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租凭合同纠纷B.胡某与其弟弟之闪电战因继承发生的纠纷C.杨某与其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D.赵某与某行政机关因罚款数额发生的争议

题目

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租凭合同纠纷

B.胡某与其弟弟之闪电战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杨某与其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赵某与某行政机关因罚款数额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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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依据《民法通则》第二条的规定,我民民法调整的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这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D项属于行政处罚,所以不属于民法调解的范围。 
更多“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租凭合同纠纷B.胡某与 ”相关问题
  • 第1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一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详解】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对于钱某的遗产,胡某由于已经与钱某离婚,不再具有配偶的身份,故胡某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因此答案A错误。《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 tt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关系的存在必须以扶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本题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并未与吴某形成扶养关系,故甲不能继承吴某的遗产,因此选项 B错误。胡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两者均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故选项C正确。胡某与吴某结婚时,乙尚未成年并与吴某共同居住,已形成扶养关系,故乙作为与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其与吴某之间的父女关系并不因吴某的离婚而消灭.丁仍然有权继承吴某遗产,故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 第2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由民法调整的是____

    A. 甲将一块手表赠与乙

    B. 税务机关依法向某企业征税

    C. 甲与某合伙企业之间的债务关系

    D. 张某收养10岁的李某为养子


    正确答案:ACD

  • 第3题: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 )。

    A.自然人甲与乙之间的继承纠纷

    B.某银行多付储户存款纠纷

    C.某公安机关与汽车经销商丙之间订立的汽车买卖合同

    D.某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丁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参考答案:ABC

  • 第4题:

    下列不属于民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 )。 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 B.王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何某与其所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李某与其派出所因罚款数额发生的纠纷


    正确答案:D
    D项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 第5题:

    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

    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租凭合同纠纷

    B.胡某与其弟弟之闪电战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杨某与其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赵某与某行政机关因罚款数额发生的争议


    正确答案:D
    依据《民法通则》第二条的规定,我民民法调整的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这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D 项属于行政处罚,所以不属于民法调解的范围。

  • 第6题:

    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

    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

    B.胡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杨某与其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赵某与菜行政机关因罚款数额发生的争议


    正确答案:D
    D【解析】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D项属于行政处罚。

  • 第7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是( )。

    A.两对夫妻间的收养合同纠纷

    B.甲、乙两公司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

    D.甲公司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


    正确答案:B
    本题旨在考查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根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进行仲裁。其次,仲裁事项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纠纷。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因此,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另外由于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不能仲裁。故本题应选B项。本题旨在考查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根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进行仲裁。其次,仲裁事项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纠纷。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因此,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另外由于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不能仲裁。故本题应选B项。

  • 第8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是( )。

    A.李某与贾某夫妇间的婚姻纠纷

    B.甲某收养同村的乙某为养子

    C.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D.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仲裁的适用范围。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包括:(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 第9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是( )。

    A.甲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两公司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

    D.两对夫妻间的收养合同纠纷


    正确答案:B
    本题旨在考查仲裁的适用范围。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故C、D项属于不能申请仲裁的纠纷。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1)劳动争议的仲裁;(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故A项属于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的纠纷。本题正确答案为8项。

  • 第10题: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 )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B.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法的调整对象。根据《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我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括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主要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故选ABC

  • 第11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由民法调整的是(  )。


    A.甲与乙之间的恋爱关系

    B.丙与丁之间的租赁关系

    C.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

    D.房地产公司与其销售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

    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知识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民法的调整对象。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可见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本题中,选项C是行政关系、选项D是管理关系,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但这种财产关系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具有隶属关系或管理关系,因此都不由民法来调整。选项A主体虽是平等的,但不是财产关系,而是道德关系,也不由民法来调整。选项B中,丙与丁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存在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也没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管理关系,双方在租赁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而且在该租赁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出租方依租约收取租金,承租方依租约支付租金,体现的是一种财产关系。因此选项B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对象。故选项B是正确的。 【评注】(1)熟记《民法通则》第2条的规定,即我国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准确理解民法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特点,将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区别开来。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主要把握两点:一是要正确理解平等主体的含义,《民法通则》规定的平等主体是指这些主体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时,相互之间不是一方领导另一方,或者一方服从另一方,而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二是民法只调整社会关系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行政关系、管理关系、道德关系等并不由民法来调整。

