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2010年6月钟某当选为矾山镇齐村的村委会主任,2011年3月因其不称职,( )将钟某罢免。 A.齐村党支部 ”相关问题
  • 第1题:

    齐某与邻居周某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齐某因认为村里的决定偏袒周某,遂对周某怀恨在心。某日,周某在河边钓鱼,旁边有另一村民李某在观看。齐某出门遛狗,看到这个情形,遂喝喊自己的狗去咬李某,狗猛地扑到李某身上,李某倒地时将钓鱼的周某撞到河里,因该河水深流急,周某被淹死。

    齐某和李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参考答案:

    (1)齐某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李某的行为是无意识的,不是犯罪行为。
    (2)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表现人的意志或意识的行为,人的无意志和无意识的身体活动,即使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也不能被认定为构成犯罪。同时,刑法中危害行为的作为方式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所实施的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但作为不等于亲手实施的行为,它包括犯罪人借助自然力、借助动物、借助不具备犯罪主体条件的他人或他人的过失行为或无意识行为来实施犯罪行为,这些情况仍应视为是利用者本人实施了作为的犯罪行为。
    (3)本案中,李某被狗扑倒的身体活动是无意识、无意志的,不是刑法意义的危害行为,尽管李某将一旁钓鱼的周某撞入水中溺死,但李某不构成犯罪。
    而齐某利用狗和李某在外力作用下无意识的身体移动致使周某被撞入河中淹死,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第2题:

    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村有一座石灰矿,甲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成立甲村经济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石灰矿的采矿许可证 B.乙村村委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村委会又将山林承包给该村村民赵某 C.丙村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上提交了修建学校的经费筹集方案 D.丁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3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王某、张某和黄某分别获得选票120票、100票和80票,因而王某当选


    正确答案:D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D项中王某获得的120票,没有超过300的一半,故不符合法律规定。

  • 第3题:

    A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600人,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村委会副主任高某。下列哪项是罢免被通过的最低人数要求?( )

    A.121人

    B.151人

    C.301人

    D.401人


    正确答案:B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本题须有超过300人的投票,并经参加投票的300以上的人的过半数通过,故罢免被通过的最低人数为151人。

  • 第4题:

    骞子村于2005年6月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2006年村主任李某因故辞职
    ,张某经法定程序当选为新任村主任。根据现行规定,张某的任期应到( )。

    A: 2011年6月
    B: 2010年6月
    C: 2009年6月
    D: 2008年6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村委会的任期。相关法规就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故张某从2007年6月、任职直至2010年6月。

  • 第5题:

    甲村与乙村相邻。1989年,为保证甲村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与乙村商量,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3000元,乙村则同意在20年内,在与甲村接壤的30米范围内不建烧砖厂,双方签订书面协议。2004年,乙村将与甲村接壤的一块土地承包给村民张某,期限20年。张某建烧砖厂烧砖,遭甲村的强烈反对。乙村的村委会也出面干涉,张某遂将烧砖厂闲置。2009年,张某考虑甲村与乙村的承诺期限已满,于是又开始建烧砖厂。这时,甲村与乙村又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将先前的约定再延续20年。张某遂与两村的村委会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已承包的土地上开设砖窑
    B.张某应自2004年至2009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C.张某应自2004年至2024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D.张某应自2009年至2024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甲村与乙村之间1989-2009年间的地役权成立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一定的限制,但是2009年以后续期的地役权成立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不能对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张某只负有不在2004年至2009年间开设砖窑的义务。

  • 第6题:

    农村妇代会主任应是()。

    • A、村党支部成员
    • B、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
    • C、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成员
    • D、村委会成员

    正确答案:C

  • 第7题:

    2008年3月,李某当选为大山镇半月村的村委会主任,但在工作过程中疏忽大意,工作失职,( )可以罢免李某。

    • A、大山镇镇长
    • B、半月村党支部
    • C、半月村村民会议
    • D、大山镇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对宋某打伤村民翟某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
    A

    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村党支部书记姜某和他构成了共同犯罪

    B

    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村党支部书记姜某构成窝藏

    C

    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村党支部书记姜某不构成犯罪

    D

    公安机关对宋某打伤村民翟某的行为立案后,宋某构成的故意伤害罪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姜某在明知宋某实施犯罪行为以后,却给宋某出主意让宋某逃往外地,成立窝藏罪。宋某之前致人重伤的行为与姜某无关,不构成共同犯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第9题:

    单选题
    张庄村2006年8月换届选举产生了一届村委会,2007年8月村主任黄某因身体原因辞职,米某经法定程序当选村主任。2008年8月米某因贪污受贿被依法罢免。程某同月当选为新任村主任。根据现行规定,程某的任期应当到( )结束。
    A

    2009年8月

    B

    2011年8月

    C

    2010年8月

    D

    2012年9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从2006年8月至2009年8月正好为三年。故选A项。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甲村有一座石灰矿,甲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成立甲村经济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石灰矿的采矿许可证

