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和吴某系表兄弟关系,二人不得同时在某县检察院工作。 ( )参考答案:错误

题目

胡某和吴某系表兄弟关系,二人不得同时在某县检察院工作。 ( )

参考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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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第 96 题 在本案中,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胡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重违反有关规定,需要变更为逮捕措施的,则下列何种说法正确?

    A.由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胡某

    B.由公安机关决定逮捕胡某

    C.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胡某

    D.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胡某


    正确答案:AD
    [考点]变更强制措施
    [答案及解析] A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本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批准逮捕,A、D项当选。

  • 第2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一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详解】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对于钱某的遗产,胡某由于已经与钱某离婚,不再具有配偶的身份,故胡某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因此答案A错误。《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 tt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关系的存在必须以扶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本题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并未与吴某形成扶养关系,故甲不能继承吴某的遗产,因此选项 B错误。胡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两者均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故选项C正确。胡某与吴某结婚时,乙尚未成年并与吴某共同居住,已形成扶养关系,故乙作为与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其与吴某之间的父女关系并不因吴某的离婚而消灭.丁仍然有权继承吴某遗产,故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 第3题:

    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中,( )是不正确的。

    A.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员

    B.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

    C.检验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林某为县人民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正确答案:C
    【解析】《检察官法》第19、20条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3)同一业务部门检察员、助理检察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分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第4题: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吴某和马某的诉讼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A.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应当经执行机关许可
    B.马某认为吴某的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有关机关申请解除监视居住
    C.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时不被监听
    D.马某在会见吴某时,可以向其核实是否构成受贿的证据

    答案:A,D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7条、《高检规则》第45条、《高法解释》第48条的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和通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他辩护人须经法院、检察院许可。但是,如果是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会见应当得到检察院的批准,而本题没有说明是哪一种形式的监视居住,因此,A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按照《高检规则》第128条、《高法解释》第137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检察院、法院申请解除监视居住。因此,B表述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五款的规定,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因此,C表述正确。如果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无权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但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直至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则有权依法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可见,D表述错误。

  • 第5题: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本案中刑事诉讼专门机关的诉讼活动,下列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A、检察院决定对吴某监视居住时,只能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B、法院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时,应将吴某监视居住的2个月折抵刑期1个月
    C、法院不得对吴某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D、侦查期间,对吴某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不得对其采取电子监控等监督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答案:C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73条的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50万以上),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可见,A表述错误。按照《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B选项并没有说明监视居住是在住处监视居住,还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因此,B是错误选项。按照《高法解释》第127条的规定,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所以,C表述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76条、《公安部规定》第112条规定,侦查期间,侦查机关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电子监控等监督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可见,D表述错误。

  • 第6题:

    胡某因受贿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被依法取保候审。在侦查期间,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变更为逮捕,则应当()。

    • A、由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胡某
    • B、由公安机关决定逮捕胡某
    • C、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胡某
    • D、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胡某

    正确答案:A,D

  • 第7题:

    胡某在街边卖早点,被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吴某发现,认定其无 照经营。鉴于胡某流动经营,吴某遂口头作出罚款100元决定。胡 某辩解自己家中有营业执照,吴某认定其强词夺理,不听胡某陈述 和辩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吴某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合法
    • B、吴某口头作出该处罚决定合法
    • C、因吴某拒绝听取胡某陈述、 申辩,该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 D、吴某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单选题
    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

    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部门担任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B

    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

    C

    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

    林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检察官法》第19条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3)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
    《检察官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选项C如果改成: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那就正确了。

  • 第9题:

    问答题
    1980年钱某与胡某结婚,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1998年,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2000年,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独立生活,乙尚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还生有一子丁。2010年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胡某是否有权继承钱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配偶的一方享有对另一方遗产的继承权。本案中,胡某虽然以前与钱某有婚姻关系,但是钱某去世时,他们已经离婚,胡某不再是钱某的配偶,则胡某不享有对钱某遗产的继承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被告人张某、马某合伙经营出租车。2005年10月13日凌晨6时许,两被告人开着红色夏利小车行驶在本市通往火车站的马路上,寻找乘客。从外地来本市打工的胡某,站在马路边等公共汽车去火车站。张某、马某二人发现后,未问胡某是否愿意乘坐其出租车,也未向胡某讲明送到火车站需要付多少出租车费,即将胡某拉上车向火车站开去。当车行驶到火车站附近的一个交叉路口时,曲被告人将车开到某公司楼房围墙的拐角处,要求胡某提前付50元租车费(按里程付8元即可),胡某不同意,欲下车逃跑。两被告人拦住胡某的去路,将其殴伤(轻微伤)并迫使胡某交出现金50元,然后开车离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和马某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

    B

    如果胡某在张某和马某向其要50元车费的时候,以为遇到了抢劫,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将二人中的一人刺死,则胡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C

    如果在胡某交出50元,张某、马某二人开车离去后,张某对马某说:“胡某一个外地人,咱应该多敲他点钱。”于是返回原处,以胡某弄脏了车上的座位为由让胡某再交2000元,不然就敲断胡某一条腿,胡某无奈,被迫又给二人2000元,则二被告人的行为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D

    如果在胡某交出50元,张某、马某二人开车离去后,二人发现胡某的包还在车上,包内有现金5000余元,二人想反正天黑胡某也看不清车号,于是二人将钱平分后将包丢弃在路边。后出租车公司得知相关信息后询问张某、马某,二人坚持说根本无此事,则张某、马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正确答案: C,D
    解析:
    特殊防卫,《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A项,强迫交易罪的特征之一就是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所以张某和马某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
    B项,不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因而,不存在特殊防卫的问题。
    C项,如果张某、马某二人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强行要求胡某交2000元,则符合抢劫罪的要件,2000元显著高于车费,已经不属于强迫交易罪的范围,应认定为抢劫罪
    D项,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胡某的包遗失在出租车上,张某、马某此时对胡某的包具有代为看管的职责,二人的行为符合侵占罪的特征。

