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口头商定,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约定任何经营活动均需要二人共同商议决定。不久,房主丙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收取经营利润的30%。后甲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皮鞋,销售情况不佳,皮鞋厂催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三人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丙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 C:甲违反约定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应自己承担 D:其他合伙人应当就甲的行为与甲一起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题目
甲与乙口头商定,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约定任何经营活动均需要二人共同商议决定。不久,房主丙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收取经营利润的30%。后甲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皮鞋,销售情况不佳,皮鞋厂催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三人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丙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
C:甲违反约定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应自己承担
D:其他合伙人应当就甲的行为与甲一起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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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赵某与钱某经日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

    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

    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因此孙某入伙有效,A正确而B、D错误;《民法通则》第34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个别合伙人的经营行为对全体合伙人生效,不过,在合伙内部。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赵某承担过错责任,这与合伙企业不同。C错误。

  • 第2题: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

    共同劳动。

    根据上述定义,下面的方式属于个人合伙经营的是( )。

    A.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

    面房折价 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 10%

    B.王某和孙某都在同一个市场卖盒饭,后有某公司要求每天定时定量送盒饭,由于数量

    较多,二人均不能独立接单,因此二人协议联合接单,每人分别承担总盒饭数的一半的任务,

    收入各半

    C.陈某需要一间画室创作,但苦于经济拮据,只能在街边作画,有一路人张某看中陈某

    的画工,打算将自己闲置的房子借陈某作画室用,待陈某创作作品出卖后再补给其房租

    D.刘某与朱某是最亲密的伙伴,刘某要经营啤酒生意,但苦于缺乏资金。朱某慷慨解囊

    借 5 万元给刘某,刘某表示将 5 万元算入公司股份,到年底给朱某按股分红,但如果公司亏

    损则朱某不承担任何风险,完全由刘某承担。朱某未置可否,称怎么样都行


    正确答案:A

  • 第3题:

    个人合伙: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根据上述定义,下面的方式属于个人合伙经营的是( )。

    A.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

    B.王某和孙某都在同一个市场卖盒饭,后有某公司要求每天定时定量送盒饭,由于数量较多,个人均不能独立接单,因此二人协议联合接单,每人分别承担总盒饭数的一半的任务,收入各半

    C.陈霜需要一间画室创作,但苦于经济拮据,只能在街边作画,有一路人张某看中陈某的画工,打算将自己闲置的房子借陈某作画室用,待陈某创作作品出卖后再补给其房租

    D.刘某与朱某是最亲密的伙伴,刘某要经营啤酒生意,但苦于缺乏资金。朱某慷慨解囊借5万元给刘某,刘某表示将5万元算入公司股份,到年底给朱某按股分红,但如果公司亏损则朱某不承担任何风险,完全由刘某承担。朱某未置可否,称怎么样都行


    正确答案:A
    A  [解析]此题的几处关键点在于“两个以上公民(包括两个)”“按照协议”“各自提供……”“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四个选项中,完全符合以上条件的只有A项。应特别注意的是A项中“不参与经营”是指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管理,因他出资,又要收益,属于“合伙经营”。

  • 第4题: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 劳动。 根据上述定义,下面的方式属于个人合伙经营的是( )。 A.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 B.王某和孙某都在同一个市场卖盒饭,后有某公司要求每天定时定效送盒饭,由于数量较多,而人均不能独立接单,因此二人协议联合接单;每人分别承担总盒饭数的一半的任务,收入各半 C.陈某需要一间画室创作,但苦于经济拮据;只能在街边作画,有一路人张某看中陈某的画工,打算将自己闲置的房子借陈某做画室用,待陈某创作作品出卖后再补给其房租 D.刘某与朱某是最亲密的伙伴,刘某要经营啤酒生意,但苦于缺乏资金,朱某慷慨解囊借5万元给刘某,刘某表示将3万元算人公司股份;到年底给朱某按股分红,但如果公司亏损则朱某不承授任何风险,完全由刘某承担,朱某未置可否,称怎么样都行


    正确答案:A
    本题属于符合型单定义判断。B、C两项不属于“合伙经营,共同劳动”,D项朱某未置可否表示并未达成协议,自然不能“按照协议”。A项孙某、赵某、钱某的行为属于个人合伙经营。故选A。

  •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小饮食店(普通合伙企业),因丙有手艺,甲、乙同意其只出技术不出钱,也不承担债务,如有盈利,由甲、乙、丙按4:4:2的比例分配(甲、乙各出5000元)。开始小店经营不错,过了几个月,生意变差了,小店开始负债,一年后负债已达1万元,乙认为丙应该分摊债务,丙以有约在先予以拒绝。乙认为自己吃亏了,就通知甲和丙要求退出合伙。甲不同意,丙未表态,乙就自行退出了。这时,丁表示愿意加入合伙,经甲、丙同意,三人开始共同经营,又过了一年,小店不见起色,债务增至2万元。三人决定解散合伙,为合伙的债务承担问题,甲、乙、丙、丁四人发生争执。请回答下列问题:

