱,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卷烟厂销售情况如下表:

    {图}

    向当地举办的展览会无偿赠送本厂新研制的雪茄烟作为广告样品,生产成本0.8万元,无调拨价和同类产品价格。

    2)乙卷烟批发公司:

    购进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本月发生购货及销货运费支出共计20万元,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将以前购进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H牌卷烟分给职工,成本37.79万元(其中运费成本2.79万元)。

    乙卷烟批发公司销售情况如下表:

    {图1}

    附表:有关成本利润率和税率

    (一)成本利润率

    {图2}

    (二)消费税税率

    {图3}

    啤酒:不含税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吨(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定额税率为250元/吨;不含税出厂价格在3000元/吨(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卷烟: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为56%: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下的,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1标准箱=250标准条1标准条-200支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三)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零售商销售卷烟不征收消费税
    B、乙卷烟批发公司向卷烟零售商销售卷烟,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C、乙卷烟批发公司向卷烟批发商销售卷烟,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D、乙卷烟批发公司应当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答案:B,D
    解析:
    1.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8+0.2+(140+8×93%)×10%]/(1-36%)×36%=9.42(万元)。

    2.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增值税=382.5+0.223125-23.8-0.56-0.34-50-85=223.02(万元)。

    3.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消费税=0.8×(1+5%)/(1-36%)×36%+1260×56%+420×150/10000=712.37(万元)。

    4.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消费税=(765+50)×5%=40.75(万元)。卷烟在批发环节增收5%的消费税,批发给其他批发企业不征收。

    5.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增值税=(560+765+50)×0.17+(5.95+0.21)(进项转出)-137.4=102.51(万元)。

    6.卷烟在批发环节要征收消费税,批发商与批发商之间的销售除外。乙卷烟批发公司应当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乙卷烟批发公司向卷烟零售商销售卷烟,不可将已纳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款从应纳消费税中扣除。

  • 第15题:

    共用题干
    甲卷烟厂和其客户乙卷烟批发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生产的H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120元/条。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甲卷烟厂:

    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增值税23.8万元,支付运费8万元并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领用80%烟丝生产H牌卷烟,将10%的烟丝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雪茄烟,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8万元、代垫的辅助材料0.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购进其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50万元;另委托丙企业加工H牌卷烟,并将H牌卷烟的牌号及税务机关已公示的计税价格提供给丙企业;甲卷烟厂以不含税价格100元/条回购丙企业生产的H牌卷烟200标准箱,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卷烟厂销售情况如下表:

    {图}

    向当地举办的展览会无偿赠送本厂新研制的雪茄烟作为广告样品,生产成本0.8万元,无调拨价和同类产品价格。

    2)乙卷烟批发公司:

    购进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本月发生购货及销货运费支出共计20万元,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将以前购进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H牌卷烟分给职工,成本37.79万元(其中运费成本2.79万元)。

    乙卷烟批发公司销售情况如下表:

    {图1}

    附表:有关成本利润率和税率

    (一)成本利润率

    {图2}

    (二)消费税税率

    {图3}

    啤酒:不含税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吨(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定额税率为250元/吨;不含税出厂价格在3000元/吨(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卷烟: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为56%: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下的,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1标准箱=250标准条1标准条-200支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三)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5.00
    B、40.75
    C、66.25
    D、68.75

    答案:B
    解析:
    1.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8+0.2+(140+8×93%)×10%]/(1-36%)×36%=9.42(万元)。

    2.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增值税=382.5+0.223125-23.8-0.56-0.34-50-85=223.02(万元)。

    3.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消费税=0.8×(1+5%)/(1-36%)×36%+1260×56%+420×150/10000=712.37(万元)。

    4.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消费税=(765+50)×5%=40.75(万元)。卷烟在批发环节增收5%的消费税,批发给其他批发企业不征收。

    5.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增值税=(560+765+50)×0.17+(5.95+0.21)(进项转出)-137.4=102.51(万元)。

    6.卷烟在批发环节要征收消费税,批发商与批发商之间的销售除外。乙卷烟批发公司应当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乙卷烟批发公司向卷烟零售商销售卷烟,不可将已纳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款从应纳消费税中扣除。

