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江苏省南通市的现役军人朱某在天津市服兵役,结识了广州女孩刘某。退役后,朱某希望安置在刘某所在的广州市。按相关原则,他应被安置在( )。A.天津市B.南通市C.广州市D.南京市

题目

家在江苏省南通市的现役军人朱某在天津市服兵役,结识了广州女孩刘某。退役后,朱某希望安置在刘某所在的广州市。按相关原则,他应被安置在( )。

A.天津市

B.南通市

C.广州市

D.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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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苏某出国访问前将自己的一台纯平大彩电委托给刘某保管,后电视被刘某邻居朱某借用,并不慎损坏。苏某回国后起诉刘某,要求赔偿损失。请问朱某在本案中处于什么地位?()

    A.与刘某共同为被告

    B.证人

    C.第三人

    D.是与本案无关的案外人


    参考答案:C

  • 第2题:

    苏某出国访问前将自己的一台纯平大彩电委托给刘某保管,,后电视被刘某的邻居朱某借用,不慎损坏。苏某回国后起诉刘某,要求赔偿损失。请问:朱某在本案中处于什么地位()

    A.与刘某共同为被告

    B.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是与本案无关的案外人


    参考答案:B

  • 第3题: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正确答案:D

  • 第4题: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6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答案:D
    解析:
    《民诉意见》第27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被执行人朱某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那么该项执行担保的担保财产为吴某自有房屋。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财产——吴某自有房屋,故D项正确。

  • 第5题:

    某派出所民警朱某在处置一起聚众斗殴警情中,刘某不听制止,持刀砍向朱某,朱某躲避倒地后,刘某继续追砍,朱某情急之下开枪造成刘某死亡,同时造成一名围观群众受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朱某开枪的行为合法
    • B、朱某开枪后应当立即向所属分局报告
    • C、因朱某开枪造成围观群众受伤,应当对其给予处分
    • D、朱某所属公安机关应当对受伤群众给予赔偿

    正确答案:C

  • 第6题:

    朱某多次唆使严重不能辨别是非的精神病患者刘某盗窃别人财物,且数额巨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两人构成共同犯罪
    • B、朱某为教唆犯,刘某不构成犯罪
    • C、朱某单独构成犯罪,刘某不构成犯罪
    • D、朱某和刘某均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 第7题:

    下列关于犯罪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钱某向孙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给孙某。后孙某利用新涂料将借款内容抹掉,重新书写内容,使借条变成借款20万元。后孙某持伪造后的借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钱某偿还借款20万元。孙某构成诈骗罪
    • B、某市发生一起恶性强奸案,引起社会关注。民警李某办理刘某被强奸案,得知了该案件的很多细节。李某为炫耀,在微信朋友圈里披露了刘某被强奸的详细信息,导致刘某不堪压力而自杀。李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 C、韦某盗窃了一辆价值6000元的红色本田摩托车,借给朋友刘某骑了几天后便低价卖给了肖某,并告知肖某该车是盗来的。某日,肖某骑摩托车饭店吃饭,刘某路过看见停放的摩托车,认出是韦某盗窃的车,想起韦某告诉他要把车卖给别人,遂起贪念。于是刘某走进饭店,故作愤怒大喊:“外面那辆红色本田摩托车是谁的?给我*站出来!”肖某误以为是失主找上门,没敢答应。刘某便声称是自己的车,将该车开走。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 D、朱某将在路边行走的赵某强行拉上车蒙眼捆绑后,关在郊区出租屋内,欲向其家人索要财物,但朱某始终无法联系到赵某家人。后朱某怕被人发现,强行拿走赵某的手机、钱包等物品,将赵某放走。朱某构成绑架罪和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公安机关通过某贩毒集团成员在张某提供的线索,成功抓获贩毒集团的主犯刘某、朱某,并在朱某处查获了大量毒品和毒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要求不公开真实姓名,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支持
    • B、如果张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 C、对刘某、朱某一般不可以取保候审
    • D、对查获的毒品、毒赃应当随案移送、随卷保存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被告人刘某,男,30岁,1993年4月7日晚,刘某翻墙进入某研究所录像室,准备盗窃该所刚购进的一台飞利浦大彩电。被告人刚走近电视机,就被值班人员王某和朱某发觉。在追逐中,刘某的风衣被王某扯下丢弃在现场。刘某跑回家后,恐怕自己的风衣会作为罪证,于是手持木棍返回作案现场,寻找风衣,寻找之中,又被王某和朱某发现,刘某便用木棍将王某、朱某打成重伤,并逼他们交出风衣。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驳回检察院的起诉
    • B、可以不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 C、继续审理本案
    • D、向上级法院请示可否审理

