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诽谤乙为私生子,乙起诉。经审理,甲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乙精神损失费5万元,甲拒不履行,于是乙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甲发出执行通告,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应当报告当前以及受到执行通知之前两年的财产情况B.若甲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C.若甲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拘留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媒体公布甲不履行义务信息

题目

甲诽谤乙为私生子,乙起诉。经审理,甲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乙精神损失费5万元,甲拒不履行,于是乙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甲发出执行通告,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应当报告当前以及受到执行通知之前两年的财产情况

B.若甲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

C.若甲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拘留

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媒体公布甲不履行义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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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CD
BCD【解析】本题考查执行措施。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知,A错误,B、C正确。第23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D正确,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更多“甲诽谤乙为私生子,乙起诉。经审理,甲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乙精神损失费5万元,甲拒不履行,于是乙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甲发出执行通告,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应当报告当前以及受到执行通知之前两年的财产情况B.若甲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C.若甲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拘留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媒体公布甲不履行义务信息”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诽谤乙为私生子,乙起诉.经审理,甲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乙精神损失费5万元,甲拒不履行,于是乙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甲发出执行通告,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2年的财产情况

    B.若甲拒绝报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

    C.若甲拒绝报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拘留

    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媒体公布甲不履行义务信息


    正确答案:BCD
    15. BCD 解析]本题考查执行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来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1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能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可知,A错误,B、C正确.第23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D正确.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 第2题:

    甲乙两村因某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确定为甲村所有,乙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起诉,但仍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片土地。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

    A.甲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甲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D.甲村可以对乙村提起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BCD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66条、第90条。

  • 第3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 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 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哪些 是正确的?( )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 人民法院决定
    B.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暂缓执行期间内与 甲公司达成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
    C.在暂缓执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担 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D.乙公司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 后仍然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担保人 的全部财产

    答案:A,C
    解析:
    。根据《民亊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在 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 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 期限,故A项正确。执行担保虽然引起暂缓执行,但 仍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亊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不 能调解,故B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68条的规 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70条的规定,执行 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 限,故D项错误。

  • 第4题: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乙的财产,乙除对案外人丙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根据甲的申请,通知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提出其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拒不履行。法院对此如何处理?

    A:强制执行丙的财产
    B:不得对丙强制执行
    C:中止对乙的执行
    D:裁定驳回甲对乙的执行申请

    答案:B,C
    解析:
    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故B项正确,A项错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故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5题:

    甲乙之间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甲向乙赔偿3万元。甲不履行,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法院查明甲无财产可供清偿,但是甲对丙有到期债权3万元。于是,法院依乙的申请向丙发出履行通知,要求丙向乙履行义务。此时,丙提出口头异议,认为自己与乙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此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B:由于是口头异议,所以法院应当裁定异议不成立
    C:裁定强制执行
    D:丙提出了有效的异议,裁定不予执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2条的规定,第三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执行人员应记入笔录,并由第三人签字或盖章。第64条规定:第三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异议。第三人对债务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的,可以对其承认的部分强制执行。第65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此裁定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可见,在代位申请执行中,是允许第三人口头异议的,只要记入笔录并签字或者盖章即有效。但是,第三人如果只是提出自己与申请执行人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则异议不成立,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执行。

  • 第6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B: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甲公司达成执行调解协议
    C:在暂缓执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D:乙公司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然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全部财产

    答案:A,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故A项正确。执行担保虽然引起暂缓执行,但仍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不能调解,故B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68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70条的规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故D项错误。

  • 第7题:

    共用题干

    人民法院依甲的申请强制执行乙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原判决被撤销,甲拒不返还其所得的乙的财产。此时,法院应当:
    A:告知乙另行起诉
    B:通知甲将所得的财产返还给乙
    C:直接强制执行甲的财产返还给乙
    D:裁定执行回转

    答案:D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227条的规定,可知AB项正确,依据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一律为二年,D项错误。和解协议达成后,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并不能终结执行程序,故C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2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李某已经支付的第一期付款5万元应该予以扣除,赵某只能向李某请求支付15万元,所以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注意,D项中所写的是“王某的财产”而不是“王某的担保财产”,这并不影响D项的正确性,因为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作为执行财产。
    参见《执行程序解释》第25、26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75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可见,执行回转的案件,应当重新立案,并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而非直接强制返还。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选项A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如果是对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如果是与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进行救济,选项B正确。《执行问题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只有当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执行程序才终结。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并未终结,人民法院不应作结案处理,选项C是错误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统一为2年,不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选项D是错误的。
    《执行程序解释》第32条。D项根据第32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而本案乃二年前的财产变动,可以不予报告。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不能直接起诉丙,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出对第三人财产执行的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8条的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中王某未履行的是金钱义务,所以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迟延履行金。根据《民诉意见》第29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本案中,王某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三倍支付。第295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 第8题:

    甲为朋友乙担保从银行贷款10万元,后乙玩失踪拒不还款,银行将甲起诉。法院判决甲履行还款义务。甲认为自己不应承担,拒绝履行。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发现甲无执行款物,但其妻有个人婚前财产汽车一部。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不应承担银行还贷义务

    B.甲的担保债务是个人债务

    C.甲若履行还款,可向乙追偿

    D.法院可以执行甲妻的汽车

    答案:A,B,D
    解析:
    《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该法第1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甲应当承担银行还贷义务。因此,A选项说法不正确。 《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规定情形的除外。由上述规定可知,甲的担保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B项错误。甲妻的汽车属于其婚前财产,法院不能执行。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BD。