  • 第16题:

    关于白酒、卷烟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B.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C.对于每标准条卷烟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的(含70元),卷烟从价消费税税率为56%
    D.卷烟在批发环节按照复合税率计征消费税
    E.卷烟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环节批发毛利核定并发布

    答案:A,C,D,E
    解析:
    税法规定,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

  • 第17题:

    2015年 10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 2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20000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 3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 30000元。已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11%,定额税率为 0.005元 /支;每标准条 200支卷烟。甲烟草批发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20000×11%+200×200×0.005=2400(元)
    B.20000×11%+200×200×0.005+30000×11%+300×200×0.005=6000(元)
    C.20000×11%+30000×11%=5500(元)
    D.30000×11%+300×200×0.005=3600(元)

    答案:A
    解析:
    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批发环节的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

  • 第18题:

    某卷烟生产企业的A牌号卷烟出厂价格为每标准条85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税务机关采集其批发价格为每标准条125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类烟的批发毛利率为26%,则该企业当期出厂销售A牌卷烟100标准箱,则该企业当期应纳的消费税为( )元。

    A.2133000
    B.2235300
    C.2145500
    D.1310000

    答案:D
    解析:
    A牌卷烟计税价格=125×(1-26%)=92.5(元/条),属于甲类卷烟。
    该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92.5×100箱×250条/箱×56%+100箱×150=1310000(元)。

  • 第19题:

    2019年10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2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00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3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00元;已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为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每标准条200支卷烟。计算甲烟草批发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20000×11%+30000×11%=5500元
    B.20000×11%+200×200×0.005=2400元
    C.30000×11%+300×200×0.005=3600元
    D.20000×11%+200×200×0.005+30000×11%+300×200×0.005=6000元

    答案:B
    解析:
    批发到批发,视同为一家,批发到零售,再剥一层肉,所以只就甲企业向乙零售店销售卷烟计征消费税。

  • 第20题:

    单选题
    2015年10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2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00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3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30000元。已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为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每标准条200支卷烟。甲烟草批发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

    20000x 11%+ 200x 200x0.005= 2400(元)

    B

    20000x11%+ 200x 200x 0.005 + 30000x11%+ 300x200x0.005= 6000(元)

    C

    20000x11%+ 30000x11%=5500(元)

    D

    30000x 11%+ 300 x 200 x0.005 = 3600(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卷烟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销售给乙卷烟批发企业A牌卷烟1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对外零售A牌卷烟20标准箱,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零售额58.5万元。甲卷烟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

    2.5

    B

    12.5

    C

    113.5

    D

    141.8


    正确答案: C
    解析: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消费税,税率为5%。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甲卷烟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58.5÷(1+17%)×5%=2.5(万元)。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卷烟生产企业当期出厂销售某牌号卷烟10标准箱,已知甲卷烟生产企业的该牌号卷烟出厂价格为每标准条6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税务机关采集其批发环节销售价格为每标准条1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类卷烟的批发毛利率为15%。则甲卷烟生产企业当期应缴纳消费税()元。
    A

    55500

    B

    119000

    C

    120500

    D

    214000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己生产的H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120元/条。2011年10月委托乙联营企业加工H牌卷烟,并将H牌卷烟的牌号及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提供给乙企业;甲卷烟厂以不含税价格100元/条回购乙企业生产的H牌卷烟200标准箱,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卷烟厂当期委托加工收回的200标准箱卷烟,全部对外销售,不含税销售额为130元/条,与自产卷烟分开核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如果乙企业按照120元/条申报缴纳了消费税,甲企业收回之后对外销售不再征收消费税

    B

    如果乙企业按照120元/条申报缴纳了消费税,甲企业收回之后对外销售应当征收消费税,但是可以扣除乙企业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C

    如果乙企业按照100元/条申报缴纳了消费税,甲企业收回之后对外销售不再征收消费税

    D

    如果乙企业按照100元/条申报缴纳了消费税,甲企业收回之后对外销售应当征收消费税


    正确答案: A,D
    解析: 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符合下述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
    (1)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除提供给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
    (2)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