    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是:()
    A: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B:有书面合伙协议
    C: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D: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4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以,选项A、B、C、D均正确。


    【考点】协议退伙。详解:A项无疑问。《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所以选项B、C正确。《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所以选项D正确。


    【考点】入伙前原合伙债务的承担。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前1万元是甲、乙、丙三人合伙的负债,不应由丁承担,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承担连带责任,故丙不承担债务的约定无效。故应选B项。由于甲、乙、丙三人对亏损约定不明,又无法确定三人出资比例,所以对这1万元债务内部应由三人平均分担。故选A项。


    【考点】入伙后合伙债务的承担。详解:后1万元债务是在甲、丙、丁三人合伙期间形成的,而乙这时已退出合伙,故应由甲、丙、丁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故选D项。


    【考点】合伙的解散。详解:《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所以选项A、D正确。

  • 第6题:

    甲与乙口头商定,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约定任何经营活动均需要二人共同商议决定。不久,房主丙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收取经营利润的30%。后甲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皮鞋,销售情况不佳,皮鞋厂催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三人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丙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
    C:甲违反约定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应自己承担
    D:其他合伙人应当就甲的行为与甲一起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D
    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所以A、D项正确。

  • 第7题:

    甲乙丙丁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甲提供临街店面用作经营,乙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丙出资10万元,丁以自己制作法国大餐的手艺出资,甲与丙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甲收回房屋,分担债务10万元,遂要求乙丙丁出具了 “餐馆经营亏损与甲无关”的字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和丁为合伙人,曱和丙不是合伙人
    B.甲与乙丙丁之间的约定经债权人同意后有效
    C.甲以房屋价值为限对餐馆债务承担责任
    D.如果戊加入经营,需要对入伙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考点:合伙
    讲解:《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据此,个人合伙的出资方式非常灵活,可以是出力不出钱,也可以是出钱不出力,所以不参与经营的甲和丙都是合伙人,A项错误。《民法通则意见》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据此,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内部的责任分担则可以约定,无需债权人同意即可生效,只是不能对抗债权人而S,故B项错误。个人合伙的合伙人都是普通合伙人,不存在有限合伙人,甲既然是合伙人,就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C项错误。合伙人对入伙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基本的合伙法原理,《民法通则意见》对此虽无规定,但《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供参照。故D项正确。

  • 第8题:

    赵某和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两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加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是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合伙无效,不承担还款责任
    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
    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是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 第9题:

    共用题干
    原告甲(男)与被告乙(女)于2015年结婚,婚前甲有商品房一套,价值30万元,婚后房屋拆迁,二人在原基础上增添20万元购得一套三室新居。婚姻存续期间,甲出资10万元与丙合伙经营一家运输公司,约定丙负责经营。乙接受国外叔叔赠与的价值10万元的钢琴一架,明确归乙所有。现因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案例回答38~42题。

    对于甲出资经营的合伙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丙属于共同共有
    B:甲在合伙中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C:离婚后,乙不能成为该合伙的合伙人
    D:对甲的合伙份额,不能分割

    答案:B
    解析:
    在婚后如果对一方的婚前财产进行重大修缮,通过修缮新增加的价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题中夫妻居住的房屋是甲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又对共有财产做了重大修缮,房屋价值的增加部分,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共同共有的财产的分割方法主要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在共有财产分割中,只要有共有人希望取得实物,有共有人不希望取得实物,不管共有财产是否可分,经大家协商之后,都可以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分割共有财产。


    甲与丙合伙属于按份共有,离婚时甲乙可以协商甲在合伙份额的分割方式,可以作价补偿,也可以经丙同意,乙成为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不能对抗第三人。


    乙不是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丙退伙后仍需对先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第10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 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
    • 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 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正确答案:A,B,C,D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是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出售其厂房,需要由(  )。[2000年真题]
    A

    甲决定

    B

    甲、乙、丙一致同意决定

    C

    甲、乙或甲、丙共同决定

    D

    甲、乙、丙中任意二人决定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 第12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丁四人商议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甲以部分货币及实物折价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物出资4万元。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丙、丁按5:4: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存续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事实(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设立3个月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后,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1个多月后,该合伙人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此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 (4)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半后,乙在与C经济业务来往后,发生了债务。C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胜诉后,C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该合伙企业又继续经营了3个月后,由于在此之前甲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合伙企业亏损严重,合伙企业的E债权人起诉于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25万元,但所欠债务40万元。要求:分析甲、乙、丙、丁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可以依法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劳务、其他财产权出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与乙欲组成一普通合伙企业共同经营电子器材的销售。下列情形中不能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成立合伙企业的有( )。