    B

    乙村村委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村委会又将山林承包给该村村民赵某

    C

    丙村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上提交了修建学校的经费筹集方案

    D

    丁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3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王某、张某和黄某分别获得选票120票、100票和80票,因而王某当选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案例:军屯村曾是海南省首个亿元村,拥有加油站、度假村、农贸市场等村办企业,有过“海南第一村”的美誉。然而军屯村自本世纪初以来,一直处于混乱状态。2004年,因为“任意买卖土地、资金使用混乱”等原因,村民罢免了任职达20多年的村委会老主任,李达参被选为新的村委会主任。然而,李达参上任不到一年,村里的支柱企业花果山度假村就完全瘫痪了,而上任之前“一穷二白”的李达参自己却盖起了一幢价值百万元的豪宅。上任三年多来,村里大小事务都由李达参一人独揽,公章随身携带,四处游山玩水,村民常常几个月不见他的人影。村集体原来给村中老年人每月60元的养老金以及给小学生的生活补助都早已停发。李达参的行为激怒了乡亲,村民们启动了罢免李达参的程序。2007年1月31日,军屯村民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召开了罢免村委会主任李达参的村民大会。根据2004年的选民登记表,军屯村有效选民1362人,发出1028张票,收回1025张,968人同意罢免,24人不同意,27人弃权,6张废票。现场94%的村民投票赞成罢免李达参。当天在现场监督的军屯村所属市的市民政局基层政权股股长王建强当场向村民宣布:罢免程序完全合法,罢免结果有效。一些村民在得知结果后,买来鞭炮庆祝罢免成功。然而,军屯村所属镇的镇党委、镇政府却决定罢免结果无效,并派出工作组进驻军屯村。工作组组长、镇党委王副书记说,有近30名刚成年的青年未参与选举,因此罢免结果不合法。村民拗不过镇政府,现在,李达参还稳稳地坐在村委会主任的位置上。结合上述材料,请具体分析以下问题:(1)军屯村村民罢免村委会主任李达参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8分)(2)镇党委和政府对军屯村村民会议就罢免结果所作的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7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齐某与邻居周某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齐某因认为村里的决定偏袒周某,遂对周某怀恨在心。某日,周某在河边钓鱼,旁边有另一村民李某在观看。齐某出门遛狗,看到这个情形,遂喝喊自己的狗去咬李某,狗猛地扑到李某身上,李某倒地时将钓鱼的周某撞到河里,因该河水深流急,周某被淹死。 齐某和李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1)齐某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李某的行为是无意识的,不是犯罪行为。
    (2)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表现人的意志或意识的行为,人的无意志和无意识的身体活动,即使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也不能被认定为构成犯罪。同时,刑法中危害行为的作为方式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所实施的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但作为不等于亲手实施的行为,它包括犯罪人借助自然力、借助动物、借助不具备犯罪主体条件的他人或他人的过失行为或无意识行为来实施犯罪行为,这些情况仍应视为是利用者本人实施了作为的犯罪行为。
    (3)本案中,李某被狗扑倒的身体活动是无意识、无意志的,不是刑法意义的危害行为,尽管李某将一旁钓鱼的周某撞入水中溺死,但李某不构成犯罪。
    而齐某利用狗和李某在外力作用下无意识的身体移动致使周某被撞入河中淹死,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浙江省花园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600人,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村委会副主任高某。下列哪项是罢免被通过的最低人数要求? A.121人 B.151人 C.301人 D.401人


    正确答案:B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本题须有超过300人的投票,并经参加投票的300以上的人的过半数通过,故罢免被通过的最低人数为口人。

  • 第14题: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 )。

    A.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B.村委会主任助理

    C.村党委书记助理

    D.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参考答案:A

  • 第15题:

    村民委员会向()负责并报告工作。

    A.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
    B.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C.村党支部
    D.村委会主任

    答案:A
    解析:
    村民 (代表)会议是村民自治的基本载体和重要形式,是村民自治的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 第16题:

    某村是所在乡的人口第一大村,村民委员会经民主选举成立后通过了一系列事项,下列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村委会采取主任负责制;
    B.村里财务每两年公布一次;
    C.村委会设置多个下属委员会;
    D.村委会向村党支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答案:C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
    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可知,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而不是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故A选项表述不正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
    时公布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
    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涉及财务来往事项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所以B选项表述不正确。村民委
    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D说法错误。所以C项正确。

  • 第17题: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

    • A、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 B、村委会主任助理
    • C、村党委书记助理
    • D、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

    • A、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 B、村委会主任助理
    • C、村党委书记助理
    • D、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张庄村2006年8月换届选举产生了一届村委会,2007年8月村主任黄某因身体原因辞职,米某经法定程序当选村主任。2008年8月米某因贪污受贿被依法罢免。程某同月当选为新任村主任。根据现行规定,程某的任期应当到( )结束。

    • A、2009年8月
    • B、2011年8月
    • C、2010年8月
    • D、2012年9月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单选题
    2008年3月,李某当选为大山镇半月村的村委会主任,但在工作过程中疏忽大意,工作失职,(  )可以罢免李某。
    A

    大山镇镇长

    B

    半月村党支部

    C

    半月村村民会议

    D

    大山镇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
    A

    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B

    村委会主任助理

    C

    村党委书记助理

    D

    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骞子村于2005年6月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2006年6月村主任李某因故辞职,张某经法定程序当选为新任村主任。根据现行规定,张某的任期应到(  )。
    A

    2011年6月

    B

    2010年6月

    C

    2009年6月

    D

    2008年6月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
    A

    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B

    村委会主任助理

    C

    村党委书记助理

    D

    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