  • 第11题:

    问答题
    1980年钱某与胡某结婚,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1998年,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2000年,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独立生活,乙尚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还生有一子丁。2010年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甲、乙、丙、丁四人是否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扶养关系,是指因为年老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不能自食其力,或者因为年幼又无生活来源,需要有能力的家人帮助,而且事实上也形成了帮助关系。本案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而乙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由此可知,甲与吴某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而乙与吴某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所以甲无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乙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丙是胡某与吴某的婚生子女,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吴某是丁的生父,丁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吕某与胡某在饭馆吃饭期间与人发生争吵,在斗殴中吕某用椅子将对方一人砸倒,此人次日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人被公安机关拘留,经检察院批准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逮捕。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胡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将胡某释放,胡某提出赔偿请求。下列说法中哪个是正确的?(  )
    A

    公安机关赔偿,因公安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胡某实施了逮捕

    B

    人民检察院赔偿,因胡某没有犯罪事实而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C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D

    公安机关赔偿拘留期间的损失,检察机关赔偿逮捕期间的损失


    正确答案: D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在本案中,应由人民检察院赔偿,人民检察院为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

  • 第13题:

    吴某(17岁)与王某(21岁)是好朋友,由于二人都喜好赌博,于赌场中结识,后结拜为异姓兄弟。吴某在某工厂轧钢车间工作,因吴某常常上班迟到,车间主任甲经常批评吴某。吴某认为车间主任与他过不去。某日,吴王二人一起喝酒,吴某叫王某帮他出口气,并给王某一把刀。王某趁酒劲,冲到甲的家里将甲刺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吴某的行为是共同侵权行为中的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

    B、吴王二人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

    C、吴王二人对此存在共同过错

    D、吴某承担次要责任,王某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共同侵权的有关规定。本题答案D.

  • 第14题:

    张某和王某系姑表兄弟,张某任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某任该县检察院检察员、起诉科科长,这是不合法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 第15题:

    胡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上建二层楼一栋,并将该房卖给了王某,王某又将房卖给了吴某。县土地管理局以胡某非法买卖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土地上建筑的处罚决定。吴某不服,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下列有关复议申请当事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该追加胡某为复议申请人
    B.王某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不能参加到复议中
    C.王某和胡某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
    D.王某、吴某和胡某都可以成为第三人

    答案:C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本案中王某和胡某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此可以作为第三人。

  • 第16题:

    下列检察官的做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对某检察官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批评谴责
    B、某检察官加入法轮功组织
    C、某检察官在履行检察职责过程中多次保证“一切听从市政府领导指挥”
    D、张某和王某系母女关系,张某任某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某任该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

    答案:A
    解析:
    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4条,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批评谴责,对模范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品德高尚,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A正确=根据该法第11条,检察官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严守政治纪律,不参加危害国家安全、带有封建迷信、邪教性质等非法组织及其活动。B错误。根据该法第15条,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为金钱所诱惑,不为人情所动摇,不为权势所屈服。C错误。根据该法第16条,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避事由以外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根据《检察官法》第19条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三)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显然D项违反了回避制度,错误。因此,答案为A。

  • 第17题:

    某交通局局长胡某,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多项罪名而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羁押在侦查期间,胡某聘请了律师刘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请回答以下题
    在本案中,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胡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重违反有关规定,需要变更为逮捕措施的,则下列何种说法正确?

       A.由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胡某

       B.由公安机关决定逮捕胡某

      C.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胡某

       D.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胡某


    答案:A,D
    解析:
    A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8条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本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批准逮捕,AD项当选。

  • 第18题:

    对下列()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

    • A、丁某,刚满17周岁
    • B、吴某,正在怀孕
    • C、胡某,患有精神病
    • D、罗某,残疾人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根据《检察官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说法是合法的?

    • A、张某和王某系姑表兄弟,张某任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某任该县检察院检察员、起诉科科长
    • B、王某和赵某系多年同窗,王某的儿子和赵某的女儿恋爱、结婚,王某为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某为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C、检察官王甲从乙县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担任乙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王丙(王甲的儿子,17周岁)强奸罪案件的辩护人
    • D、某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某建议本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该省某一地级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某的职务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多选题
    胡某因受贿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被依法取保候审。在侦查期间,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变更为逮捕,则应当()。
    A

    由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胡某

    B

    由公安机关决定逮捕胡某

    C

    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胡某

    D

    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胡某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关于检察官的任职,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些选项?()
    A

    甲某和乙某系夫妻关系,甲某任A市B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乙某任A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B

    丙某和丁某系父子关系,丙某任A市B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某任A市C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C

    戊检察官被选为所在区的人大代表

    D

    丁检察官同时兼任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考查检察官的任职。

  • 第22题:

    单选题
    毕某邂逅某女胡某,二人热烈攀谈,胡某建议出去走走。在公园僻静处,二人即拥抱、接吻,随之发生了两性关系。经查,胡某是精神病患者,而毕某并不知情。毕某的行为是(    )
    A

    构成强奸罪

    B

    构成强奸罪,但应从轻处罚

    C

    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

    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

    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

    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可以继承遗产。配偶须是现任配偶,子女则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A项,胡某已与钱某离婚,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而甲乙作为钱某的子女可以继承。
    B项,甲是吴某无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而乙是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吴某的财产。
    C项,胡某和丙分别是吴某的现任配偶和婚生子女,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项,乙是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丁是吴某的婚生子女,均可继承吴某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