  • 第9题:

    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10万元。甲因购买婚房向乙借款10万元,该债务到期后,甲无力清偿其所欠乙的10万元,乙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无须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直接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
    B.人民法院执行甲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C.如果甲在合伙企业中的10万元财产份额全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给乙,则甲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D.如果甲在合伙企业中的10万元财产份额全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给乙,则甲当然退伙

    答案:D
    解析:
    (1)选项A: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2)选项B:人民法院执行甲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3)选项CD:如果甲在合伙企业中的10万元财产份额全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给乙,则甲当然退伙。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对退伙之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第10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 B、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甲公司达成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
    • C、在暂缓执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 D、乙公司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然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全部财产

    正确答案:A,C

  • 第11题:

    多选题
    甲诉乙名誉侵权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乙向原告甲赔礼道歉。乙拒不履行义务,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该案的执行,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

    委托媒体以乙的名义登报道歉,费用由乙支付

    B

    对乙进行拘留

    C

    双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D

    法院可以责令乙承担迟延履行金

    E

    法院可以直接拍卖乙的住房


    正确答案: A,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到期甲没有还款。根据该案情,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A

    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那么在判决生效后,乙可以向与一审法院同级的甲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该判决

    B

    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如果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甲的上诉,那么乙可以向该二审法院申请执行判决

    C

    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乙可以向甲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向甲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D

    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如果乙向若干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应当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B.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甲公司达成执行调解协议

    C.在暂缓执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D.乙公司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然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全部财产


    正确答案:AC
    AC。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故A项正确。执行担保虽然引起暂缓执行,但仍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不能调解,故B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68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70条的规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故D项错误。

  • 第14题: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乙的财产,乙除对案外人丙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根据甲的申请,通知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提出其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拒不履行。法院对此如何处理?

    A.强制执行丙的财产

    B.不得对丙强制执行

    C.中止对乙的执行

    D.裁定驳回甲对乙的执行申请


    正确答案:BC

  • 第15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B.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甲公司达成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
    C.在暂缓执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D.乙公司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然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全部财产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故A项正确。执行担保虽然引起暂缓执行,但仍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不能调解,故B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68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70条的规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故D项错误。

  • 第16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到期甲没有还款。根据该案情,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A.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那么在判决生效后,乙可以向与一审法院同级的甲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该判决
    B.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如果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甲的上诉,那么乙可以向该二审法院申请执行判决
    C.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乙可以向张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向甲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D.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如果乙向若干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应当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管辖。根据《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1条,B项错误,符合题意。根据《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1条,A项正确,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56条,D项正确。

  • 第17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拖欠货款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30000元。乙公司拒绝支付,甲公司根据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乙公司被其他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并且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破产一案。此时,人民法院对于强制执行程序:

    A: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B:应当缺席判决
    C: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D:应当通知甲公司撤诉

    答案:A
    解析:
    本案在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乙公司被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并且法院受理了此案,根据以上规定,法院对于强制执行程序应当裁定中止。

  • 第18题:

    甲乙借款合同经某公证处进行债权公证,并取得了执行证书,后乙不按合同约定还款,甲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关于该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是:

    A.甲应当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B.乙以公证债权文书未载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同意接受强制执行的内容申请不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C.若乙请求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后,乙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
    D.若公证债权文书被裁定不予执行后,甲可以就该债权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不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一)公证债权文书属于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二)被执行人一方未亲自或者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公证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三)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四)公证债权文书未载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同意接受强制执行的。”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四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公证债权文书被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债权争议提起诉讼。”《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不服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裁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原裁定,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复议申请。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

  • 第19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B.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暂缓执行期间与甲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C.乙公司如选择提供执行保证,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出具保证书,并将保证书副本送交执行法院
    D.乙公司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然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全部财产

    答案:A,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故A项正确。执行担保虽然引起暂缓执行,但仍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故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470条第2款的规定,他人提供执行保证的,应当向执行法院出具保证书,并将保证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故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71条的规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故D项错误。

  • 第20题:

    甲乙两村因某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确定为甲村所有,乙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起诉,但仍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片土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甲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D,甲村可以对乙村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B,C,D
    解析:
    。《行诉证据规定》第29、32、47、62条。A错误,B、C项正确。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0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处的“诉讼”是指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 第21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到期甲没有还款。根据该案情,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 A、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那么在判决生效后,乙可以向与一审法院同级的甲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该判决
    • B、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如果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甲的上诉,那么乙可以向该二审法院申请执行判决
    • C、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乙可以向甲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向甲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D、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如果乙向若干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应当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企业与乙企业发生了合同纠纷,经过审理,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甲企业向乙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企业仍然拒绝执行判决,此时乙企业向A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甲企业中100吨的货物。同时,B人民法院受理了其他债权人提出的对甲企业的破产申请,针对A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应该中止强制执行程序,解除对甲企业货物的查封

    B

    继续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变卖货物取得的价款用于清偿乙企业

    C

    继续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变卖货物取得的价款提存

    D

    该强制执行程序交给B人民法院来继续执行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效力。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注意执行程序应"中止",而不是"终止"。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乙的财产,乙除对案外人丙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根据甲的申请,通知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提出其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拒不履行。法院对此如何处理?(  )[2006年真题]
    A

    强制执行丙的财产

    B

    不得对丙强制执行

    C

    中止对乙的执行

    D

    裁定驳回甲对乙的执行申请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因为丙已经提出异议,所以不应对丙实行强制执行。
    CD两项,《执行规定》第102条第2项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因此,法院应中止对乙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