    正确答案:B,C

  • 第10题: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6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2017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4个月。4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刘某行使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 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 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B,C

  • 第11题:

    单选题
    苏某出国访问前将自己的一台纯平大彩电委托给刘某保管,后电视被刘某的邻居朱某借用,不慎损坏。苏某回国后起诉刘某,要求赔偿损失。朱某在本案中是()。
    A

    共同被告

    B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共同原告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

    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

    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

    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正确答案: A
    解析: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权利人的同意,执行义务人或第三人(即担保人)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而向人民法院提供保证,由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制度。《民诉解释》第471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本案中,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那么该项执行担保的担保财产为吴某自有房屋。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财产,即吴某自有房屋。

  • 第13题:

    苏某出国访问前将自己的一台纯平大彩电委托给刘某保管,后电视被刘某邻居朱某借用,并不慎损坏。苏某回国后起诉刘某,要求赔偿损失。请问宋某在本案中处于什么地位()

    A.与刘某共同为被告

    B.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是与本案无关的案外人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刘某、关某、张某、朱某和赵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某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为股东秦某提供保证事宜,刘某、关某和张某表示同意,朱某明确表示反对,赵某弃权,会议召开情况被详细记载于会议记录。后秦某还款前逃匿,甲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遭受严重损失,应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刘某等5人

    B.刘某、关某、张某、赵某

    C.刘某、关某、张某

    D.5人均不承担


    正确答案:B
    《公司法》第113条、第16条。

  • 第15题:

    家在四川省眉山市的现役军人李某在天津市服兵役,结识了西安女孩邵某,退役后,李某希望安置在邵某所在的西安市。按相关原则,他应被安置在()市。

    A:眉山
    B:成都
    C:西安
    D:天津

    答案:A
    解析: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李某服役期间身体没有任何问题,依据国家对家居城镇的退伍义务兵安置规定,李某应被安置在眉山市。

  • 第16题:

    苏某出国访问前将自己的一台纯平大彩电委托给刘某保管,后电视被刘某邻居朱某借用,并不慎损坏。苏某回国后起诉刘某,要求赔偿损失。请问朱某在本案中处于什么地位?()

    • A、与刘某共同为被告
    • B、证人
    • C、第三人
    • D、是与本案无关的案外人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朱某多次唆使不能辨别是非的精神病患者刘某盗窃别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朱某和刘某的行为属于()。

    • A、共同犯罪
    • B、朱某为教唆犯,刘某不构成犯罪
    • C、朱某单独构成犯罪,刘某不构成犯罪
    • D、朱某和刘某均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下列关于聚众淫乱罪的说法错误的有()。

    • A、张某同时与刘某、王某、马某3名卖淫小姐发生性关系,刘某、王某和马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 B、付某教唆朱某与其一起招嫖,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 C、朱某在互联网上同时与多名男子进行裸聊,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 D、马某纠集李某、谭某等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5次,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田某得知刘某欲卖淫后,便将刘某介绍给朱某,朱某付给刘某500元,二人发生性关系。县公安局抓获田某、刘某、朱某,对三人分别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田某逾期不缴纳罚款,县公安局可以加处罚款,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B、县公安局应当告知田某有权就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提出听证
    • C、田某帮助刘某卖淫,与刘某构成卖淫的共同违法行为
    • D、对500元应当予以追缴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刘某、关某、张某、朱某和赵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某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为股东王某提供保证事宜,刘某、关某和张某表示同意,朱某明确表示反对,赵某弃权,会议召开情况被详细记载于会议记录,王某还款前逃匿,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遭受严重损失,应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刘某等5人
    • B、刘某、关某、张某和赵某
    • C、刘某
    • D、5人均不承担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 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 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B,D

  • 第22题:

    多选题
    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

    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

    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C

    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D

    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本题中,朱某与刘某的债权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因此不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C两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项,《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刘某非合伙内部成员,故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 第23题:

    不定项题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

    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C

    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D

    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