    A.若某甲为一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某乙为已退休的一名高科技技术专家,双方协商合伙进行某项专利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

    B.甲、乙二人关系极好,口头约定由甲出资5万元,由乙提供场地共同组成一普通合伙企业进行经营

    C.甲、乙约定,为开展业务活动的方便,拟将其二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命名为"天河有限责任公司"

    D.甲、乙二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以其劳务作为对该合伙企业的出资


    正确答案:BC
    选项B中,合伙企业成立须签订合伙协议;选项C中,合伙企业的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 第14题:

    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

    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

    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民通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因此孙某人伙有效,A正确而BD错误。《民法通则》第34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个别合伙人的经营行为对全体合伙人生效,不过,在合伙内部,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赵某承担过错责任。这与合伙企业不同。C错误。

  • 第15题: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根据上述定义,下面的方式属于个人合伙经营的是( )。

    A.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10%

    B.王某和孙某都在同一个市场卖盒饭,后有某公司要求每天定时定量送盒饭,由于数量较多,而人均不能独立接单,因此二人协议联合接单,每人分别承担总盒饭数的一半的任务,收入各半

    C.陈某需要一间画室创作,但苦于经济拮据,只能在街边作画,有一路人张某看中陈某的画工,打算将自己闲置的房子借陈某作画室用,待陈某创作出作品出卖后再补给其房租

    D.刘某与朱某是最亲密的伙伴,刘某要经营啤酒生意,但苦于缺乏资金。朱某慷慨解囊借5万元给刘某,刘某表示将5万元算入公司股份,到年底给朱某按股分红,但如果公司亏损则朱某不承担任何风险,完全由刘某承担。朱某未置可否,称怎么样都行。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根据上述定义,下面的方式属于个人合伙经营的是( )。

    A.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 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10%

    B.王某和孙某都在同一个市场卖盒饭,后有某公司要求每天定时定量送盒饭,由于数量较多,而人均不能独立接单,因此二人协议联合接单,每人分别承担总盒饭数的一半的任务,收入各半

    C.陈某需要一间画室创作,但苦于经济拮据,只能在街边作画,有一路人张某看中陈某的画工,打算将自己闲置的房子借陈某作画室用,待陈某的作品出卖后再补给其房租

    D.刘某与朱某是最亲密的伙伴,刘某要经营啤酒生意,但苦于缺乏资金。朱某慷慨解囊借5 万元给刘某,刘某表示将5 万元算入公司股份,到年底给朱某按股分红,但如果公司亏损则朱某不承担任何风险,完全由刘某承担。朱某未置可否,称怎么样都行。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共用题干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小饮食店(普通合伙企业),因丙有手艺,甲、乙同意其只出技术不出钱,也不承担债务,如有盈利,由甲、乙、丙按4:4:2的比例分配(甲、乙各出5000元)。开始小店经营不错,过了几个月,生意变差了,小店开始负债,一年后负债已达1万元,乙认为丙应该分摊债务,丙以有约在先予以拒绝。乙认为自己吃亏了,就通知甲和丙要求退出合伙。甲不同意,丙未表态,乙就自行退出了。这时,丁表示愿意加入合伙,经甲、丙同意,三人开始共同经营,又过了一年,小店不见起色,债务增至2万元。三人决定解散合伙,为合伙的债务承担问题,甲、乙、丙、丁四人发生争执。请回答下列问题:

    本合伙如要解散,解散的原因可以是:()
    A:甲、丙、丁在经营期未满的情况下一致同意解散
    B:甲、乙决定解散而丁反对
    C:甲去世,乙退出合伙
    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A,D
    解析:
    【考点】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4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以,选项A、B、C、D均正确。


    【考点】协议退伙。详解:A项无疑问。《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所以选项B、C正确。《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所以选项D正确。


    【考点】入伙前原合伙债务的承担。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前1万元是甲、乙、丙三人合伙的负债,不应由丁承担,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承担连带责任,故丙不承担债务的约定无效。故应选B项。由于甲、乙、丙三人对亏损约定不明,又无法确定三人出资比例,所以对这1万元债务内部应由三人平均分担。故选A项。


    【考点】入伙后合伙债务的承担。详解:后1万元债务是在甲、丙、丁三人合伙期间形成的,而乙这时已退出合伙,故应由甲、丙、丁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故选D项。


    【考点】合伙的解散。详解:《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所以选项A、D正确。

  • 第18题:

    共用题干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小饮食店(普通合伙企业),因丙有手艺,甲、乙同意其只出技术不出钱,也不承担债务,如有盈利,由甲、乙、丙按4:4:2的比例分配(甲、乙各出5000元)。开始小店经营不错,过了几个月,生意变差了,小店开始负债,一年后负债已达1万元,乙认为丙应该分摊债务,丙以有约在先予以拒绝。乙认为自己吃亏了,就通知甲和丙要求退出合伙。甲不同意,丙未表态,乙就自行退出了。这时,丁表示愿意加入合伙,经甲、丙同意,三人开始共同经营,又过了一年,小店不见起色,债务增至2万元。三人决定解散合伙,为合伙的债务承担问题,甲、乙、丙、丁四人发生争执。请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丙始终是合伙人之一
    B:乙开始是合伙人,后来退出了
    C:乙通知甲和丙要退出合伙时,乙仍未退出合伙
    D:丁的加入未经乙同意是无效的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4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以,选项A、B、C、D均正确。


    【考点】协议退伙。详解:A项无疑问。《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所以选项B、C正确。《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所以选项D正确。


    【考点】入伙前原合伙债务的承担。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前1万元是甲、乙、丙三人合伙的负债,不应由丁承担,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承担连带责任,故丙不承担债务的约定无效。故应选B项。由于甲、乙、丙三人对亏损约定不明,又无法确定三人出资比例,所以对这1万元债务内部应由三人平均分担。故选A项。


    【考点】入伙后合伙债务的承担。详解:后1万元债务是在甲、丙、丁三人合伙期间形成的,而乙这时已退出合伙,故应由甲、丙、丁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故选D项。


    【考点】合伙的解散。详解:《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所以选项A、D正确。

  • 第19题:

    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台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
    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
    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伙人的认定及合伙人的行为效力问题。合伙虽然要求有合伙协议,但对个人合伙而言,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46条的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第50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虽然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其他条件能表明合伙人身份的,亦应认定该合伙关系成立。根据《民法通则》第34条的规定:“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35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可知,合伙人之间互为代理人,其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当然,合伙人之一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的行为造成其他合伙人损失的,应对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该赔偿责任为内部关系。对外,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赵某、钱某之间存在合伙协议,房主孙某同意加入合伙,表明赵某、钱某、孙某之间存在合伙关系,赵某独自购进一批童装,虽然该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但不影响该行为的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20题:

    (2007年真题)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店,甲以门面房折价10万元出资,担任店长;乙出现金5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以技术出资,作价3万元。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承担。该饭店经营两年后,欠丁6万元。对此债务(  )。

    A.甲、乙、丙各承担2万元
    B.按约定由乙全部承担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由店长甲全部承担

    答案:C
    解析:
    合伙组织的合伙人对外债务承担的原则是连带责任,对内是按份责任,并存在追偿权的问题,故选C项。

  • 第21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任何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人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第22题:

    甲、乙、丙、丁四人商议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甲以部分货币及实物折价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物出资4万元。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丙、丁按5:4: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存续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事实(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设立3个月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后,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1个多月后,该合伙人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此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 (4)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半后,乙在与C经济业务来往后,发生了债务。C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胜诉后,C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该合伙企业又继续经营了3个月后,由于在此之前甲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合伙企业亏损严重,合伙企业的E债权人起诉于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25万元,但所欠债务40万元。要求:假设该合伙企业中的丙是现任国家公务员,判断可否成为合伙人?假如合伙协议规定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无限连带责任,而乙、丙、丁不执行合伙事务,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判断此项协议条款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如果丙是现任国家公务员,则丙不能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为在职国家公务员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因此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根据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均负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关于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其他部分合伙人负有限责任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电器商场,因效益不佳,已欠债2万元。三人经协商一致,邀请有经营能力的丁加入到合伙之中,丁在被告知合伙经营状况后出资加入其中,并以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两年后,该电器商场因故停业。对于丁入伙前电器商场对外所欠的2万元债务的清偿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应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按份责任

    B

    应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连带责任

    C

    应由甲、乙、丙三人承担按份责任

    D

    应由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丁四人商议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甲以部分货币及实物折价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物出资4万元。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丙、丁按5:4: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存续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事实(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设立3个月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后,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1个多月后,该合伙人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此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 (4)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半后,乙在与C经济业务来往后,发生了债务。C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胜诉后,C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该合伙企业又继续经营了3个月后,由于在此之前甲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合伙企业亏损严重,合伙企业的E债权人起诉于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25万元,但所欠债务40万元。要求:乙被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时,分析乙是否仍然可以作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正确答案: 乙属于退伙。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体财产份额的情形,合伙人当然退伙。故乙在情形实际发生之日起不再是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