  • 第12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是()。

    • A、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 B、自然人丙与自然人丁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 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 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旧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正确答案:C

  • 第13题:

    钱某匈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甲、乙可Ⅳ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
    [解析]《继承法》第l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题中,钱某死亡后,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钱某的子女甲、乙。对于胡某,由于其在钱某死亡前,已经与钱某离婚,故其不能作为配偶继承胡某的遗产,因此,选项A错误。吴某死亡后,一方面,作为其配偶的胡某可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吴某遗产;另一方面,作为其婚生子女的丙、丁也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而作为吴某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乙同样可以继承其遗产。但是对于甲,由于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经成年,所以甲肯定不属于与吴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围,甲无法继承吴某的遗产,据此,选项B错误,选项CD正确。

  • 第14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是:( )

    A.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B.自然人丙与自然人丁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旧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参考答案:C

  • 第15题: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哪些?()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关系

    B.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甲派出所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办公用品买卖合同

    D.甲派出所对自然人乙进行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ABC

  • 第16题:

    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程序的是:( )

    A.某甲与某乙之间离婚纠纷

    B.某甲与某乙之间劳动争议纠纷

    C.某甲与某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D.某甲与某乙之间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正确答案:D
    D。

  • 第17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

    A.甲、乙两家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

    B.李某与其工作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C.某税务机关与某公司之间发生的办公用品买卖合同纠纷

    D.郝某与交通队之间因罚款数额产生的纠纷


    正确答案:D
    D [解析]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就是说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主体地位必须是平等的。四个选项中,只有D项纠纷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交通队对郝某的罚款行为具有强制性,他们之间的关系应由行政法来调整。C项具有迷惑性,税务机关在与某公司进行办公用品买卖的过程中,并没有运用行政职权,所以不是行政关系。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18题:

    下列各案涉及的仲裁协议或条款有效的是( )。

    A.甲、乙两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了仲裁条款,后乙公司分立为丙、丁两公司,并约定原乙公司的权利义务由丙、丁两个公司继受

    B.甲、乙两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既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某区人民法院起诉

    C.甲、乙两公司在双方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对法官均不满意,双方商量先撤诉后再仲裁。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撒诉。此后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仲裁协议,约定将废合同纠纷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D.甲、乙两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了内容齐全的仲裁条款,但该合同其他内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正确答案:AC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仲裁协议的效力。A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有效;B选项约定不明确,无论是仲裁还是管辖约定都无效;基于仲裁协议的独立性,D选项有效。正确答案是ACD.

  • 第19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是( )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税务机关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旧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D.税务机关甲与自然人乙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正确答案:D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其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故选D。

  • 第20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A.甲国有企业和其职工形成的劳动合同关系

    B.李某和高某之间的恋爱关系

    C.专利局对王某发明专利予以宣告无效

    D.甲、乙两村对某处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


    参考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第21题:

    下列不属于民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 )。

    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
    B.王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何某与其所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李某与某派出所因罚款数额发生的纠纷

    答案:D
    解析:
    民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项错误,李某与某派出所之间并非平等的主体,派出所与李某因罚款数额发生的纠纷属于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 第22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 第23题:

    下列各案涉及的仲裁协议或条款有效的是()。

    • A、甲、乙两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了仲裁条款,后乙公司分立为丙、丁两公司,并约定原乙公司的权利义务由丙、丁两个公司继受
    • B、甲、乙两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既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某区人民法院起诉
    • C、甲、乙两公司在双方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对法官均不满意,双方商量先撤诉后再仲裁。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此后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仲裁协议,约定将该合同纠纷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 D、甲、乙两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了内容齐全的仲裁条款,但该合同其他内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正确答案:A,C,D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
    A

    甲、乙两家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

    B

    李某与其工作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C

    某税务机关与某公司之间发生的办公用品买卖合同纠纷

    D

    郝某与交通队之间因罚款数额产生的纠纷


    正确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项,纠纷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交通队对郝某的罚款行为具有强制性,他们之间的关系应由行政法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